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X月X日,警察局接到報警電話,說某公司的3-4樓的樓梯處發現一具屍體。警察迅速和林偵探前往,發現死者已死去一夜,死因是因為從樓道摔下后,重傷失血過多而死。警察展開調查,死者姓馮,發現是從4L滾下去的,但是卻發現2種腳印,很明顯,他是被推下去的。那麼,是誰推的呢?原來,和死者生前有矛盾的只有3個人,1是他的前女友吳玲,最近一直在向他追債,2是他的老闆張達,是個同性戀,很喜歡他,但是他沒有理會,嚴厲拒絕,3是 他的同事李俊,他知道老闆喜歡小馮,總是照顧他,心裡有些不滿。現場什麼都沒有,只有死者的Nokia3000手機在上衣口袋裡,手機上有串號碼:22637474.經過調查,根本就沒有這串數字的號碼,林偵探看著死者緊緊放在口袋裡握著手機的手,自言自語道:看來,這個死者也在向我們表達什麼。那麼,死者在表達什麼呢?
某鞋業公司與某百貨商場簽訂商鋪租賃合同,合同約定鞋業公司經營使用百貨商場第八號、第九號門面房,租賃期3年。半年後,在未通知百貨商場的情況下,鞋業公司與個體戶汪某簽訂房屋租賃協議,將第八號、第九號門面房轉租給汪某使用,租賃期限2年。汪某使用此門面房1年後,鞋業公司通知汪某商鋪已出售,要求汪某騰出所承租的房屋。汪某認為,在合同期內,鞋業公司一直未將售房的有關情況告知他,在未盡通知義務的情況下,剝奪了自己的優先購買權。作為次承租人的汪某有優先購買權嗎?
我是官人,辛苦了好久終於到發工資了!不過,今天這個日子不太吉利,鬼節啊。和我同住的那幾個人關係差得很,就算死了人也很可能都無動於衷,正打算想個辦法改善一下。於是,我打算請他們的客。
回家的路上,遇見一個美女道姑阻攔,我只好問她道號。
「道號?炫願。不過,這不是重點,我要賜你一樣超能力。」
討厭,要不是個美女我早就打死她了。但現在這樣,我打算試試看。
「現在,你可以看見鬼了。人鬼都可以看見的,但鬼依然摸不著。今兒是鬼節,所以我挑兩個有緣人獲得這種超能力。你是第二個。」
我發愣的工夫,她卻已經走了,可四周沒有什麼變化啊!
算了,回去請他們客吧!
除了我,還有語風、LIEK、暗寂、大手、水鏡、瘋神。青衣在幾天前已經跳樓自殺了。
人真少,除了我們就一個客人,這家餐廳平時人還挺多的嘛!難道就因為今天是鬼節?挑了個8個座位的地方,我坐在最外面,對面是LIEK、大手、瘋神、暗寂,和我一排的是水鏡和語風,最裡面是空位。
「怎麼就這幾個盤子?」我問服務員。這服務員是金色頭髮,皮膚茶色,長得很帥,LIEK和水鏡一個勁兒盯著他看,眼睛都不眨一下。
「怎麼?不夠嗎?你們要多少夠啊?」
「多少?8個!哦不,7個,7個。」
服務員看了我一眼,嘴裡還嘟囔著,要那麼多幹嘛呀。
「8個,算我一個吧?」鄰桌那個17歲左右的黑髮男孩沖我笑道。
神經病。我想。別以為你長得比我帥好多就在這裡橫行霸道的。果然,其他人看都不看他一眼。語風坐在我旁邊,不愧是好基友,一直都沒看那倆帥哥。
點好菜,服務員又開始奇怪了:「你們吃得了嗎?」
我恨不得打他一拳,但這裡有兩個美女和我基友,我做不出來那麼丟面子的事。
「LIEK,水鏡,你們怎麼老盯著門看呀。那該死的服務員有什麼好的?」
瘋神神色有點不對。大手不知道什麼原因直接指著服務員出來的門開罵了。可LIEK和水鏡卻無動於衷。
「暗寂,你來講個笑話吧。」我無奈至極。
暗寂只搖了搖頭,還接著打瞌睡。瘋神沒去推他,只用胳膊輕輕碰了他一下,然後拍拍大手,拉著他一起去了廁所。
「我講吧。」黑髮男孩走到我身邊笑道。
「起來,你沒事找事?」我打算抓住他的衣領,但他卻把我推開,我直接倒在了旁邊的椅子上,這裡的椅子是硬的,真疼。
「我才不講呢,我告訴你,我是個偵探!他們裡面,有鬼。」男孩在我耳邊說完就出去了。
那麼問題來了,有幾個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