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了……
我望著人來人往,現在是堵車的高峰期呀,公交車都沒位子了,難道要走路回家么???
哈!看見了一輛伴著白布的私家車,司機還戴著墨鏡和口罩!我攔下車想要搭一程,他就叫我上車了,我飄飄然打了個哈欠,望著司機那貪婪的樣子,我既興奮又無奈!
我瞪著極其疲睏的眼,睡眼朦朧地上了車,車上有人但很少,我直到車子發動了一半才發現車上除了我以外全是老人家,那些老人家個個都是坐在車子的前排,眯著眼睛,一個挨著一個坐,一動也不動。
我一邊打著疑惑的想法,一邊用公文包頂著車窗大口大口打呼,到了家就可以好好休息一下了,生活在繁華的大都市裡,不受苦怎能過上好日子,我望著車窗外的一個連衣裙美女,她的頭髮好漂亮……我漸漸睡著了……
直到司機一邊憤怒地按著震耳欲聾的車喇叭,一邊對著吵鬧的堵車高峰大發雷霆,我抹掉嘴角睡覺時掉的口水,瞥了一眼手錶,司機說從我睡著之後他就一直在按喇叭,足足按了45分鐘,這也難怪,我本身疲倦再加上坐在車的末尾,很難被吵醒,老人們不動聲色地坐著……哎,還是繼續睡吧……
大約我睡回籠覺到了半小時,車子到我家了,老人們還在睡,還不下站,我家附近就一個站呀!唉!可能不是這個站的吧!!!
在上樓梯的瞬間,我想到了什麼…………
請問選項最不可能的是?
一人獨居的孟葉櫻下了夜班,十點半才回到家,得知包括自己家在內的整條街道在當天晚上停了三個小時的電,停電時間是從晚上七點整到十點整。
孟葉櫻的一個精神不太正常的鄰居,神經兮兮地告訴孟葉櫻:「今晚停電,大家都在外面乘涼,突然看到,從街對面那棟荒廢已久的凶宅里衝出來一個渾身冒著紅光的人,闖進了你家裡!大家都被嚇壞了!正準備報警的時候,又看到那個人從你家跑出去了……」
惴惴不安的孟葉櫻摸了摸家裡的筆記本電腦,發現鍵盤是涼的。又將筆記本電腦打開,發現電腦的電量是100%。她再走到陽台的那台滴水的老舊空調底下,發現用來接住空調冷卻水的水桶已經差不多快滿了。
問:根據以上線索,可以判斷出什麼呢?
【O省迷案130】——撲朔迷離
石天福是S市一家小車行的老闆。2007年7月的一天,他下班后沒回家,妻子給不少員工打電話,但所有人都說老闆下班正常離開沒有異樣。警方接警后以為這是一起失蹤案,就沒有當即立案。
兩天後,一個叫龔恭的年輕人向警方自首,說他和一個叫王自晉的人在酒吧與另一個男人因為酒後衝突發生打鬥,兩人把陌生男子打傷后自己就回家睡覺了,第二天才聽王自晉說自己走後他繼續毆打被害人,後來人死了。意識到事態嚴重,龔恭就來投案自首。很快警方以故意傷害罪對王自晉全國通緝,直到10月11日才把自盡未遂的王自晉逮捕。
歸案后,王自晉承認自己和龔恭在酒吧打人的事實,龔恭說的屬實。此外,王自晉買一送一,供認他還有一條命案,就是殺害了一個叫石天福的人。根據指認現場,警方在市郊一片荒草地中發現了一句已經開始腐敗的屍體。辦案人員立即對此人做DNA測試,結果大概需要一周。
就在10月12日,O省北部的Q市公安局接到一起報案,一個自稱叫石天福的男子說自己失憶了,只記得自己七月份的一天下班后被一伙人綁架,然後打昏了。醒來后已經到10月12日,發現自己在Q市的一個公園長椅上躺著。他立刻想到報警,希望警察能逮捕綁架他的人。接電話的民警也是一頭霧水,根據相貌描述,綁匪和王自晉的相貌極其相似。但是王自晉聽說這一消息后立即翻供,說那具屍體是自己被捕前就剛好發現的,被捕后稀里糊塗認了,但事實上自己僅僅是失手打死酒吧里的人而已。
石天福的妻子確定回來的是自己的丈夫,很高興,幾天後DNA的比對也確定死者並非石天福。但不論如何,王自晉和龔恭的犯罪事實清楚。2008年6月10日,O省高級人民法院以事實不清為由撤銷了王自晉的死刑判決,維持以故意傷害罪判處龔恭有期徒刑十二年。
問:本案到底是怎麼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