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省迷案 5】—— 高幹病房內的竊賊
醫院也能發生大案?這不,省城一家三甲醫院15樓的高幹病房內,一名備受尊敬的老音樂家向警方報案,稱他的公文包內的幾卷稿件不翼而飛,這可是他的新作。此外他的錢包也消失了,內有現金、銀行卡和身份證
警方立即出動,把醫院封鎖。很快,三名進入過病房的嫌疑人都被帶到派出所做筆錄。對於每個人,他都詢問了相同的問題: 你們來病房幹什麼?是否涉及盜竊案?
嫌疑人甲:我是老先生的學生,現在在高校音樂系任教。我能有今天,很大程度要歸功於老先生的栽培和提拔。聽說他病了,我就特意趁周末前來看望。我不僅沒有涉案,相反還給他帶了最愛吃的葡萄,現在果籃還放在病房裡。至於偷東西,我可不能昧著良心。
嫌疑人乙:我是慕名而來,以前聽過他在北上廣舉辦的音樂會,印象深刻。雖然我是空手而來,但畢竟我和他非親非故,也不合適送禮。中途我去了趟衛生間,然後就都待在病房裡。我想,不送禮和上廁所不違法吧?小偷確實可能內急,但上廁所的未必是小偷啊!這個
邏輯應該能繞得過來吧?
嫌疑人丙:我是老人家裡的管家,他生病我自然得來看看。老人平日待我很好,我不可能對他下手。而且我只待了十分鐘就去忙別的事,先行一步,也不知道誰把包里的東西拿走了。竟然敢對他下手,警察同志,我懇請你們抓獲嫌犯后從重處罰!
看著筆錄,實習警員陷入了沉思。各位朋友們,你們能否比他更聰明,找出小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