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徐茂奎在山西晋城开了一间当铺,妻子早逝,娶了两房姨太太。大姨太冯氏年老色衰,不太得徐茂奎宠爱,但她给徐家生了儿子,因而地位稳固;二姨太窦氏年轻娇艳,受到徐茂奎专宠,一直在谋划摆脱“姨太太”称号升格为“妻室”这件事。两个女人貌合心不合,终日明争暗斗。一天,冯氏发现镶嵌在金钗上的一颗名贵珍珠不见了,这颗珍珠价值不菲,是去年她儿子从南洋带回来送给她的寿礼。冯氏大叫一声,丫鬟二妮赶紧放下手里的活儿跑进屋来,二妮见冯氏眼里冒着怒火,赶紧问有什么事。冯氏拿着金钗厉声问道:“这上面镶的珍珠呢?说!是不是你拿了?”二妮吓得“扑通”一声跪在地上道:“大奶奶,你就是借我一百个胆子我也不敢拿啊!大奶奶我再帮你找找,真的不是我拿的……”冯氏见二妮眼泪都给吓出来了,不像是在说假话,而且这二妮是她从娘家带来的陪嫁丫鬟,从小就服侍在身边,一直手脚干净。冯氏遂问:“那刚才有没有人来过?”“刚才小红过来送胭脂,曾到过房里,难道是她……”二妮回忆道。小红是窦氏的丫鬟,冯氏断言道:“肯定是那个狐狸精让小红过来偷的!你快去把小红给我叫来!”二妮应了一声,站起来跑出去叫小红。很快,刚走到回廊的小红被二妮追上了。“小红!大奶奶叫你。”二妮气喘吁吁道。小红回过身来,咽了下口水,问:“大奶奶找我什么事?”“不知道,快跟我去吧!”二妮道。二妮领着小红来到冯氏房间。冯氏眼睛一瞪问:“小红,这支金钗上的珍珠是不是你拿去了?”小红急忙摆手道:“冤枉啊,大奶奶,不是我拿的!”“哼!二妮,搜身!”冯氏吩咐道。二妮仔仔细细检查了小红身上每一处,都没有找到珍珠。冯氏认为小红一定是把珍妮藏到某处了,于是就拿鸡毛掸子严刑逼供,把小红打得直尖叫,仍是问不出什么。这时,窦氏突然赶来了。了解了事情原委后,窦氏说:“我说姐姐,如果是我房里的人偷了东西,不用你动手,我一定打死她!可现在咱们连赃物都没搜到,这没证没据的,要是这么就打死了小红,她下去还不到阎王那里告你啊。”冯氏脸色阴沉地说道:“那听妹妹这意思,是要我放了小红?”窦氏笑道:“不,不,不,我是来帮姐姐找珍珠的。既然姐姐认定是小红偷了珍珠,又在她身上搜不到,那只有一个可能——就是她把珍珠吞进肚子了,给她灌点醋,让她泻出来不就人赃俱获了吗?”二妮插话道:“刚才叫小红时,我的确看见她像是咽下了什么东西。”“拿醋来!”冯氏吩咐道。小红被灌下一大碗醋后,不大一会儿肚子就叫了起来。等到小红泻完了肚子里的东西,二妮却并没有发现珍珠。最后,冯氏只能眼看着窦氏将小红领走。儿子回来后,冯氏将这件事告诉了儿子,儿子却说珍珠就是小红偷的,而且在小红受审时,珍珠一直就在她身上。请问:儿子说的对吗?
