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君和B君是情侶 C君和D君是情侶 但是B君和C君也有一腿
某天四人去外地 住同一家賓館 A君和B君住13層3號房間雙人包間
C君住11層3號擔任房間 D君住11層4號單人房間
所有房間都有單獨陽台
晚上七點 A君在房間里洗澡 D君打著魔獸世界
C君邀請B君下來和他敘舊 期間威脅B君要把以前的事情說出去
B君就動了殺心
七點半 D君刷副本熱火朝天 忽然手機響起來
C君打電話給他:「我在隔壁房間,有人要推我下去,快來救我,啊——」
D君一腳踢開11層3號單人間的門,一個人都沒有,只有桌子上放著一瓶紅酒
A君正在洗澡,聽到樓下傳來尖叫聲,便大聲喊「怎麼回事」並且披著浴巾出來
B君正坐在床上玩著PSP說「沒事沒事。」
與此同時,在樓下面,有人發現了C君的屍體,C君被人綁著,因墜樓而引發頭骨爆裂當場死亡
A君沒有動機 D君有不在場證明 兇手顯然是B君
然而B君不可能瞬間從11樓移動到13樓
這個時候秋源秀史從13樓發現了關鍵物證 說兇手就是B君
請推理:該物證是何物 B君的作案手法又是什麼?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七的早晨註定是不平靜的,警長小三接到S報案她老公死了,趕到現場時只見S的老公A趴在地上,腦袋周圍灑了一片紅的白的,S則在旁邊悲傷的哭著。
這時負則筆錄的警員過來向小三報告:「據S所說,其開車下班時看到老公倒在地上不動,走近一看才發現已經死去了,據S小姐所說,夫妻二人感情極好,現場也無任何其他人為的跡像,應當是跳樓自殺的」。
小三聽過報告后發現了一絲不對的情況,轉了一圈也沒有所獲!接著在S家中轉了一圈也沒有任何打鬥的跡像,車庫中夫妻二人的座駕整齊的放置著,出了車庫時剛走二步,小三忽然間想起來不對的地方在哪了。
到底哪裡不對呢?
史密斯在家裡舉辦了一個烤肉晚餐會。同事湯姆帶來一隻活兔。美食家史密斯非常高興,馬上當場殺了活兔,扒了皮,整個地烤起來。客人見狀都感到有些令人可怕,無人敢吃。
「沒有比這肉更鮮了。可是……。」
史密斯一個人狼吞虎咽地美食一頓。
然而,幾個小時以後,他卻突然死去。警察的調查結果查明了是阿托品中毒致死。阿托品是茄種類植物中所含的毒素。
因史密斯吃了兔肉,當然湯姆是嫌疑對象。
「我是作為禮品送給他的是只活兔子。是史密斯親自殺掉做的菜,所以,我不是兇手。」
湯姆辯解說自己是無辜的。
然而,實際上他就是真正的罪犯。
那麼,投毒的手段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