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在病床上的羅服回想著剛才發生在自己身上的那些事,努力理清自己為什麼會躺在這醫院的病床上。那天晚上,自己正準備去維克多的家,為早上學校里與維克多發生矛盾向他賠禮道歉。然後看到維克多走進了路邊的一個小巷,自己也就跟著他走了進去,可是維克多就這麼從自己眼前消失了。。。不,不對,那個小巷是維克多和自己約好的,自己還沒有到見面的地點,就被人從後面擊暈了。。。就在此時,一個陌生人走到了羅服面前,「羅服先生,我是警員馬克,現在有一起謀殺案需要你的配合,被殺害的那個人就是你的朋友、維克多,當時你也在案發現場的那個巷子里。」「維克多被打死了?!這不可能!」羅服激動地說道。「準確來說維克多先生是被刺死的,在案發現場還發現了被傷成重傷的照片上的這個人,目前還沒有清醒過來,你仔細看看、認識他嗎?」「不認識。。。不可能,這到底怎麼一回事?!」
提示:文章一共就5類人。一開始是羅福的設想,哪幾部分是真實的事情呢?
A是個嗜賭的酒徒,經常向B借錢還賭債,最後累計欠下B巨額賭債無法償還,因此起了殺意。
一天晚上,A把B約到家裡,趁其不備,將其頭按進水中,那是一桶海里取來的水。
B被溺死時,牆上顯示九點八分。
A為了製造不在場證明,於是去朋友家聊天。兩小時后,也就是在半夜時分把屍體運往海邊扔進海里。
A看了看手錶,這時是1點15分。
第二天,屍體浮起,被人發現,根據警察和法醫的判斷:「死亡時間是昨晚九點左右,這不是意外事故,而是謀殺,兇手在大約凌晨1時15分把屍體拋入海里的。
兇手疏忽了什麼呢?
陶夫人買了幾隻蟹準備送人,可是到了第二天卻發現少了一隻,於是叫來了可能接觸的相關人員,他們分別是:陶總官、丫鬟、廚師跟雜役。可是問過他們之後都說沒有吃,難道這個蟹自己爬走了?於是吩咐他們四處尋找,最後在垃圾桶里找到了蟹殼。陶夫人大怒道:「我們陶家一般都是清晨去倒垃圾,蟹殼居然在垃圾桶里找到,肯定是你們之中的人剛偷吃的,還不老實交代!」在陶家私自偷吃事物犯了加法,陶夫人又沒找到任何蛛絲馬跡,哪會有人承認?
這個時候,陶老夫人正準備出門,問清了事情的經過之後,就說:「要查出誰偷吃了蟹還不簡單!只要XXXXXX就可以了。」
陶夫人依照陶老夫人的指示,果然找出了偷吃蟹的廚師。
請問陶老夫人出的方法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