有一天,小王6点起来去车库开车,突然看见了一具尸体,立刻报了案,警察断定死者是昨晚10点30多分死的,死者名叫小红,根据调查 ,被刀捅死的,抓住了4名嫌疑犯。
小宁,男,他说他昨晚10点多切实去了车库停车,并没有异常。
小波,男,清洁工,他说10点多去车库扫地,还碰见了小宁,身上并没刀。警察问小宁是吗,小宁说是。
小倩,女,她说昨晚10点的时候回家,9点50多分在停车,并没人。
小丽,女,是死者的朋友,她说昨晚乘小红车回小区,10点多到小区,把我送到门口我就自己回家了。
最后,警方在垃圾桶找到了凶器,并抓住了凶手,他.她是谁。
DOTA一分钟破案
救命啊!近卫野区,一声尖利的叫喊声划破了午夜的宁静。被惊醒的DOTA小区住户闻声而来,浩浩荡荡的有几十个人。
"先把野区包围了!"带头的是平时颇有权威的海军上将。"那个谁谁谁,你们东边,谁谁,你们西边."海军上将发挥其在海军部队的调度能力,将来的人分为四组,分别堵住了野区的东南西北四角。
海军上将带着几个同伴进了野区,发现树林中躺了一个人,已经断了气。
死者是SVEN,身上大面积灼伤,手中紧紧握着用以晕眩别人的武器--锤子。海军上将数了数他身上的锤子,一个不少。
没道理啊,以他平常火爆的个性,怎么会在生死攸关的时刻不扔锤子?海军上将嘀咕着。
现场并不狼籍,仔细查看就只有SVEN一个人的脚印,别无其他。周围的野怪也都消失了,看起来地面显得异常干净。野区四角的居民也过来传讯,这段时间并没有发现可疑的人或动静。
凶手究竟是谁?海军上将陷入沉思.
丽莎小姐之死
丽莎小姐是娱乐圈里一颗新星,拥有一大批铁杆粉丝,只要她的生活里有一点儿新鲜资讯,就能占据各大娱乐报纸的头版头条。在她跟胡克船长订婚的消息仍占据着很大版面的时候,有一条更具爆炸性的新闻震惊了整个娱乐圈:丽莎小姐死了!
警方赶到出事的豪华酒店勘查现场并多方寻找有价值的线索,得知:丽莎刚跟胡克船长订了婚,而船长昨天出海去了。丽莎在市郊有一套豪华公寓,平时都住在那里。
“最强刑警”伊达航大叔问:“还有其他嫌疑对象吗?”
在场的警员道:“有个叫路易斯的小伙子,他正在追求丽莎,并且非常狂热。”
伊达航大叔即刻前往。在离丽莎小姐家不远的一所破旧的房子里,见到了趿拉着拖鞋的路易斯。他问路易斯:“最近有没有见过丽莎小姐?”
路易斯揉了揉惺忪睡眼,迷迷糊糊地说:“很久没见了啊,她不喜欢看见我。再说了,她不是订婚了吗?”
“你知道她昨天已经被害了吗?她已经死了。”
“什么!不知道啊,这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情?”
“好吧,”伊达航大叔一边说,一边寻找自己的笔记本,“不好意思,能去一趟丽莎那里吗?我刚才把我的笔记本落在那里了。可是我一会儿还有事情要做,你能不能去帮我拿一下,然后送去警察局。”
“好吧。”路易斯披上一件外套便出发了。不一会,当他到达现场后,立刻被警察扣了起来。
你知道为什么吗?
“明天,今天有想起什么吗?”曹羽洁关切地问。陶明天依旧茫然地摇摇头。曹羽洁叹了口气。一个月前陶明天晚自习回家时被歹徒袭击,虽然抢救及时保住了性命,但却失去了所有的记忆。旁边的陶母叹息道:“唉,今天他的同学和班主任又来看他了,这孩子平时在学校成绩和人缘都好,本来再过一个月他就能考上他理想的大学,现在却…”看着泪流满面的陶母,曹羽洁一阵心酸。她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妈妈刚刚打她手机催她去补课,不过她没有理会,虽然一个月后就要参加高考了,但是她还有一年的时间。曹羽洁忽然感到眼前一黑。一只手拿起她的手机,发了一条短信:“老主顾,一个月不见了吧,最近手头有点紧,她在我手上,老地方见~。”收信人:明天。
于文龙推开门,房内一片黑暗。“小偷先生,这是你第二次光临我家了吧。进我家也不打声招呼。”黑暗中传来一个女孩的声音。于文龙吓了一身冷汗,最近真是时运不济啊。“你左脚上的伤好了吗?上次来的时候没摔疼吧?”女孩冷笑。于文龙怎么也没有想到,这房间的主人竟然回来了。女孩继续说:“阳台铁钩上的血,是你留下的吧。还有我床底下的袋子。”于文龙僵在那里。“袋子里的东西不是我的,那是你在别的地方偷的吧。但是你为什么会放在我家呢?呵呵,是因为白天弄不走吧?”女孩轻笑:“最近附近连连失窃,警察白天到处在调查,你跟本没机会带走。所以打算晚上回来拿吗?”于文龙心思电转。“哦,对了,你好象拿了我家的钥匙,现在可以还给我了。还有,楼上的人被杀了,也是你干的吧。”他愣在那里。女孩笑着说:“你袋子里放着行凶的凶器,这才是你最想拿回的吧?”于文龙拿出随身携带的刀,向声音传出的方向扎去,什么都没有。他感到一根针扎在了后背上,“笨蛋,喇叭的声音和真人的声音都分不清吗?坠楼身亡这个死法不错吧?你的东西我会替你交给警察的。”这是他听到的最后一句话。
