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唐先生因為有事星期六一整天沒和女朋友錢小姐聯繫,晚上六點多到她家的別墅一看,嚇了一跳,女朋友的閨蜜彭小姐倒在地上,閨蜜是被掐死的,女朋友躺在自己的床上,割腕自殺,兩個人都死了,唐先生馬上報警。
警察勘查現場,發現閨蜜的指甲被人剪掉,扔在了垃圾桶,女朋友皮膚整潔光滑,雖然是自殺,但是檢測地板並未發現有任何的血跡,整個房間都沒有,刀片就倒在地板上,上面被擦拭得很乾凈,沒在周圍發現擦拭物,女朋友的腳底疑似沾有淡黃色的粉末,錢小姐死前被人下了安眠藥,彭小姐則沒有,彭小姐的死亡時間是星期六上午十點到十一點,錢小姐的死亡時間是星期六下午一點到兩點,疑似錢小姐和彭小姐鬧矛盾,錢小姐失手掐死了彭小姐之後,受不了良心譴責自殺,但是警察卻不這麼認為。
住在錢小姐家附近的一位目擊者說,今早確實看見彭小姐來拜訪錢小姐,但是後面的事情就不得而知了。
警察找到了四位嫌疑人,都是錢小姐的前男友,都是因為錢小姐提出分手而恨死了她,這四位嫌疑人和彭小姐也有過節,正是因為彭小姐老在錢小姐面前慫恿她和他們四個分手,錢小姐才下定決心徹底了斷這四段感情。
丁先生說,上午我一直在家沒出去過,下午開車出去,一點到兩點在墓地,和一個朋友約好了看望一個早逝的朋友。
王先生說,上午我一直在家沒出去過,下午開車出去,一點到兩點在游泳池,和一個朋友約好了游泳。
趙先生說,上午我一直在家沒出去過,下午開車出去,一點到兩點在健身房,和一個朋友約好了運動身體。
孫先生說,上午我一直在家沒出去過,下午開車出去,一點到兩點在網球場,和一個朋友約好了打網球。
警察向四位嫌疑人的朋友證實。
丁先生的朋友說,他下午一點到兩點的確和自己在掃墓,期間忘記拿錫箔,離開過一會兒,沒發覺哪裡異樣。
王先生的朋友說,他下午一點到兩點的確和自己在游泳,期間說口渴喝水,離開過一會兒,沒發覺哪裡異樣。
趙先生的朋友說,他下午一點到兩點的確和自己在健身,期間說出去透口氣,離開過一會兒,健身好我們一起洗澡,沒發覺哪裡異樣。
孫先生的朋友說,他下午一點到兩點的確和自己在打網球,期間說上個廁所,離開過一會兒,打好球不高興在這裡洗澡,說現在秋天,自己穿短袖運動衫,汗不多,沒發覺哪裡異樣。
誰是兇手?
今天是我的生日,因為父母太忙,沒法陪我過生日了,所以父親就在家裡藏了一個生日禮物。
我根據父親的指點,找到了一張紙條,上面寫著:
事情是這樣的
這裡被青青草原的羊群霸佔
連一塊極樂凈土都沒了
宰相發出討伐檄文
要求羊群這幫弟弟
歸還霸佔的竹園
羊村村長不屑一顧
決定發起戰爭
我讀完后,不知父親寫這些是什麼意思。接著,我從紙條的背面發現了幾道算式:
(12-24)+(33-37)=?
21-48+57=?
66+42=?
根據以上的信息,你知道父親究竟把生日禮物藏到哪了嗎?
某夜,在一幢即將拆毀的破舊樓房6層的一間房子里發生了一起殺人案。被害人被捆在椅子上,頭部被擊致死。屍體頭部上方垂吊著一個電燈,並不是熒光燈,而是一個舊式的鎢絲燈泡(見圖A)。在玻璃窗裡面拉著褪了色的窗帘。
此案很偶然有一個目擊者,是住在對面樓5層的一位畫家。據說他正在自家窗前望著窗外發獃時,突然發現對面大樓一家窗戶上有個可疑的人影晃動了一下。說是手裡還揮動著一個像啤酒瓶似的東西。畫家還素描了那個人影(見圖B)。
「從這個素描上看,兇手是個右撇子。用右手握著酒瓶打的。」江戶警部邊看素描邊說。「不,警部,還不能那麼肯定。還不清楚窗戶映出來的身 影是背對窗戶還是面對窗戶。如果說是兇手的影子,如果背對窗戶就是右撇子,如果是面對窗戶,那麼拿著瓶子的就是左手。」團偵探解釋說。
「的確有理……這麼說這張素描還不能當作證據。被害人是從前面被打的,還是從背後被打的,這一點還沒搞清楚哩。」「並非如此,如果參照現場情況對比一下,就很容易弄清兇手到底是右撇子還是左撇子了。」團偵探果斷地下了結論,真不愧是名偵探。
那麼,請你比較對照兩張圖推理一下試試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