一年前,奧爾帶著妻子和s歲的女兒隨一個旅行劇團來到克拉倫登。他的妻子內娃·奧爾,26歲,是個漂亮的法國女子,同奧爾一樣,也是這個旅行劇團的台柱。但劇團到了克拉倫登時,他們一家都留了下來。沒過幾天,就買下了坐落在白河邊上的一幢小樓房,並在當地的一家五金商店入了股。
他們向人們解釋說,他們之所以犧牲了事業在克拉倫登定居,是為了讓女兒擺脫流浪生活,在比較安定的環境中度過童年。但是,他們沒有向人們解釋這樣一個事實:這個決定是突然作出的。
其實,奧爾和他的妻子是專門盜竊珠寶和文物的慣盜。在他們的劇團到達克拉倫登的第二個星期,他們就打聽到當地的博物館和"阿里巴"珠寶店警戒鬆懈,有機可乘。於是,就決定留下來大幹一場。
定居后,他們足足準備了一個月,才正式干起"本行"來。他們行動迅速,幹得乾脆利索,同一個晚上,就在博物館和"阿里巴"珠寶店偷得了四件寶物。為了掩人耳目,作案時還把仿製品擺在被盜物的位置上。粗粗一看,這些贗品同原物幾乎一模一一樣,只有通過仔細的觀察,才能發現破綻。
請你對下面的兩幅圖進行仔細的比較,從20件寶物中辨認出哪幾件是贗品?
Y某和宿舍兩個同學剛好吃完飯回宿舍,見他們宿舍那層很熱鬧,而且好像就是他們宿舍所處的拐角處的事情。他們好奇地走了過去,看到樓長帶著幾個宿管在商議什麼。Y某走了上去,拍了拍一個同班同學,想問問情況,他看到是Y某,激動地說:「Y,你可回來了,快幫忙分析一下。」於是,他給Y某講述了這起失竊案。
大約上午11點一刻左右, 436的趙某出去上廁所,宿舍當時只有他自己,並且出門沒有鎖門,由於是夏天,門還是敞開的。
當他到廁所,蹲下想方便的時候,發現沒有帶廁紙,便立刻回宿捨去拿,這時發現,宿舍桌子上放的筆記本電腦沒有了。他馬上跑到樓道里,並立刻打電話叫同宿舍幾名同學回來。他沒有著急尋找的原因在於,他從宿捨出去,到發現沒帶紙回來,最多3分鐘。而他出來的時候也沒發現樓道里有人,而且他在廁所也沒聽到腳步聲,想要走到樓梯並離開本層的距離大約有30米,所以他初步推斷,小偷是拐角處10個宿舍的人。所以他先在樓道監視,不讓小偷有機會把贓物帶走。直到同宿舍其他幾個同學回來,另外9個宿舍也沒有人出來。等同學回來之後,他馬上到一樓找到樓長,說明情況,樓長便帶著幾個樓管上來看看情況。雖然說其餘9個宿舍都有嫌疑,但是因為當時,乃至Y某等人回來的時候,有三個宿舍是沒人的,再加上Y某等人,Y某回來之前,434(Y的宿舍)也是沒人的,所以嫌疑宿舍又被縮小了。這樣,樓長再和大家說明情況之後,在大家的同意下,對其他幾個宿舍進行了搜查。搜查得很仔細,而且搜查了兩遍,但是卻沒有發現丟失的筆記本。這讓大家很奇怪。
Y某首先進436觀察了一下,筆記本的滑鼠和電源線都留下了,可見小偷是很匆忙地完成這些動作的。Y某問了一下趙某有沒有其他東西失竊,他說,只顧著找筆記本了,沒注意其他的東西,不過外在看起來,沒有什麼不對。Y某又問他,他當時打電話叫同學是在樓道里嗎?如果小偷在其他宿舍,有沒有可能聽見他的話?他說,是在樓道里,應該有可能聽到。你上廁所的這段路上,看到別人了嗎?他說,看到兩個人,都似乎是從廁所剛出來的。
Y某說,「你可以去樓下看看,如果沒有被丟到樓下,我想,我能找到你的筆記本。」大約二十分鐘后,去找的人回來了,宿舍樓下附近沒有筆記本。這樣一來,Y某成功的幫助趙某找到了他的筆記本。名偵探們,請推理案發當時情況是怎樣的呢?
(下圖為宿舍樓示意圖,是4層。圖中,430,434,435,437案發時是沒人且鎖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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