某日下午,消防局接到了一只紧急报警,附近乡下某户家庭突然发生了爆炸,火势很大。
还好消防队赶到得快,火势才没有蔓延,火势消减后,警察局也赶到了。经检查发现,火灾导致一人死亡,一人烧伤。。。
我刚好就在这附近,发现着火后也赶了过来,可火势太大我也无能为力。。只能眼睁睁看着火越烧越大。
我走进火灾现场。这是栋三室一厅的小别墅夫妻的卧室离厨房很近,就在厨房的旁边。而卫生间,客厅离厨房都较远。
我问了一下附近的警察,他们说爆炸原因是厨房的煤气罐泄漏,煤气进入死者的房间。当时死者喝醉了,因该是想抽烟,打了下打火机。结果,瓦斯爆炸了。而这时,妻子q正在客厅看电视,所以只是烧伤。。。
可我觉得现场却很奇怪。。。这。。。,我环视了一下火灾现场。。这里毕竟是乡下。。。我还是不能习惯。。尤其是那么多昆虫。。吓死我了。。那么多。。那么大。。
我来到死者的卧室,屋内被烧得一塌糊涂,来到死者身旁。我蹲下去,默哀了几分钟又仔细看看死者的烧伤情况,嘴部烧伤的特别严重。。。我又回头看看在死者手边的那个打火机。打火机也被烧的不行,但至少不是特别严重。。
现场没什么好看的了。我回头走向门外,又回头凝视了一会。这门也蛮严重的,里边烧的轻些,外围烧的重些。。我又来到厨房。更是一片狼藉。。。四处都是残渣。煤气罐被炸得都不成形了。。只有罐子的转齿还有些样子
我又来到医院,烧伤的q已经醒了过来。。据医生说q的烧伤并不特别严重只有手部较为严重些,因此按例警方也对他做了询问
q:“我当时正在客厅看电视,都怪我忘了拧紧煤气罐。。。我当时。。真的一直都在客厅”【表面和死者是和谐的夫妻,但据说死者有了外遇】
警方不久也找到了附近的邻居w做了录供
w:“那天真的吓死我了。。我上午还去找过他们,他们在我们眼里那么好。尤其是男主人。。人特别大方。但有一点不好。。是个烟鬼。可那个女主人却很小气还不识多少书。。。今天向他借罐
蜂蜜都不借。。。。”【普通邻居,但貌似对死者有意思】这时w又说了一句:“对了!那个q的母亲j也来过。那瓶蜂蜜就是她送的”【j,q的母亲,听说自己女婿有外遇非常生气】
那么多怪处。。这些到底是。。。对了。。。。难到说。。对了照这样推理。。那个证据就是!
【孟虎推案4定时爆炸】
最近有过想调整这系列的题目高质量,所以那些暗号逻辑啥的都被删了,所以为了让每一题都不糊弄,编号做一些调整,之前的题目大多作废,贴吧啥的也都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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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虎接到报案,声称在某个公寓房发生爆炸,以致一人死亡。孟虎火急火燎的来到现场。这是一个土豪承包的多层楼公寓,很显然只有他一个人居住,近期打算租出去一些房间,但不幸在这场事故中丧生。
案发地点在一楼,走到走廊发现有很大的煤气味道,办案人员不得不采取保护措施。一楼是一排房间,所有的房间门都对着一排,对面有一排监控摄像头。走廊有两个出口,房间另一头也有窗户,爆炸的房间的防护栏已经被人为破坏。【如果不懂可以借助图示,褐色是角线,绿色是墙的油漆】
房间里有一个火把,是导致爆炸的起因。富翁在爆炸前估计已经死亡。走廊外边有一个电话亭,在死者死亡前后有三个人进入电话亭并留下东西。第一个人是一盒火柴;第二个人是一罐瓦斯;第三个人是一个文具盒【里面有黑色签字笔、修正带等文具,并无可疑】。介入调查,三个人都是属于一个和死者有矛盾的组织,三个人对于参与犯罪供认不讳。
案发期间摄像头的录像有一段时间有空隙,没有录像。但保留一段记录:只有爆炸前一分钟,房间门把手似乎自动被扭下,然后掩开一道缝,随后发生了爆炸。
孟虎会心一笑,对于案件的手法和作案工具都了如指掌。解决了案子。
问:1、手法是什么?
