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个南方城市的有一间这样的宾馆。宾馆四周是铁围栏,上面种着缠绕植物。此城市多山,所以宾馆一侧的马路离宾馆地面有1人多高的距离。为了安全,马路边也立着相似的围栏。而这一侧恰恰可以从宾馆1楼餐厅的窗户看到。此事就是从窗户开始的……这天早晨,住在这宾馆的A和B正在餐厅吃早点,A无意间抬头,透过窗户发现有一个人以逊于百米的速度从马路上过去。‘咦?眼花了?’A揉揉眼睛,接着又陆续看到两个年轻人以接近的速度过去。‘恩,看来是运动员训练。’A想明白了,于是继续吃早点。可当他再次抬头从窗户往外望,却看到了很蹊跷的事。那是一个大约50多岁的男人,竟然以更快的速度过去了。接下还有更令人惊诧的事情,只要从此段马路经过的人,无论老人,妇女还是半大孩子,都是以惊人的速度过去。A觉得他脑袋快爆了,于是将此事告诉了坐在旁边的B。B听完A的话,也抬头看着窗外,只看到第一个人经过之后,B就马上知道了原因。大家想想这到底是怎么回事?PS:假设A和B的智商和推理能力相同。
杰克刚刚回到家,他的邻居就听到从他家传来了一声巨响,于是便报了警。罗林警探很快便来到了现场。打开杰克的家门,罗林警探发现一片狼籍,杰克倒在血泊中,已经断气,他浑身上下插满了细小的玻璃片,地上都是一些不知名的液体和碎片,而死者家中台几的玻璃也被震碎了。经过检验,其中有玻璃碎片也有一些塑料片,估计是可乐瓶的材料。根据得来的情报,死者很喜欢喝可乐,罗林警探也在死者家的冰箱里发现了同样包装的可乐。经过调查,认为此次事件应该是个意外事故,死者打开可乐瓶时,由于瓶的质量不过关导致了爆炸事件的发生,震碎台几的玻璃碎片致使死者死亡。然而,罗林警探再深一步调查后,发现其实此次事件是一桩有预谋的凶杀案,那么凶手是怎样杀人的呢?
一个深秋的清晨,门外忽然传来了敲门声。
“谁啊?”国际警探B 问。
“是我,唐纳德。”门外的人答道。
唐纳德是当地最有名的面包房的老板。B打开门,却看到一个满脸大胡子的男人,手持长柄猎枪,枪口正对着自己。
大胡子一脸阴沉地说:“跟我们走一趟吧!”在B犹豫的一瞬间,大胡子身后忽然闪出两个黑衣男人,把B 制服了。
这些人把B迅速抬起来,搬上早就守候在旁边的汽车。在以后的好几天里,B什么都看不到,只能隐约听见车辆行驶的声音。
接着,他好像上了船,在海上航行了很久,然后又下了船,重新开始坐汽车。
终于,目的地到了。B 首先看到的是刺眼的灯光,然后是密闭的铁门和没有窗子的房间。
“你们是谁?”B怒吼起来。可任凭他怎么发火,都没有一点回音,看来这些人是不打算理他了。B 身上所有的东西都被收走了,只有鞋子还在,鞋跟上一个微型通讯器能够让他联络到总部。可是自己现在在哪里呢? B 仔细分析后得出,绑架他的人只可能来自加拿大或者新西兰,要是能确定方位该多好啊! 可是……百般无奈之下他只好先走进浴室,想好好泡个澡。
泡在浴缸里的时候,B 忽然好像想到了什么。他拔开浴缸塞子,看到水流从右向左,按逆时针方向旋转下降。看到这一现象,B不由得咧嘴笑了起来,他终于知道自己所处的地点了。
你知道B 是如何判断出方位的吗?
汤姆作为一件伤害案的证人被传到加州某市地方法院出庭候讯。他的证词将给被告带来很大的不利,但在作证前,还照例得接受被告辩护律师的一番盘诘,法官和陪审团将根据盘诘的结果来裁定他是否具备作为公诉方面证人的资格。
被告律师问:“汤姆先生,有些人由于看多了侦探小说,便养成了推理的习掼,往往就凭着自己的臆想,来对周围发生的事情进行推测。不知道你是否也有这样的习惯?”
汤姆答:“我从来不看侦探小说,也没有你说的那种习惯,我一向都是依照事实来说话的。”
问:“你已经51岁,在这样的年纪上,记忆力是否已经有点衰退了?” 答:“我的记忆力并没有丝毫衰退。二三十年前的事情,我记得很清楚,就像昨天刚发生过的那样。” 问:“你有抽烟的嗜好吗?” 答:“有。但抽得并不多。” 问:“你平时抽的是哪些牌子的烟” 答:“吉士斐尔和摩立斯。” 问:“也抽驼骆牌吗?” 答:“过去抽过,最近不抽了。”问:“那么,你能告诉我:骆驼牌烟盒上面印的那个牵骆驼的人的头上是不是裹着头巾?”
汤姆微蹙起眉头,思索了片刻,在自己的记忆中搜索着问题的答案。他的记忆告诉他骆驼被称为“沙漠之舟”,是居住在中东的阿拉伯民族的主要交通和运输工具,那牵骆驼的当然是阿拉伯人;而谁都知道阿拉伯人的服装特色是……想到这里,他毫不犹豫地回答:“那牵骆驼的人当然是裹着头巾的。”
“是吗?”律师脸上现出个狡黠的微笑。他从衣袋里掏出一包骆驼牌香烟,高擎着走到陪审员席前面。
这一举动使汤姆处于不利地位,按照美国的法律和司法惯例,汤姆立即被陪审团裁决为“没有能力提供有效证词的人”,否定了他作为公诉方面证人的资格。
那么,这包香烟如何起了这么大的作用呢?
