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某與吳某因工作產生矛盾,吳某在自己的社交賬號上發布長文,虛構趙某「挪用公款、生活作風不正」等內容,並配上趙某的照片,該文被大量轉發。趙某發現后要求吳某刪除並道歉,吳某拒絕。請問,吳某的行為是否侵權?
某公司為防止員工偷懶,在員工辦公桌上方安裝攝像頭,且未提前告知。員工陳某發現后,認為公司侵犯其隱私,要求拆除。公司辯稱攝像頭是為了管理,且拍攝範圍是公共辦公區,不涉及隱私。請問,公司的行為是否侵犯隱私權?
張某與房東劉某簽訂了1年的房屋租賃合同,約定月租金2000元。入住3個月後,劉某以「自己要住」為由要求張某提前搬走,且拒絕支付違約金。張某不同意,劉某便頻繁上門騷擾,影響張某正常居住。請問,劉某的行為是否合法?
小王在某二手平台看到小李發布的手機轉讓信息,信息中寫明「手機無拆修,功能完好」。小王付款買下后,發現手機曾更換過屏幕,遂要求退貨,小李以「一經售出,概不退貨」為由拒絕。請問,小李的拒絕是否合法?
小張在小區散步時,被三樓住戶趙某家掉落的花盆砸中頭部受傷,花費醫療費5000元。小張要求趙某賠償,趙某辯稱花盆是被風吹落的,自己無過錯,拒絕賠償。請問,趙某是否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王某與房東簽訂了1年的租房合同,約定「提前退租需支付2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入住3個月後,王某因工作調動需提前退租,房東要求其支付2個月租金,王某認為違約金過高。王某能否要求降低違約金?( )
某快遞公司將李某的包裹(內含價值2000元的手錶)丟失,李某要求按實際價值賠償,快遞公司稱「已在運單上註明『未保價物品最高賠500元』」,只願賠500元。
問題:快遞公司應按何種標準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