2、电话亭的工具各有什么作用。
出外旅游了一个星期,现在又回到家里了。打开家门口,放下行李,环视一下一楼的大厅。突然发现大厅展柜某处有点异样,走过去一看,我心爱的水晶杯碎开了!我出门前还特意用抹布把它擦干净,现在居然变成碎片了!由于我外出的这个一个星期只有我姐住在家里,于是我立刻打电话给我姐。“秀一,回到家了吗?”“嗯!一楼那个水晶杯怎么突然碎开了?”“你说展柜那个玻璃杯吗?”“是水晶,不是玻璃,我开始怀疑姐你是不是学艺术的了”“啊一你出去这么久我都没碰过那水晶杯啊,不用伤心啦,碎片也是一种美哦。”“我外出期间还有其他人来过家里么?”“就只有昨晚我请了几个我学院的老同学来家里,搞了个party,是昨晚7点到12点,之后他们都离开了。”“他们有碰那个水晶杯吗?”“没哇,我们都没人走到展柜那附件,也更不可能碰那个杯。”“嗯,我先看看家里的监控,姐我们晚上见。”我把我出门期间的大厅监控快进地看了一遍,发现的确没人走近到摆有水晶杯的展柜附件,也没人去碰过它。而这期间家里也没有被其他人私自闯入过的痕迹。我心想“该不会这么巧合吧?”我再一次把目光注视到前面看过的监控录像。。。my god!
问题:元凶是谁?作案手法是?证据是?
皇家大旅馆经理贝克斯刚要下班回家,苏顿匆匆走进他的办公室,向他汇报说:“刚才接到警方通知,'旅馆幽灵'已经来到本市,可能住进我们的旅馆,让我们提高警惕。”
贝克斯一惊:“这个'幽灵'有什么特征?”
苏顿说:“据国际刑警组织掌握的材料,他身高在1.62到1.68之间。惯用的伎俩是不付账突然失踪,紧接着旅客发现大量钱财失窃。他还经常化名和化装。”
贝克斯摇摇头说:“我们该怎么办?如果窃贼真的住在我们旅馆里的话,你要多加防范。昨天电影明星格兰包了一个大套间,她戴了那么多珠宝,肯定是个目标。大后天早晨还有8位阿拉伯酋长来住宿,你派人日夜监视,千万别出差错。”
“是的,我已经采取了措施。”苏顿说,“我们旅馆有4个单身旅客,身高都在1.62米到1.68米之间。第一个是以色列来的斯坦纳先生,经营水果生意;第二个是从伦敦来的勃兰克先生,行踪有些诡秘;第三个是从科隆来的企业家比尔曼;第四个是从里斯本来的曼纽尔,身份不明。”
“这么说,其中每个人都有可能是'旅馆幽灵'?”
“可能,但您放心,我一定不让窃贼在这儿得手。”
第三天上午,8位阿拉伯酋长住进了旅馆。苏顿在离前台不远的地方执勤,暗中观察来住旅客。斯坦纳先生从楼上走到大厅,在沙发上坐下,取出放大镜照旧读他从以色列带来的《希伯来日报》。10点,勃兰克和曼纽尔相继离开了旅馆。10点10分,电影明星格兰小姐发现她的手镯,珠宝都不见了。苏顿顿时紧张起来,一边向警察报案,一边在思考谁是窃贼。
这时,他又把眼光落在斯坦纳身上。斯坦纳好像根本不知发生了什么事,仍正襟危坐,聚精会神地借助放大镜看他的报,从左到右一行一行往下移。突然,苏顿眼睛一亮,把斯坦纳请到了保卫部门。
一审讯,果然是斯坦纳作的案。
请问,苏顿是怎么看出来斯坦纳伪装的破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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