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洗完熱水澡真舒服。我放下盤起來的幹頭發。
「叮咚——」有人按門鈴了。
來的真不是時候。我只好隨便擦一下身體,換上休閑服就去開門了。
「是白鯨啊?」
「嗯是。」白鯨走進來關上門,從衣服內側拿出一把手槍。
「你……你要幹什麼?」我瞪大眼睛問到。
「嘿嘿,快去寫遺書吧。如果你不聽話,我會隨時殺掉你噢。」
「噢……」原來白鯨想殺掉我然後偽裝成我自殺。
我走到書桌旁,拿出一張白紙和一支筆,然後寫了起來;
「我從上午一直不吃不喝想著寫作創意,可是我什麼都沒有想出來。我厭倦了,再見。」
「寫的不錯。」白鯨冷笑著說。
呵,我留下了不是自殺的鐵證,如果有人發現,他們一定會檢查指紋。雖然我不能獲救了,但是你也逃不掉了。
某企業家在家聚餐時,剛喝下一口酒,立刻就中毒死了。後來經過警探調查:與他同桌用餐的有他的女兒、兒子和女傭。
企業家的女兒與一個推銷員相愛,企業家堅決反對,說有他在一天,女兒就別想與推銷員在一起;
企業家的兒子經常在外面吃喝玩樂,欠下的債足足有父親家產的一半,被債主逼得很緊;
而女傭全家當年都是被富商所害,她到富商家做傭人,只不過是為了伺機報仇。
在場所有人都有殺人動機。
另外,警探取證得知:企業家的酒杯里有劇毒,酒瓶剩下的則無毒。女兒和兒子沒來得及喝,就出事了。警探詢問了當時的情況:酒杯是女傭擦洗擺放的,酒是女兒拿出來倒的,不小心把酒弄灑了,女傭急忙將地上的酒清理了,兒子見父親的酒杯里剩下的酒不多了,又給他添滿了。
你知道,企業家是誰害死的嗎?
本的朋友蘭道死在房裡,本回來的時候發現有很多警察。因為今天陰天,天氣悶熱,所以本順手把襯衫脫了,只穿了背心。
警察:能告訴我們你的職業嗎?
本:我是一個攝影師。
警察:死者是死於上午8:40至9:40,這段時間你在哪裡?
本:哦,我那時剛好在大本鐘那邊,看這是我拍的照片。
警察一看果然,大本鐘指著9點整,照片里的人正是本,一個是別人幫忙拍的。後來經檢查,確實是今天拍的,因為今天在那剛好有一個商業活動,剛好被拍進去了。
本:照片是中午我洗的,而且死亡地點距離本拍照的地方有兩個小時的車程。
我湊過頭去看看,說:這果然是只有攝影師才能犯下的罪行,看證據在這,我指著照片的一處說到。
問:證據在哪裡,不在場證明是如何造成的?
有一條船,載著12個特工人員去執行一項秘密任務。這12個特工人員是特殊挑選出來的,體重相同,互不相識。為了保持船體的平衡,他們分成3組,第一組A、B、C、D4人坐在船頭;第二組EFGH坐在中間;第三組IJKL坐在船尾。一開船,這12個特工中的頭兒發現情況有異:船體朝前傾斜。他因此推測,這12個特工中,有一個是冒名頂替的敵方間諜,他的體重同選擇的標準體重不一樣。他立即和總部聯繫,他的推測得到了總部剛截獲的情報的證實。但問題在於,總部並不能確定這個混入的間諜是誰。特工頭兒對此有豐富的經驗。他只做了兩次測試,就找出了這個冒名頂替著,還確定了其體重比標準是重還是輕。
請問:特工頭兒是如何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