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富翁在一個高級的旅館裡面被人殺了!警察到現場調查的時候,發現富翁是趴死在地上的,身上有兩處槍傷;致命的一處是在心口,還有一處是在大腿上,但富翁身上只有一顆子彈,子彈在心口!經過警察的初步勘查,現場沒有打鬥的痕迹,子彈是從窗口外面打進來的;但是玻璃窗口上只有一個被槍打破的槍洞。槍案發生的時候,只有富翁一個人房間,門口沒有被撬開的痕迹。經過錄像調查,案發的時候也沒有人出入過富翁的房間!四周也沒有第二顆子彈的痕迹,那麼還有處一槍傷是從哪裡來的呢?
提示:趴在地上死的!
一位非常善良的先生死在了自己的房間里。
死者表情猙獰,刀也沒有刺入他的要害,死者是失血過多而亡的。
警官檢查了現場,皺了皺眉頭,「看現場死者應該有機會留下死亡訊息的,但是現場沒有類似於死亡訊息的事物,也沒有擦拭的痕迹,死者身上也沒有拿過什麼東西的痕迹,也就是兇手沒有破壞現場。看來死者根本沒有留下死亡訊息。為什麼呢?」
又經過一番調查,發現與死者有矛盾的只有α(阿爾法),a,β(貝塔),z。(註:α,β是希臘字母)
α說案發時他在酒吧與朋友喝酒。他朋友已經證明他的話。
a說案發時他在睡覺,沒人可以證明。
β說案發時他在散步,但沒有遇見別人。
z說案發時他正獨自一人吃東西。
與警官同行的偵探小江思考過後,認為……的嫌疑最大。
請問:誰是嫌疑最大的人呢?
有一天,小王6點起來去車庫開車,突然看見了一具屍體,立刻報了案,警察斷定死者是昨晚10點30多分死的,死者名叫小紅,根據調查 ,被刀捅死的,抓住了4名嫌疑犯。
小寧,男,他說他昨晚10點多切實去了車庫停車,並沒有異常。
小波,男,清潔工,他說10點多去車庫掃地,還碰見了小寧,身上並沒刀。警察問小寧是嗎,小寧說是。
小倩,女,她說昨晚10點的時候回家,9點50多分在停車,並沒人。
小麗,女,是死者的朋友,她說昨晚乘小紅車回小區,10點多到小區,把我送到門口我就自己回家了。
最後,警方在垃圾桶找到了兇器,並抓住了兇手,他.她是誰。
女盜梅姑精心策劃了一次偷竊行動,企圖盜竊G公爵的遺孀秘藏的一件稀世珍寶,重達50克拉的大鑽石 "克羅巴特拉的眼淚"。
可是,不巧梅姑因病卧床不起。於是叫來兩名助手麗卡和沙布,命令他們說:"命你們倆去替我偷來,這是考驗你們是否頂用的時機。 '克婁巴特拉的眼淚,藏在卧室的秘密保險柜里。"
"怎麼打開保險柜呢?"
"保險柜上有相當複雜的密碼鎖,要是我去的話,怎麼都能將鎖打開,可對你們來說蹴不那麼好對付了。所以不管用什 么辦法都行,只要抿開保險柜的門就行。G夫人現在外出旅行,那是一座空房。"
於是,那兩個助手便帶了氧氣切割機和高壓氧氣瓶,溜進了那所房子。從卧室的牆上揭下一張油畫,便露出了保險柜。 雖然很小,但卻是鋼製的,又鑲嵌在牆壁上,所以將保險柜搬走是不可能的。
"喂!麗卡,干吧。" 於是,兩個人馬上操起氧氣切割機開始幹了起來。灼熱的火焰很快將保險柜的門燒紅,不久便像糖稀一樣開始熔化。"還差一點兒,沙布,再加把勁兒。" 很快,保險柜門就被切割出一個大洞。 "好了,已經可以了。" 麗卡順著洞往櫃里一看,裡面卻什麼也沒有。只有一小堆灰。 "真怪,哪有什麼 '克羅巴特拉的眼淚'呀。" "什麼!你說的是真的?" 紗布很吃驚,套上耐火手套伸手進去一摸,裡面果然是空的。兩個人像泄了氣的皮球,回到梅姑那裡。
"怎麼?沒有鑽石?你們倆究竟怎麼打開的保險柜"?梅姑追問道。 "用氧氣切割機。用那個沒什麼大動靜……" "真是蠢貨。再大的聲響也不要緊,那是座空房,為什麼不用電鑽!"梅姑痛罵了兩人一頓。
那麼,那兩個傢伙出了什麼錯?
