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肚子挺不爭氣,中午飯才吃完沒2個小時肚子就打鳴了,沒辦法,只能看看還沒有勉強吃的東西,還好,運氣挺不錯,大廳的餐桌上放著胖乎乎的食物,穿著迷彩色條紋大號的衣服,食物躺在那沒有一點生氣,陰沉沉。
飢腸轆轆的我已經第一時間拿好了餐刀,我把刀對著食物的肚子處,也就是中間部分,毫不猶豫的切下去,我的力氣在同齡人之中已經算很強的,可是切這食物我花費了不少力氣,甚至腳部都也在出力。食物被切開了,猩紅的鮮肉裸露在真空中,發出了特別的香味,我頂著鼻尖狠狠得聞了聞味道,此時喉嚨咽下一抹口水。我拿起小型的餐刀把食物中的多數器官和脈絡都挑撥了乾淨,這樣得吃法會好一些,雖然得費會兒功夫,一切弄好之後,我便興奮的開動了。一刻鐘后食物被我已經吃了半數,我抽了張紙巾擦了擦黏著在嘴邊的液體,擦過嘴的也帶著一點那種特別的香味。我得把剩下一半留著給母親吃,因為這食物肯定是母親帶回來的。
母親回來看到了餐桌上被吃的剩下一半的食物后,將我叫到面前,嘴角微微翹起,表情很微妙,像在壞笑,她說「你偷吃了吧。」
我在吃什麼?
我是一家鐘錶銷售店的店員,店裡有老式發條鍾,也有新式電子鐘。我每天到店裡都會細心地一個個把它們重新調好時間。店裡通常只有我一個人。每天中午12點,所有掛鐘都會一起響起來,非常得壯觀。
一天,店裡來了位顧客。他是我店裡的常客了。他家的掛鐘也都是在我這裡買的,聽他說,他很喜歡每天中午的鈴聲。這天,卻不知他為何來得這麼早。而且看樣子,他好像生病了。帶著個口罩。
嗨,您今天怎麼來這麼早?
唔...我家裡的鐘壞了...想買個新的。
你要哪種鍾呢?
中午12點不會叫的那種...
啊?這是什麼奇怪的要求...我這樣想著。給了他一個新的電子鐘和一些電池。
收完錢,他問我一個奇怪的問題:你說,我如果哪天不來了。你店裡的鐘還會響嗎?
我剛開始沒在意,答到:當然會啊。然後他冷笑著離開了...
接著,我嚇出了一身冷汗...
問:為啥?
【O省迷案 136】——程序員之死
家住S市的侯養洙是個很無聊的程序員。他工作之餘喜歡編寫亂七八糟的程序軟體,比如無腦選擇題(e.g.下列是鳥類的是: A.燕子 B.大象/過年長輩通常給晚輩什麼?A.一巴掌 B.壓歲錢 諸如此類)。
這一天,侯養洙在地鐵上遇刺,兇手趁地鐵到濱湖大廈站時下手,用水杯猛擊侯養洙的頭部,然後逃出地鐵。由於人流量太大,保安追上去的時候兇手已經消失了。為了不擴大危險性,地鐵站被緊急封閉,與此同時武警趕到現場協助緝兇,醫護人員抵達現場后直接宣告侯養洙因顱腦損傷死亡。經過監控視頻追蹤,警方發現兇手作案后躲在男衛生間中就沒出來。經過搜查,洗手間內人員已經被清空,但有一套血衣和鞋子與一個手提包,地上還有他作案時戴著的蓋伊福克斯面具和水杯,說明兇手已經換裝。死者生前還在出題,手機上最後顯示的是——打麻將需要幾個人?A.250個人 B.4(沒寫完)。
經過調查,一共有5名與嫌犯身材相近且在濱湖大廈站下車的人員,由於警方沒有公布姓名,暫以甲乙丙丁戊代替。
甲,33歲,身著襯衫打領帶,下身穿西褲皮鞋。職業是一名職業作曲家,去工作室上班。煙癮很大,喜歡喝酒,經常吹牛。
乙,29歲,身著T恤,下身穿牛仔褲運動鞋,牛仔褲上有噴濺狀血跡。職業是公司職員,也是去上班。經常逃票,被罰款多次屢教不改。
丙,35歲,穿皮夾克,下身穿運動褲和拖鞋,鞋底有血跡打扮很不著調。自稱從事市場運營商,但經過調查實際已經被開除,目前無業。
丁,31歲,穿著印有杜芬舒斯博士圖案的T恤,典型大反派氣場,下身是運動褲運動鞋,褲子上有滴落狀血跡。目前在咖啡廳煮咖啡,還從事網約車工作。有過尋釁滋事和盜竊前科。
戊,30歲,戴金邊眼鏡,穿白襯衫黑西褲,棕色皮鞋,鞋面有血跡。沒戴領帶。曾攻讀計算機學位但成績太差被開除。目前在花鳥市場賣貓,還從事電工。
警方仔細分析五個人的身份、著裝等信息,終於認定其中一人有重大嫌疑。他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