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法庭开审一宗抢劫罪
被告是A君,被指7月20号夜晚抢劫受害人B小姐
检控官:被告A君怀疑在7月20号8点在B小姐的住宅门前进行抢劫
两名巡警在案发现场1公里左右的地方发现A君蹲在路上数钱,就上前想询问,但是A君看见巡警后就逃跑,但是被当时的两名巡警逮捕,并搜出B小姐被抢的3万元
A君:那些钱是我捡到的,而我逃跑是我以前曾经被警察误抓,我不信任警察
被告律师(简称C律师):我的当事人是由外地来的,生活比较困难,但是被告两个月前遇上几个以前搞音乐的同乡,所以就继续朝著当年的梦想,买了一把吉他,所以现在才欠了房租
但是我当事人非常勤奋,曾经做过理髮师,牛郎,到现在做的搬吖ぃ?煽匆夹君是一个多么正直的人,试问一个如此勤奋,正直,怀著理想的人会因爲因此去打劫吗?
检控官:请传证人1
证人1:我在家里备考,突然在8点左右听见有人叫:“放手!老太婆!”
然后我就出去阳台看看,我在2楼看见一个背影和声音有点像A君的人在抢B小姐的袋
C律师:请问证人1,你当时的阳台窗有关吗?
证人1:有
C律师:那么请问你当时听见的第一句是“放手,老太婆”吗?
证人1:是的
C律师:正常人被打劫的时候肯定会尖叫或许叫救命,那么爲什么证人1当时听到的不是B小姐的尖叫,救命声先的吗?
证人1:我......我......
C律师:这是B小姐的照片,虽然B小姐已婚,但是现在还不过30岁,而且还是一位白领,试问一位这样的小姐怎么会被人称呼为老太婆呢?
证人1:不知道啊,我听见的就是这样
检控官:请传证人2
证人2:我在7月20号下午5点多的时候去银行,看到A君坐在银行旁边的花圃那里
检控官:肯定?
证人2:肯定,我然后就进去银行的柜员机存款了
检控官:这张照片是当时银行的监控录像,证人2排在B小姐的后面,那么说明A君是在银行外面等B小姐,然后再尾随她再进行抢劫
C律师:这是银行的平面图,A君所在的花甫直綫到B小姐领钱的柜员机是有多障碍物,也表示说A君看不见B小姐在柜员机是存款,取款,还是办理其他业务,那麽A君不可能尾随B小姐
现在请根据上述条件,请分析出被告是否有罪,根据上述条件的意思是指证人与C律师的对话,和检控官的指证,其他法证因素除外,
现在请各位投票,认为被告是否有罪,可以的话说出你的想法,或者可以靠直觉投票
ps:文中的老太婆是犯罪嫌疑人对B小姐犯罪是所对B小姐说的,不是真的来了一个老太婆
6月的一个下午,有个行人在路上被抢劫。根据路人的描述,警方很快就找到了嫌疑人丘林。但是,丘林却说当天他正在动物园里游玩,因为每年夏季,他都会到动物园里去走走。为了证明他不在现场,丘林还拿出了几张他所拍的动物照片。其中一张是北极狐的照片,在照片上北极狐浑身皮毛呈雪白色,真是可爱极了。然而,负责审讯的福尔伍看了照片后却对丘林说:“你的这些照片虽然拍得不错,但这张北极狐的照片却说明你是在撒谎!”请推理福尔摩伍是如何识破丘林的谎言的?
有三间连在一起的办公室,连接它们的两扇门上都是毛玻璃,也就是那种一面光滑一面粗糙的玻璃。一天,中间办公室里的出纳在去厕所回来后,发现保险柜中的现金少了一部分。原来,他锁上保险柜,却忘了拔下钥匙。嫌疑人就是旁边的两间办公室里的人。 侦探来了后,仔细地看看了两块毛玻璃,发现左边房间的毛玻璃的光滑面不在出纳的办公室这一面,而右边的光滑面则在出纳办公室这一面,于是侦探马上断定是右侧办公室的人做的案,你知道他的根据是什么吗?
惯犯库克和比尔劫了一辆运钞车。就在两人庆幸得手的时候,身后响起了一阵警笛声,得到指示的警车追了上来。摩托车没油了,两人只得弃车逃入农田。路过一座农舍的时候,库克发现农舍的主人大概种田去了,里面空无一人,农舍外有口很深的古井,便立刻想到了一个办法。他对比尔说:“我们如果一直这样跑,终归是要被抓住的,不如躲到农舍里去。我假装是农舍的主人,一会儿警察来的时候,你就用防水袋套住钱,含上根吸管,躲到水里去。要是我不幸被抓住,钱就全部归你。”
比尔有点犹豫:“这样行不行呢?警察恐怕没有那么好愚弄吧,再说井水那么深……”
库克打断了他的话:“蠢货,难道你想被抓住吗?井水深怕什么,我会给你一根很长的管子的。”听到远处隐约响起来的警笛声,比尔只好同意了。库克把一根长5 米、口径不足2 厘米的管子交给比尔,帮他捆扎好钱放入井里,自己却没有像他说的那样装扮成农舍的主人,而是到田地里躲藏起来。
半小时后,警察开始搜查这座村庄。虽然库克隐蔽得非常好,可是警犬还是凭借灵敏的嗅觉迅速找到了他。当警察把比尔打捞上来的时候,却发现他早就溺死了。警官询问了比尔躲到井下的前后经过,对库克说道:“你真是心狠手辣啊,为了独吞钱财而杀了他!现在,你除了抢劫,又添了一项故意杀人的罪名!”
你知道警官为什么这么说吗?比尔好好地呆在井底,为什么说是库克杀了他呢?
明星齐有一天被发现在家中死去,而上午就是他的生日宴会,名侦探圣飞负责了这件案子,经过调查,发现齐是被毒杀,毒物来源有三个,一是女朋友送他的生日蛋糕,二是私人医生给他的创可贴,三是私人厨师做的汉堡,经化验一无毒,但是二的嫌疑也不大,因为毒物是剧毒,但需要进入体内,创可贴已经贴了很长时间了,不应在取下后发作,而三已死无对证,经过圣飞调查,凶手的确是医生,他之前也曾有杀死齐的举动,但这次作案手法很巧妙,他是怎么做到的?毒下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