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勘察發現死者去門口開門后被人在胸口刺了一刀,然後用盡最後力氣關上門阻擋兇手,之後用血在地上寫了 F32 三個字元,詢問大門口的保安,在死者死亡推定時間之內只有4個人進過這棟樓,而且都說是找死者的.
第一個來的是死者的學生林聰華17歲,他說因為上課玩手機被沒收而來找死者討要但是死者不肯之後他就回去了.
第二個是死者女友梁冰24歲,她說因為約好了要出去約會而死者沒來,打手機也沒人接聽才來找人的,可惜敲了敲門沒回應就回去了.
第三個是死者同事趙輝,死者之前買房問他借錢,他來要債的,敲門敲了半天沒反映.
第四個是死者乾妹妹李麗麗22歲,她說沒事來串門的,可是敲門也沒反映.
警長站在現場思索,這時候他的眼光瞄到了房間里的一個小擺設,終於明白了死者留言的意思並在4個人之中抓到了兇手.....請推理:兇手是誰?
一個罪犯在星期六的時候被判死刑,「死刑在下周七天中的某一天中午12時正舉行,」法官說。「但是,只有在執行當天早上通知你,你才會知道是哪一天。」這位法官以言出必行而著稱。說完上述話后,罪犯和律師回到監獄。
律師面帶微笑,說道「你沒看出來?法官是無法執行絞刑的。」「因為,第一,下周六,也就是下周七天中的最後一天,是不能執行的。因為,下周五下午你如果仍然沒有被服刑,你就可以預期死刑在明天,也就是周六。這樣,和法官說的判決不符,因為他說只有當天早上才知道。因此,星期五變成可以執行的最後一天。但是,因為到星期四時,離執行的時間還有兩天,周五和周六,而周六已經被劃掉,成為不能執行的日子,因此必然在周五。而你既然知道了執行的日子,這和法官的判決又不符。所以周五也被劃掉」
罪犯興奮地說,「因此類推,周四也不行,於是,周三,周二,周一,周日,全部可以去掉!」但是,沒有想到,在周四早上,執行官來到罪犯面前!這實在是很出乎罪犯的意料!
他的推理到底哪裡出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