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插播一条新闻,A市近日发生五起连环入室抢劫案,共计造成二死四伤,暂无嫌犯肖像及其他特征,希望广大市民注意防护,加强自身安全意识”电视中的主持人严肃地报道着。“没什么好玩的,一天天的,总是这样的新闻”说着我关掉电视,关门下楼去吃宵夜了……,一个小时后,我刚推门进入家门,脑袋突然一股闷痛,就失去了意识。不知道过了多久,我醒了过来,挣扎着起身时,发觉双手被捆住。同时看到了一个戴口罩、墨镜的黑衣人正在房间里搜索着什么。“这么快就醒了”黑衣人略显惊讶。看我一脸紧张,说道“不要紧张,只要你乖乖合作,我不会伤害你。”我僵硬地点点头。黑衣人打开电视,悠闲地坐在沙发上看着,看到那条紧急新闻时,不由得笑到“原来我这么出名啊”。“说起来,你客厅的灯光太暗了,看电视很不舒服”说着便摘下墨镜继续看着电视。过了一会,“家里有吃的吗?有点饿了”黑衣人问我。“厨房有方便面”我实话实说。“知道了”他应道,走进厨房,开始泡面,五分钟后,端着一碗泡面走到客厅,边看电视,边等着泡面泡开。“等我吃完饭我就走,你放心吧”他漫不经心的说着。而我的心里做着抉择,将决定我的生死。
下列选项中对我当前困境没有帮助的是?
【O省迷案 86】——协助自杀?
在S市坑坑坑路和嗒嗒路的交界口,有一家杂货铺。这天老板沈南启报警称自己要自首,因为自己刚刚把妻子在浴缸中杀害。根据沈老板的供述,妻子薛秀因为精神压力大,多次想自杀。案发前她又一次想不开,写下遗书,又在店里大吵大闹,并要求沈南启帮她自尽。沈南启百般劝阻未果,只好把她按在浴缸里。
在案发现场,确实有死者亲笔遗书,说自己工作压力太大,而且很多顾客进店只看不买。浴室内确实也是案发现场,地上有许多飞溅的水迹。通过走访调查,警方核实沈南启和薛秀关系长期不和,薛秀经常无端怀疑沈南启有外遇而争吵,案发前晚薛秀在店内打骂吵闹动静极大,且骂得很难听。
很快,警方以帮助自杀把案件移交检察院,S市中院以故意杀人判处沈南启有期徒刑十五年。然而,审判后S市检察院发现了一个疑点,由O省检察院提出抗诉。2009年,O省高院采纳了抗诉意见,认为被告人帮助自杀情节不成立,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问:下列哪一个证据让检察院作出抗诉的决定?
“吃掉这个房间里全部的肉,不然你会遭受致命的惩罚!”恶魔的声音悄然响起。
只见我的面前,放着堆积如山的烤肉。房间里还有几具尸体,大概是任务失败者的遗骸吧!
哼,就这样也想弄死我吗?我可是出了名的大胃王!
不一会,我把烤肉吃完了,举起盛烤肉的盘子,说:“恶魔大人,吃完了!”
请问“我”能免除惩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