一天上午,探長尼羅·沃爾夫派助手古德溫去拍攝某社會名流的妻子與情人在「汽車旅館」幽會的現場照片,以作為物證。到吃晚飯時還不見回來。沃爾夫焦急地等待著,不知不覺已經喝了許多杯啤酒,好不容易才把古德溫等回來。
「你怎麼這麼晚才回來?是不是躲到哪兒偷懶去啦?」 「我怎麼會偷懶呢。回來的路上,我突然牙痛起來,就去看了牙科大夫。作了X光檢查,說是牙齦化膿了。」 「你的牙怎麼樣我管不著,我關心的是你去拍攝的照片怎麼樣了?」 「請放心,我已拍下了那決定性的一瞬間。有了這些照片,到判決離婚時,我們的委託人一定能勝訴。」古德溫非常自信地說道,同時,小心地從上衣口袋裡拿出那架像打火機一樣大小的超小型照相機。
「很好,馬上沖洗,因為一小時后委託人就要來取這些照片的。」沃爾夫催促道。古德溫立即到暗室去沖洗膠捲,但令人不可思議是,膠捲已經全部曝了光,底片上一片空白。
「混蛋! 。『決定性的瞬間』在哪兒?怎麼向委託人交代呢?」沃爾夫怒不可遏。
古德溫困惑不解,瞠目結舌,好一會,才咕噥著:「這……真是邪門……」。「要你這樣的蠢材當助手,我這名探的牌子早晚有一天得砸了。」沃爾夫奚落了古德溫幾句,然後道出了膠捲曝光的真相。
曝光的原因是什麼呢?
名探霍爾陪同警長福特驅車來到一家農舍。這家農舍的主人溫斯頓被指控殺人。警車剛停在溫斯頓的轎車旁邊,溫斯頓就抱著個光屁股孩子走出來了。福特拔槍指著溫斯頓,叫他舉起手來。溫斯頓連忙把孩子輕放在轎車的保險杠上,舉著手問警長:"發生了什麼事?" 警長說:"有人證明你昨晚進人穆薩酒家。半小時后,穆薩的太太發現丈夫被人勒死。"溫斯頓說:"那人是搞錯了,從昨晚8點到現在我一直在這部車裡,我從費城回到家才5分鐘。"正說著,光屁股小孩子爬到汽車的發動機罩上,高興地唱著兒歌。
警長看了看手錶:"從費城到這裡600英里的路程, 你才用12個小時多一點?" 溫斯頓口氣強硬起來:"你能證明我不能嗎?" 霍爾接過話茬:"再容易不過了。"霍爾憑什麼戳穿了溫斯頓的謊言?
從東城開往西城早班車時間是8點,每10分鐘發一次車。623從東城開往西城早班車也是8點,每7分鐘發一次車。這天一位市民上午出去遊玩的時候,看見一個小偷在行竊,市民勇斗歹徒,並將小偷帶到了派出所。
警察問小偷:「你偷沒偷錢?」
小偷嘴硬:「我沒偷。」
一位警察隨口問道:「那你有什麼證據說你沒偷呢?」
小偷說:「我9點30坐325從始發地出發,正好623也同時發車。因為我10點30要在東城開一個會議,我怕時間不夠就罵了一句髒話,他以為我罵他,我們倆就打了起來,還說來警察局,我又沒做什麼虧心事,來就來吧!誰曾想他竟說我偷東西!」
警察沒有作聲,拿出計算器算了起來,不到一分鐘,警察說:「我給你機會讓你辯解你都不會辯解,這次你可不能怨我了。」
說完把小偷帶了下去。小偷說的哪句話,讓警察知道他在說謊呢?
二戰期間.為了更好的了解敵方的實力,交戰雙方都會派遣間諜潛入敵方內部,盜取重要的軍事資料.一天,德國間諜希萊成功的從蘇聯盜得了一份坦克資料,這份資料詳細記錄了坦克的重要數據.一旦這份資料落入德國之手,這些坦克在戰場上就將成為破銅爛鐵.情況十分危機.當是很幸運的是,就在希萊盜取資料后的很短時間內,蘇聯就發現資料被盜了,於是立刻命令封鎖莫斯科,嚴禁任何人進出,於是希萊依然被留在了莫斯科內.同時,以帕科夫少校為首的特種部隊也在莫斯科內搜捕希萊.很快在一個酒吧內抓住了這名間諜.並立即展開了審訊.可資料卻被希萊藏好了.並不在身上.帕科夫問道:"希萊,你究竟把資料藏到哪去了?馬上交出來."希萊說道:"我把它在一家圖書館內的書裡面." "是哪家圖書館?"帕科夫問道. "離紅場不遠的一家小圖書館,我還記得那本書的書名是<<聖經>>,資料就夾在這本書的第43頁和第44頁中間." "好了,希萊!!"帕科夫少校拍了一下桌子,怒不可遏地說"別再撒謊了.快把資料交出來!!" 問題出來了,帕科夫少校怎麼知道希萊在說謊呢?
