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在一天下班后被綁架,幾天後綁匪要求給家人寫了一封信讓家人交300萬元聲稱在外欠的債,並且不能告訴其他人,李先生寫到:
我於2010年12月5日向他人借300萬答應15天後還但我未還
趕快將錢達到23............76的賬號上如果錢不夠就
去向我的朋友借如果還是湊不齊這300萬元的話那就去
報告給我的父母我記得他們有一套房產這件事以後將成我
的警鐘兒子以後記得不要做答應好的事卻做不到的人,好了
那麼現在快去湊錢
請問這封信隱藏了什麼信息?
終於到了大城市,溫瑋一手拿雪糕一手拿雪筒:「好久沒吃過了,真甜……」夏凱:「還是來幫忙掰饃吧,來西部怎麼能不嘗嘗羊肉泡饃呢?」溫瑋:「等我吃完再說……」
掰完了饃,夥計端來一碗羊肉湯。我們把饃放進去用筷子壓著。這時,身邊有三個青年人走了進來,一男二女。那個男的坐在我們旁邊的桌上,要了一碗羊肉泡饃,他身邊的一個女孩取出鋼筆寫著什麼,另一個提著手提包的女孩說了句:「你還真認真啊。」對方回答:「等一會,我得先寫完這些。」
幾分鐘后,饃漸漸沉了下去。夏凱:「現在可以吃了。」他給我們每人舀了一碗。溫瑋:「這味道真是不錯啊!」我:「是啊,這饃泡在用羊肉和各種香料經長時間煮出來的湯里,吸收了羊肉的味道,所以才這麼好吃。羊肉泡饃果然名不虛傳。」
我們邊吃邊聊,這時身邊那個男孩站了起來:「我去趟廁所。」過了半個小時,他還沒有回來,一個女孩站起來:「我去看看。」不久,傳來了她的驚叫聲。「怎麼回事!」我們急忙跑進去,男孩倒在地上。溫瑋急忙叫了救護車。
可惜的是,男孩因為搶救無效死亡,死因是中毒,具體是什麼毒還在檢驗。但警察仔細檢查了羊肉湯,結論是湯里沒有毒,碗筷上也沒有。那個提包的女孩說:「我們吃的是同一碗羊肉泡饃,為什麼我們沒事?」另一個女孩:「不,我感覺肚子疼……」醫生:「快,送去洗胃!還有,你也必須去。」
救護車送走了那兩個女孩,警察問掌柜:「你認識死者嗎?」掌柜:「我不知道他們的名字,但他經常來我們這裡吃羊肉泡饃,有時是一個人,有時是帶一個女孩子來。」「你們呢?」夏凱搖搖頭:「我們是來旅行的,不認識他們。」
警察繼續調查現場,我們在一邊討論。夏凱:「可以肯定,兇手是那兩個人中的一個。」溫瑋:「該不會是像某個經典推理題一樣,鋼筆里有毒藥吧。」我:「怎麼可能,不說她不可能不被注意將毒藥滴進碗里;就算滴了,毒藥會擴散到碗里,三個人都會中毒。」溫瑋:「所以說,這個題目實在是老到濫了。而且那兩個女孩的關係看來十分不好,不太可能合作殺人。」夏凱:「仔細回憶一下羊肉泡饃的吃法吧,先把又大又硬的饃掰成小塊,放進滾燙的羊肉湯里,用筷子壓下去。五分鐘后,饃不再上浮,就可以分裝在小碗里吃了。」我:「掰饃時三個人各自掰完然後一起放進湯里,分饃則是提包那個女孩分的。」溫瑋:「等一下,你們看,我們和那兩個女孩的碗底都剩了一些湯。」我:「是呀,你剩得最多,光吃饃不喝湯。」溫瑋:「那湯油多……說正經的呢!看那個男孩的碗,碗底乾乾淨淨。」我:「難道他很喜歡喝羊肉湯?」夏凱:「好象是吧。」
這時,一個警察報告:「垃圾箱里發現了一張紙,裡面沾著一些芒硝粉末。」溫瑋:「芒硝?那不是畫符用的嗎?」我:「芒硝就是硫酸鈉,應該是無毒的啊。」夏凱:「只有一種可能,那種毒藥即使在沸水中也不產生毒性,吃下去后才有毒,因為他們吃的是從一個大碗里舀出來的湯。」
這時,法醫說:「化驗出來了,死者的死因是鋇中毒。」我們異口同聲:「原來如此!我明白了。」
請推理: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在紐約的一家廉價旅館里,一個舞女被人殺害了。她是被人用銅製的燭台打暈在床上,然後再用枕頭蒙住臉窒息而死。嫌疑犯有四個人:一是中年銀行家,有人看見她和舞女一起進旅館;二是旅館的一個年輕雜役,他曾到舞女的房中修電視;三是和舞女感情不錯的花花公子,他也是第一個發現屍體的人;四是旅館里一個開電梯的小姐,她和雜役要好,並且和舞女不和。經過調查發現:舞女被害時,沒有塗口紅;發現屍體時,電視正在播古典音樂節目。你知道兇手是誰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