话说几年前春节后的某一天,小老板张A接到一个手机,对方称自己为B“张A先生啊,听说你需要XX材料,我这里……”电话那头B说出了张A正急需的材料,而且价格还很有竞争力,张A很为动心。经过了初步协商后,张A认为这笔生意能做。双方约定货到付款;交易前,B说,因为他们公司的开户行在XX银行,B要求A去该银行开设新储蓄账号,以便交易时使用。A没有多想就去银行开了户;B要求确认A是否开户,并要求A先在自己的储蓄存折里面存入XXXXX元钱,以表示交易的诚意;A认为反正钱没到对方手上没有问题,所以照办了;在给B确认了存折后,当着B面存入了指定款项。
按照约定,第二天A应该收到B公司送来的材料,但是到了晚上都没有到,A联系B未果,连忙去银行查自己的户头,发现钱已经不见。钱到底怎么不见的??请大致说明手法。
一天,尤利悄悄地潜入了一所住宅,翻箱倒柜地搜寻他的商业犯罪文件。不过,搜遍了每一个角落,他都没有找到这些文件。于是,尤利决定毁灭这些证据,不让它们落入警方之手。他先把所有的门窗小心地关好,然后把冲凉房的煤气打开,之后,悄悄地离开了这所住宅,并轻轻地关上大门。5 分钟后,尤利打电话给住在该屋隔壁的邻居,大致说他家附近发生了严重的火灾,请尽快逃命之类的暗示。放下电话,尤利阴险地一笑,因为他知道自己的目的就快达到了。
你知道尤利想用什么手段毁灭不见踪影的证据的吗?
明星齐有一天被发现在家中死去,而上午就是他的生日宴会,名侦探圣飞负责了这件案子,经过调查,发现齐是被毒杀,毒物来源有三个,一是女朋友送他的生日蛋糕,二是私人医生给他的创可贴,三是私人厨师做的汉堡,经化验一无毒,但是二的嫌疑也不大,因为毒物是剧毒,但需要进入体内,创可贴已经贴了很长时间了,不应在取下后发作,而三已死无对证,经过圣飞调查,凶手的确是医生,他之前也曾有杀死齐的举动,但这次作案手法很巧妙,他是怎么做到的?毒下在哪?
从前,雷泽县有个财主,雇了个哑巴佣人,欺侮他不会说话,三年没付他一文工钱。哑巴托知情人写状纸,可是没人敢代写,他一气之下直奔县衙门。县官孟温舒见他递上的状纸竟无一字,又“咿咿呀呀”他说不出一句话,觉得此案难判,想了好一会儿,猛击惊堂木喝道:“将这无理取闹的哑巴拖出去游街半天!”在大街上,哑巴无比悲愤,满脸流泪,“哇啦哇啦”地大声喊叫。凡认识他的人都在窃窃私语,议论纷纷。哑巴被押回县衙时,但见他的东家已跪在那里,县官判决财主除付清哑巴三年工钱外,还得游街半天。你知道孟温舒是怎么得知真相的吗?
首先介绍一下人物:唐小小(已婚女士),王超(唐小小的初恋情人),曹毛毛(追求唐小小的人),刘丽(王超的未婚妻),孙兵、鞠子、康有才和康有文是王超的同事及朋友。
唐小小虽已结婚,但婚后的生活是不是想象中的那么浪漫与幸福,在一次朋友聚会中,看到了自己初恋的情人,接下来的日子和他的接触就比较多起来。因为曹毛毛一直在追求着唐小小,虽然也知道她已结婚,但还是一如既往的对她好。唐小小也喜欢把自己的事告诉曹毛毛,虽然知道曹毛毛很恨王超,但还是会忍不住的说着他们之间约会等等的事情。曹毛毛表面是没有什么的,但心里甭提有多难过了。
有一天晚上唐小小意外的收到一个自称王超未婚妻的短信,短信内容就是让唐小小离开王超。有了这次短信事件,他们的接触比以前要更为小心了,因为以前唐小小也会把他们约会的事告诉王超的朋友,孙兵,鞠子,康有才和康有文。但是从来没有隐瞒过曹毛毛。
接下来的日子还是属于平静的,但过了没有几个月,唐小小又收到了所谓王超未婚妻的短信,这次内容和之前是一样的,只不过短信不但发给了唐小小还发给了唐小小的老公,而且威胁唐小小,如果再不离开,就怎么样怎么样的。
忘记说的是在两次短信事件之前唐小小都和曹毛毛提出分手,而且都很坚决的。
为了使唐小小心里舒服些,王超找到了他的未婚妻,问及短信的事,可是未婚妻一口咬定没有此事,也从来没有发过什么短信,而且还拿家人的性命发誓。
这就奇怪了,为什么这个发短信的人会知道唐小小那么多的事,就连一些细节都很清楚呢?
请问背后到底是谁呢?
答案是一个数字:
Key1
program area_;
var
base,height,area:real;
begin
write('base:');
readln(base);
write('height:');
readln(height);
area:=base*height/2;
writeln('area:',area);
end.
Key2
Line 154, Entry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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