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五日午後,在K河的下流岸邊,發現一打魚人的屍體。是被用匕首刺中後背身亡的。死亡時間推定在當日中午左右。
不久,通過搜查,找到了嫌疑犯。
「五日中午左右,你在河處做什麼?」刑警向其詢問道: ,
「如果是那天的中午,我在K河上游搭帳蓬野遊哩。這就是當時拍的照片。」說著嫌疑犯拿出一張照片。
K河上游白作案現場的下游。約有一百公里,所以如果他不在現場的證明成立就排除嫌疑。
可當刑警看了一眼照片馬上就識破了。
「這種照片你騙得了誰!這是在河下游拍的。」
請推理證據是什麼?
有個朋友告訴我,他們有在用一個社群軟體叫做Line。
有些國家很通行這個社交軟體,甚至會開個群組,把公司的同事都拉進來,在裡面交辦事項。這軟體有個獨特的地方,群組裡的其他人看過了你發的信息,就會在這則信息前面顯示「已讀x」,表示x人看過。怪沒隱私的,也挺毛的。
下班回家后百無聊Line,順手就注冊了個帳號,我就請我朋友拉我進去他們一個恐推群組。
我就這樣聊了幾個鐘頭......
想到這裡我看了一下時間,
哇!不知不覺都已經十二點了,明天還要上班呢,還是快點睡覺吧!
瞥了最後一眼手機屏幕,
倦意襲來,
眼睛一閉我就睡著了。
(主人公為女性)
本來十點多就睡覺了,可能是由於睡前喝了幾杯水,才半夜我就又醒來了。我連忙跑到衛生間,上了個廁所后,將雙手放到水龍頭下,擰開水龍頭,水便嘩嘩嘩地流下來。洗完手,我上床就睡了。
睡了沒多久,隱約聽到了一些腳步聲,在安靜的客廳里顯得如此刺耳,沒多久就消失了。「他怎麼又搞到這麼晚才回來。」我雖然早已習慣,但又忍不住嘟噥了幾句,便睡著了。
第二天早上,我感到有些頭痛。上完廁所之後,砰的一聲,我什麼也不記得了。
第三天,報紙上登出一則新聞,一男一女被發現死在衛生間,據說是因為頭部撞擊到了地板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