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林曾經是我公司的一名員工,由於老婆不讓找女秘書,所以他便擔任起了秘書工作,今天剛到辦公室門前,就看到東林在門口晃悠,見我來了笑笑說有事找我,我拿磁條刷開門后,東林輕車熟路的坐在沙發上,一邊剝了顆口香糖扔進嘴裡嚼的滋滋有聲,一邊拿出一把蝴蝶刀在手中把玩著,我心中泛起微微的不悅,原來青澀的大學生什麼時候變得這樣玩世不恭?
「有什麼事?」我問。
「也沒什麼,就是幾年不見,有些想念啊老闆。」他翹起二郎腿,依舊是弔兒郎當的樣子。
我在他對面坐下,「現在在哪兒高就呢?」
剛問完這句,正將一口水含在嘴裡的他噗的一聲噴了出來,水漬灑了我一臉,我壓抑著怒氣低頭在口袋裡掏紙巾,一不小心將刷門的磁條也帶了出來,看樣子似乎是掉到了他坐的沙發附近,本以為他會替我撿起,誰知道他一點俯下身去尋找的意思都沒有,而是接著回答我的話:「高就?自從我被你辭退後,檔案上記下了一筆,現在誰還要我?」
我隱忍的怒氣就要向他發泄出來,好在他懂得看面色,立馬站起身來,用把玩著蝴蝶刀的手朝我揮揮,便走了出去。待他走後我去尋找我的磁條,卻沒發現它的蹤影,真是奇怪,是被他拿走的嗎?可他卻是連腰也沒彎一下的坐在那兒呀。
晚上我依然留在辦公室辦公,突然聽到門口有些響動,剛回頭,便覺眼前一黑,等我醒來時,手邊的重要文件早不知去向了。在昏倒之前我似乎隱約看見擊中我的人就是東林,可他是如何偷走磁條的呢?各位推理迷,你能告訴我他是怎麼做到的嗎?
汽車經銷商郭某的屍體被人在山下發現,接到報案后,刑警隊長范某立刻帶人來到現場。初步勘察發現,范某是被人推到山下摔死,范某手上戴著的一塊有日期顯示的手錶也因為劇烈震動停止了。一個刑警摘下郭某的手錶,看了看,表上時間停在十點半,日期停在25號,該刑警看過以後說:「根據表上的信息,可以斷定兇手是25號10點半作案」。「那麼是早上十點半還是晚上10點半呢」?范某反問道,該刑警啞口無言了。范某要過手錶,輕輕撥動,發現,當時針經過12以後,日期顯示也由25變成26。范某拿著表,那個刑警說:「看到了吧,兇手是25號晚上10點半左右作案」。請問范某是如何得出這一結論的?
山田的老同學突然來訪,向他借了10萬日元。老同學說3個月後歸還,結果當山田拿著借條去找老同學要錢的時候,他傻了,那張借條是張白紙.
老同學譏諷山田財迷心竅了,拿張白紙來敲詐自己的老同學。氣得山田不知該怎麼辦,於是他找到了在警察局工作的同學青山,讓他來給斷斷理、
「你借錢給他時,有沒有第三個人,如果有就可以作證。」青山分析說。
「哎呀,就是沒有啊,要是有我能這麼被人耍嗎?」山田一臉委屈地說。
「這樣吧,山田君。我相信你的為人。把這張紙拿到化驗科,如果是他在借條上做了手腳,那就好說了。」青山信任地對山田說。
當他們拿著借條要求化驗科的松本做個化驗時,松本說不用化驗了,說這就是那些騙子慣用的伎倆,問題出在墨水上。
那麼,山田的老同學使用什麼手法使借條的字跡消失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