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發生一起案件,經過調查發現有ABCD四名嫌疑人。警方詢問時,他們都拿出了案發那天的不在場證明。
A說:「我和朋友去菲律賓旅遊了,你看,這是我們旅行時的照片。」說完他就拿出一張照片,照片里的他們站在海邊的沙灘上,幾乎沒影子,遠處的字都是英文,還有幾棵椰子樹。
B說:「我去日本找一位同學玩去了,我們還一起射擊比槍法呢。」接著便拿出一張準備出門玩時的自拍合影。照片中的他在同學家——傳統的日式建築里。他們人手一把M16突擊步槍(真傢伙!),看來真的打槍去了。
C說:「我當時在馬來西亞工作,前不久剛回來,話說回來,那裡的伊斯蘭教徒真多,全國多數人都信伊斯蘭教。」緊接著拿出了帶回的一本用馬來語印的下半年工作計劃表,上面還印有阿拉伯語。
D說:「那一天我認識了幾位非洲兄弟,我正代表我的單位跟非洲的合作夥伴會面簽合同。」說著便拿出了那份合同的複印件,合同是用漢語和法語兩種語言寫的。
請問誰的不在場證明最不可靠?
明澤和明海是兩兄弟,哥哥明澤十分有錢。
一日,明海去辦公室找哥哥明澤,但是,通過秘書通報明澤時,卻因哥哥明澤一直在通話中不便打擾而只得在外面等候。
在等待20多分鐘后,明海因尿急,離開了近十分鐘。待回來后又等了近半個小時,哥哥明澤才沒有再通話,只是再打電話進去卻無人接聽。
弟弟明海上前叫喊,一個勁敲門卻也得不到回應。(門是反鎖的,且是歐式復古門)
於是喊來保安,一起撞開了門,卻看見明澤趴在自己的辦公室上,已經是被毒死多時了,話機是一直放在哥哥的身邊,且明澤的手緊緊握著。而從頭到尾也沒有多餘的人進出,門是反鎖的,窗戶也是反鎖的。
請問?是誰殺的人?是怎麼殺的?
一場家庭宴會正在影星劉某家的庭院里舉行,宴會上,受邀的親朋好友都很高興地和劉某夫婦攀談,頻頻舉杯,氣氛十分熱烈。儘管劉某每次都只喝一點,也還是覺得有些頭重腳輕了。
劉某的同事李某也過來與劉某說笑,兩個人十分開心地談論著工作當中的趣事,李某似乎也喝了不少酒,晃晃悠悠地不小心將手中的吃食碰到了劉某的領帶上。
「哎呀,真是對不起!」李某立刻抱歉地說。
「沒什麼,一條領帶而已……」劉某毫不介意,拿出紙巾就要擦上面的污漬。
這時,劉某的夫人走了過來,說:「用紙巾會留下痕迹的,洗手間里有洗潔劑,我去給你洗洗。」
「不用了,親愛的,我自己去吧,你留下應酬客人。」劉某說完朝洗手間走去。過了一會劉某從洗手間出來,領帶果然已經乾淨了。他繼續和客人們談笑風生,但是只過了一會,他突然身子一晃便倒下了。
庭院里頓時一片嘩然,救護車很快趕來,但是為時已晚,劉某已經死亡,死因為酒精中毒。
警察這時也到了,調查了詳情后,認為這是一起計劃殺人案。
那麼,這個案子的手法和過程是怎麼樣的呢?
一輛列車小行駛在軌道上,安放炸彈的恐怖分子對警方威脅:只要火車到了XX地點我就會按下電鈕讓炸彈爆炸!你們如果耍花樣,敢在那一地點之前停車,我立馬就讓車子爆炸!我可是安裝了三份炸彈哦~
已知條件:1、犯人的話中有一處是在說謊。2、其中一名乘客無意中找到了隱藏在火車上的炸彈並拆除。3、罪犯不在火車上。
4、罪犯並不知道1號炸彈已被拆除。5、警方和民眾在列車的各各角落都沒有找到2號和3號炸彈。6、火車裡沒有罪犯的同夥
7、 2號炸彈和3號炸彈安放在同一個地方
問:大家都沒有在火車裡找到2號炸彈和3號炸彈,那麼那兩顆炸彈是放在哪裡的?
劉強倚仗自己舅舅在朝廷里做官無惡不作。正月十五這天晚上,劉強帶著幾名家丁進城看煙花。文強在家丁開道下,暢通無阻,直接來到賞煙火最好地點。劉強左看看右看看,身旁不遠站著一位姑娘。「咦!這是誰家的姑娘,長得如此賞析悅目。」
劉強一邊說,一邊拿扇子挑逗姑娘。姑娘看文強對自己動手動腳,就藏在一旁的母親身後。
「這位公子,小女還小經不得如此羞辱,您還是高抬貴手放了小女吧。」姑娘母親說到。
劉強一聽頓時發起火來,對家丁喊道:「好啊,竟敢說我羞辱你家姑娘?你們幾個把她給我綁了,押回府里。」
家丁手腳利索的就把姑娘綁了。不管母親如何求情,怎樣阻止都無事於補。圍觀百姓也沒有一個人敢站出來。母親連夜趕到衙門報案,衙門李大人為官清廉正派。一聽此事馬上派人把劉強,家丁,被搶姑娘從半路堵住,帶回衙門。案子很明顯就是劉強搶劫民女,事以確鑿。李大人直接叫人把劉強押進大牢,隨同家丁個打20大阪。
案子處理完畢,一位捕頭對李大人說:「劉章舅舅是朝廷大官,我縣大大小小事物都由他管理。我怕……」
李偉聽完說到:「君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我一定要治劉強罪刑,不過他舅舅一定會找各種理由把我呈上去的摺子退回來,讓我們重審。這樣一來時間久了,劉強肯定會被他舅舅找到很好的理由給釋放出去。」
李大人想了一個時辰,突然想到一個辦法讓上級批准此案判定。你知道大人李偉想到什麼辦法了嗎?(時代背景架空,假設人物都用簡體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