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偏僻的小鎮,這是一條偏僻的小路(水泥路),這是一具偏僻的屍體,這是一個偏僻的夏天上午。死者為男性,38歲,僵硬地趴在路中間,戴著皮手套的手捂著腹部,穿著雨衣的身上有搏鬥過的痕迹。死因為腹部中刀,因失血過多而死,是他殺,他的金懷錶都被刀劃上了划痕,推斷死亡時間為昨天22:00到今天4:00之間。從屍體只得到這些信息。
或許是老天幫助那個兇手,昨天從22:30左右就突然開始下雨,並且是瓢潑大雨,直到今晨7:20左右才停。於是案發現場被沖刷得異常乾淨,幾乎就要看不見血跡了,更別說有用的鞋印或指紋了。但是兇器----水果刀卻被丟在案發現場(因為刀刃形狀與死者傷口吻合),屍體的旁邊地上,當然也沒有提取到任何指紋,也沒有採集到任何不屬於死者的血跡。
現在你是負責這起案件的警官,你已經知道,死者從小是孤兒,從遠方到此打拚,不能從親人處著手調查。
提示:警方到達案發現場的時間為今天9:20。
問題:
1、請推理出儘可能多的結論。
2、調查要從何入手,才能儘早破案?(就是說不通過大規模排查來入手此案)
某日我與一我討厭的男子喝酒,得知其一個有矛盾的女子住在某賓館某房,次日我將其灌醉,中午一點,我偽裝成旅客指定入住這家賓館三樓的一個房間。我拿著一個大旅行箱,箱子里有一根琴弦,一個特製硅膠頭套,一個鴨舌帽,墨鏡,一個小箱子,一根三米的繩子,一根十米的繩子,一套西裝,一套清潔工服,小管子中一點紅色液體,幾片被小心保存的透明塑料膜,兩條毛巾,兩個滑輪,一雙長筒手套,一個口罩,一塑料瓶白酒,一塑料瓶汽油,一盒火柴。
我進房間後放下箱子很快出去吃午飯,回來去到二樓的同樣位置房間用鑰匙開門,然後敲門,開門的是一名女性,我說了幾句話就走了。這樣我就知道了樓下住戶的信息和走廊攝像頭的位置。
晚上十點我實施了謀殺,在不出房門的情況下,我殺掉了樓下那個女人,並巧妙利用了攝像頭和大廳的客人作證,嫁禍給了那個男人。期間我用上了所有旅行箱里的工具,並且都只用了一次,然後我完全的銷毀了它們,不留一絲痕迹。
第二天警察勘察了現場,又問了目擊者和調查了賓館的監控,現場所有證據都指向男子,目擊者和監控也是,而一身酒氣,暈暈乎乎的男子被發現時,也與監控與目擊者的證詞相符合,於是完全沒有記憶的男子被逮捕了,至此,我完美的實施了一次謀殺犯罪,並成功嫁禍給別人。
請根據我的目的和工具,以及一些描述和提示,推理我的作案過程。
名探霍勃到某避暑勝地,準備租一處寓所療養。房產經理人帶他去看一棟古典式磚木結構小樓,熱情地介紹著:「窗戶是合葉式開啟的,窗外另有三個曬台俯視美麗的大花園。此外,還有一個美麗的女鬼做伴。」
「真的有鬼嗎?」霍勃邊問,邊推開卧室的窗戶,朝二樓下的水泥曬台張望著。
「這原本是詹尼娜?戈德的房子。」經理人解釋道,「1998年3月28日,她就是從這個窗戶被人推下去,摔死在樓下曬台上。起初,警察認為她是自殺,或是不慎失足。後來警察發覺,她的屍體被發現時,樓上卧室的窗戶是關閉的。」
「她的丈夫亨利?戈德承認窗戶是他關的。那時天氣正冷。他堅持自己並不知道妻子倒斃於窗下曬台上。當然,他被判了無期徒刑。」
「你說什麼?誰是證人?」霍勃問道。
「比爾,一位中學教師看見了一切。他在法庭上作證,說他看見亨利?戈德拉開窗戶,將可憐的詹尼娜頭朝下拋下曬台。」
霍勃聽完,抿嘴陷入沉思。第二天他打電話給經理人:「我決定不租這座房子避暑了,但我期待著房東戈德先生無罪獲釋。」
請推理,霍勃為什麼這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