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男孩晚歸,回到家,脫下鞋,走到房間,留下一串濕濕的腳印。爸爸氣呼呼地問他去哪裡了,小男孩回答:「我走在路上,一個我認識的大哥哥拍拍我,和我聊天,我們去了他家,在一起聊了很久,然後他送了我一張他收藏很久的卡片,這時天已經黑了,我向他告別然後回家,走到一半想到爸爸說不應該收別人的東西,我又跑回去,發現大哥哥家沒關門,我就脫了鞋走進去,喊了喊他,發現他在浴室里卻沒應我,開著淋浴噴頭,我就把卡片放他桌子上就離開了,然後我就回家了。」請問到底發生了什麼?
ps:小男孩沒說謊。
【O省迷案 205】——租客遇害
李本體是一個租客,他是河北人,到O省經商。他與房東一家四口因為有共同的興趣,所以相處的還算融洽。
然而房東夫婦不講信用,原本說好租一年,但突然變卦改成6個月。李本體怒火中燒,對著房東夫婦破口大罵又動粗,並把房間里很多東西拿走,還拒絕修好用壞的傢具。就在這場鬧劇激化時,李本體在屋內遇害,原因是腹部被捅了一刀。在案發現場留有一張紙條,上面寫著兩個字「木瓜」。很顯然,這是死者生前拚命留給警方的線索。
警方認定是房東一家裡的人作案的,但是又不知道是誰。四口人分別是男主人齊德隆,女主人董小婉,上高中的兒子齊開晟和上初中的女兒齊韻。
鄧斯維和羅輯兩位警官一直沒有思路,但當時任副大隊長的劉穩分析后,認定了其中一個人。最終,O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該犯因租賃糾紛矛盾而行兇,已經構成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那麼TA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