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局長駕駛私家車與一輛接送孩子的人力三輪車剮蹭,導致三名小學生輕微擦傷,該局長親自將孩子們送到縣醫院檢查治療后,又把孩子們送到學校正常上課。事故發生時,某企業職工楊某路過並用手機錄製了一段視頻,視頻中雖未出現該局長的畫面,但在視頻中插入文字「震驚!局長駕車撞上三輪車,五名孩子嚴重受傷,局長態度囂張,駕車揚長而去」等嚴重失實信息。楊某將該視頻發到朋友圈后,又被廣為轉發,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對此事件,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專營板材的批發公司向某裝修公司發出最新的價目表,希望雙方可以合作。裝修公司對錶上的每張51元的細木工板非常感興趣,願以每張49元的價格承購。板材公司第二天回電話稱每張49元利潤空間很小,他們要商量后再做回復。不到一個星期,裝修公司接到板材批發公司的承諾書,承諾書中板材批發公司稱,他們經過商量后認為,現在市場細木工板走俏,他們以每張52元的價格發貨,現在都存在貨源緊缺,決定不接受裝修公司的價格。裝修公司怎麼辦?
恰值雙十一佳節,小夏在乾爹網上給好基友小華買了一個懷錶。不巧的是,懷錶到貨的時候小夏和小華一同外出辦案,所以小夏委拜託房東小哈幫忙簽收並且替他保管。又不想因為小夏和小華最近拖了一個月的房租沒交,小哈正好手頭緊。於是小哈心頭一動,擅自決定把收到的懷錶作為房租的抵押物給賣了。老詹聽說小哈有一個多餘的懷錶要出售,看了之後感覺樣式不錯,價格也還公道,送給小艾的話她肯定喜歡,便以市場價格買下了這塊懷錶送給小艾。小艾收到老詹送的懷錶很是喜歡,隨機揣在衣兜里。不幸的是,小艾當天晚上就遭到了搶劫,這塊懷錶被小傑給搶走了!小傑將搶到的懷錶隨意放在褲兜里,很是高興,搶劫大業從未如此順利過,想是有蒸蒸日上的勢頭。直到小傑回到家中才驚訝地發現,他褲子的兜里竟然破了個洞,懷錶早就消失不見了。小傑連懷錶什麼時候不見的都不知道,更不知道這塊掉落的懷錶已經被出來打醬油的小蘇撿到了。
那麼,事件到打醬油的小蘇出現,撿到懷錶為止,從法律的角度來說,這塊懷錶的所有權屬於誰?請給出你的答案與依據。
小六有一個微信群,其中3名群成員分別是:老A、托馬斯松、步雨。2021年1月2日,小六去拉薩旅行,由於今天心情好,小六拍了一張完整無污損的自拍照併發到微信群里。老A由於幾天前和小六發生過衝突,他把小六的照片醜化之後發到百度帖吧;托馬斯松一年前開了一家照相館,這次想趁機多賺點錢,於是他未經小六同意,把小六照片的圖片列印成一張彩色照片,並賣給前來照相館照相的一位顧客,一共賺了2000元;步雨看到照片后,覺得挺好看,於是他未經小六同意,把小六的照片發到朋友圈裡。
請問,在老A、托馬斯松、步雨3個人中,誰侵犯了小六的肖像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