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7月,年过七旬的王某过世,之前立下一份“打油诗”遗嘱:“本人已年过七旬,一旦病危莫抢救;人老病死本常事,古今无人寿长久;老伴子女莫悲愁,安乐停药助我休;不搞哀悼不奏乐,免得干扰邻和友;遗体器官若能用,解剖赠送我原求;病体器官无处要,育树肥花环境秀;我的一半财产权,交由老伴可拥有;上述遗愿能实现,我在地下乐悠悠。”
对于王某遗嘱中“我的一半财产权”所涉及的住房,指的是“整个房子的一半”,还是“属于父亲份额的一半”,家人之间有不同的理解。儿子认为,父亲所述应理解为母亲应该继承属于父亲那部分房产的一半,而不是整个房产的一半。王某老伴坚持认为,这套房子是其与丈夫的共同财产,自己应拥有整个房产(包括属于丈夫的另一半房产)。关于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法院受理甲出版社、乙报社著作权纠纷案,判决乙赔偿甲10万元,并登报赔礼道歉。判决生效后,乙交付10万元,但未按期赔礼道歉,甲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甲、乙自行达成口头协议,约定乙免于赔礼道歉,但另付甲一万元。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甲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乙公司的财产,法院将乙公司的一处房产列为执行标的。执行中,丙银行向法院主张,乙公司已将该房产抵押贷款,并以自己享有抵押权为由提出异议。乙公司否认将房产抵押给丙银行。经审查,法院驳回丙银行的异议。丙银行拟向法院起诉,关于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胡某于2006年3月10日向李某借款100万元,期限3年。2009年3月30日,双方商议再借100万元,期限3年。两笔借款均先后由王某保证,未约定保证方式和保证期间。李某未向胡某和王某催讨。胡某仅于2010年2月归还借款100万元。关于胡某归还的100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林某是个技术人员,也是“简易原木剥皮机”的设计人,他与某机械厂订立了“原木剥皮机”技术秘密转让和剥皮机试制合同。合同约定,林某负责提供设计图纸、资料,机械厂负责一切试制费用。双方还约定,试制中产生新的技术成果归双方享有;如试制失败,林某不负担试制费。合同签订后,双方开始试制该产品。4年后,随动式原木剥皮机试制成功,开始批量生产。随动式原木剥皮机是后期研制成果,合同双方能否约定为双方共有?
A厂生产的一批酱油由于香精投放过多,对人体有损害。报纸披露此消息后,购买过该批酱油的消费者纷纷起诉A厂,要求赔偿损失。甲和乙被推选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和乙因故不能参加诉讼,法院可以指定另一名当事人为诉讼代表人代表当事人进行诉讼
B、甲因病不能参加诉讼,可委托一至两人作为诉讼代理人,而无需征得被代表的当事人的同意
某船务公司与某轮船运输公司签订了供油协议,约定船务公司为轮船运输公司供应燃油,燃油的价格“按市场价格议定,参考市场当日挂牌价”,供油完毕后30天内结清油款,并且约定了双方各自的违约责任。船务公司接到轮船运输公司的订货指示后,立即向某石化公司发出书面订货单,订货单上注明的要求均与轮船运输公司出具的订货指示一致,但约定的燃料油单价均低于前一合同订货指示上约定的价格。石化公司根据船务公司的订货单,向轮船运输公司指定的船舶供应了燃油,双方在供油凭证上签章确认。后石化公司多次向船务公司催讨供应燃油欠款,船务公司以轮船运输公司未向船务公司支付油款为由不予给付。船务公司的抗辩理由成立吗?
某汽车制造厂与某汽车销售公司达成协议,将10辆汽车销售给汽车销售公司。汽车制造厂经由铁路某站托运,将10辆汽车托运给汽车销售公司。汽车到站后,车站前后三次通知汽车销售公司领取货物,但是汽车销售公司既不拒绝也不领取。随后,车站又通知托运人汽车制造厂来车站处理,托运人也未前来处理。10辆汽车在车站存放8个月后,汽车制造厂才来车站提取货物。车站根据规定核收保管费近万元,这些保管费应由谁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