鱔魚是一種非常好吃的淡水魚,不論是在現代還是在古代,人們都會抓鱔魚來吃,但是許多人卻不清楚,有一種鱔魚是有毒的。在很久之前,有一個農夫吃了鱔魚,沒過多久肚子就劇烈地疼痛起來,然後就死了。他的鄰居都懷疑是農夫的妻子毒死了丈夫,於是就押著這個女人去見官,但是當地縣官卻不是一個昏庸之輩,他聽完了農民鄰居的敘述之後,就開始仔細審視這個案子,但是在幾天之後,這個縣官依然沒有定這個婦人的罪,反而讓許多漁民去捕捉鱔魚。這些漁民們用了一天的時間捉了非常多的鱔魚,然後縣官就讓人將這些鱔魚全部放在一個大水缸之中,這個時候有些鱔魚卻昂起了頭,並且露出水面兩三寸長,他大概數了一下,差不多有十幾條,這個景象縣官從來都沒有見過,覺得非常的奇怪,於是就問這些漁民,漁民詳細解釋完之後,縣官當即宣布婦人是無罪的。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兒呢?
一日,哈里警長於下午3點30分接到一個女士急促的電話,說她的先生在房間里自殺了。。警長迅速趕到現場,當時時間是下午4點。發現死者躺在卧室里,死者的妻子在痛哭,旁邊站著另一位女士。 警長對桌上的一杯咖啡進行了檢查,確定死者死於中毒。嘴裡吐出的血尚未乾,死亡時間不是不久。
於是警長對死者妻子詢問了整個過程,她說:下午3點鐘正和她的好友在逛街,突然接到死者電話說他對不起自己的妻子,已經傷痛欲絕。不願再活下去。然後她們迅速趕到家裡發現死者已經死亡。她的朋友也確認了當時的情況。
然後警長拿起死者放在桌上的手機發現3點鐘確實給她的妻子打了一個電話。 警長說:女士別太傷心了,我們還是儘快處理下你先生吧,順便麻煩把你的手機給我看下。。死者妻子一邊把手機遞給警長一邊說:真不知道,我先生到底幹了什麼要這麼痛心啊,以至於自殺,剛說完話忽然停住,臉色變了。 警長說:為什麼你的手機比我的快1小時呢?跟我回去吧女士,你不用再掩飾了,老實交代你的犯罪過程,最後女人終於妥協,承認自己發現先生對不起自己,把自己先生毒死的事實。
警長是通過什麼發現死者妻子是有嫌疑的呢?她是怎樣作案的呢?
X警官來到案發現場,一個小警員說:「死者性別女,年齡22歲,死因是胸部被人刺傷,失血過多死亡,預計死亡時間,昨天晚上十一點,發現屍體的是A,是死者的男朋友」
死者倒在現場的地板上,沒有任何掙扎的痕迹,應該是一刀致命,魚缸里的羅非魚全部死掉了。兇刀在附近的垃圾桶里找到了,沒有任何指紋,有死者的血跡。
A:「我今天早上來到死者家,發現門沒有鎖,我便開門進去,發現死者倒在地上,我就報警了。從昨晚七點我就一直在喝酒,知道十二點才回去,不信你們可以去問調酒師。」
小警員:「我們又收集了這所公寓樓的人的口供,以下是他們的口供。」
樓上:「我昨晚一直在看電視,看到深夜,今天早上起來,警察來敲門才知道死者死了,我雖然曾和她有爭執,但還不至於殺死他。」
樓下:「昨晚七點時,我在參加朋友的晚會,直到半夜才回到家,把晚宴裙洗了后掛在陽台,沒想到樓上的空調機一直在滴水,把我的衣服都弄髒了,好幾千的。」
如果A是兇手,但他七點鐘確實在酒吧里喝酒,他是如何犯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