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在一天下班后被綁架,幾天後綁匪要求給家人寫了一封信讓家人交300萬元聲稱在外欠的債,並且不能告訴其他人,李先生寫到:
我於2010年12月5日向他人借300萬答應15天後還但我未還
趕快將錢達到23............76的賬號上如果錢不夠就
去向我的朋友借如果還是湊不齊這300萬元的話那就去
報告給我的父母我記得他們有一套房產這件事以後將成我
的警鐘兒子以後記得不要做答應好的事卻做不到的人,好了
那麼現在快去湊錢
請問這封信隱藏了什麼信息?
在紐約的一家廉價旅館里,一個舞女被人殺害了。她是被人用銅製的燭台打暈在床上,然後再用枕頭蒙住臉窒息而死。嫌疑犯有四個人:一是中年銀行家,有人看見她和舞女一起進旅館;二是旅館的一個年輕雜役,他曾到舞女的房中修電視;三是和舞女感情不錯的花花公子,他也是第一個發現屍體的人;四是旅館里一個開電梯的小姐,她和雜役要好,並且和舞女不和。經過調查發現:舞女被害時,沒有塗口紅;發現屍體時,電視正在播古典音樂節目。你知道兇手是誰么?
星期六,一名學生在紅玫瑰酒店服毒自殺。
翌日,酒店服務員發現了死者,並立即告訴主管。
「是不是馬上報警?」服務員問。
「別那麼傻。是他自己找死,我們何必自己去惹麻煩呢?只要警察一來,這件事便會宣揚出去,對酒店的聲譽大有影響。」
「但屍體不能不處理啊!」服務員問。
「丟到後面的公園裡去吧。那裡是有名的自殺場地,上個月已經有一對情侶在那裡自殺了,警察無非又以為是多了一起公園自殺案而已。」
午夜,當所有旅客都睡著后,服務員和主管便悄悄地將屍體抬到酒店後面的公園裡去。他們在草叢中找到一張白天被遊人丟棄的報紙,便把屍體放置在上面,然後將遺書塞進死者的口袋裡,並把有毒的杯子放在屍體旁邊,令人看起來真的像是在公園裡自殺一般。主管和服務員做得十分利落,沒留下絲毫與自己有牽連的證據。
第二天早上,屍體被發現了。經驗屍后,證實死亡時間應在本月25日星期六晚上九點左右。
老練的刑警隊隊長在觀察過現場之後,說:「即便是自殺,案發的第一現場也一定不是這裡。肯定受有人怕麻煩,才將屍體移到此處的。」
你能猜出為什麼嗎?
傑森的鄰居向警署報告:10分鐘前,傑森的住所里有人尖叫。警長驅車前往。他們是冒雨去的,雨已經下了3個多小時。在傑森住所門前遇到了傑森,他說有可能是鄰居聽錯了,並說:「10分鐘前,我開著貨車剛到家,一進門發現鄰居的一隻灰貓在門裡睡覺,一腳把它踢了出去,它尖叫了一聲。」警長向著門外雨中的貨車走過去,蹲下身子,雙手貼著乾燥的沙土地,慢慢向前移動,仔細地看了看,然後問趙超:「你一個人住在這裡嗎?」傑森有些緊張地回答:「還有我老婆。」警長說:「我希望你的妻子平安無事。如果有過叫聲,一定不是貓叫。」警長根據什麼作出這樣的結論?
商人病重,唯恐死後親人爭奪財產,最後的日子賣了所有東西換成外幣存在銀行。又把所有存款提出拿回家收藏起來。
在死亡的邊緣仍不肯透露;死後,護士才在枕下發現一封信,交給親友。
「遺產約有美金300多萬元。為避免爭奪,在世的時候我把全部資金拿回家。250萬美元已捐贈,50萬美元在睡房。」
親人看過信后萬分興奮,急忙趕到他家。睡房只有一張床,一盞煤油燈,一張安樂椅和四麵糊著報紙的牆。
差不多把整間屋也弄翻了也未見50萬美金。大家正想離開的時候,侄女驚叫一聲,她找到了。
讀者們,美金藏在哪裡呢?
某天早上,JC接到報案,XX區的小紅死在家中,JC趕到現場偵查,死者死於昨天晚上23時左右,發現者是房東,房東早上來收房租,敲門好久沒人開門,房東覺得不對勁,就找人撞開門,然後就看到臉色蒼白的小紅躺在床上,然後就報警了。
死者死於花粉過敏引發的急性XX病,吸入花粉后5-10分鐘就可以使人死亡(我也不太清楚,反正就當是這樣死的),而且還檢測出服用了安眠藥。
JC查看情況:一台電風扇還一直開著,一直對著床上的死者吹,地上有個倒了的小凳子和一些散落的植物標本和一個摔破的小玻璃瓶,裡面裝的是花粉,小紅和地上的花粉和電風扇剛好在一條直線。床頭還放有幾顆安眠藥片,床邊的桌子上有半杯水,水裡沒有檢測出藥物
。
JC查看窗戶:窗戶關著只留下4-5厘米的縫隙,窗戶旁邊的牆壁上釘著4顆釘子,離窗戶最遠那顆還掛有一些零食,其他3顆沒有掛東西,往下地上還有一些蚊香灰。JC打開窗戶往下看,這裡是4樓,樓底還放著一個小紙箱子。
調查這棟1樓的監控錄像發現昨晚20:30分小紅的前男友來過,晚上21:10分才離開,房東還說昨晚大概23時還聽到「嘣」的一聲,像是什麼東西掉下來了的聲音。
JC找到死者前男友小明,小明說:我找她是想問她借點錢,不過她說沒錢,也就沒借給我。我離開了就到朋友家打了一晚上的牌,他們可以證明。
JC:你知道你小紅有服用安眠藥的習慣嗎?
小明:她是搞植物研究的,可能工作壓力太大失眠吧。
JC:你知道小紅花粉過敏嗎?
小明:知道啊,哎,她太不小心了,怎麼可以把花粉放在自己家裡。
他怎麼做到的?
一位農民在鄉間一個池塘中發現一具屍體,而在池塘旁的泥地上,警方發現了一些汽車的痕迹。種種跡象表明,屍體是被人從別處運來的。
根據車痕,警方很快查到,車子是屬於離該地10公里的一家出租公司的。計程車公司的人翻查記錄,證實是一個叫山野的男子租了這部車。警方馬上找到向他查詢。山野說:"別開玩笑,我那天確實租了這部車子,而且四處逛了逛,但我沒有殺人及運載屍體。"
警員問:"你有什麼證據?"
山野說:"我的車子只走了16公里,但從這裡到池塘,至少有10公里,來回一趟,汽車要走20公里,這不是最好的證據嗎?"
警方再向計程車公司調查,的確,這部車按里數表的讀數計算,只走了16公里。山野明明是殺人兇手,他用了什麼詭計,改變里數表的數字呢?
經過分析,探長解決了這個問題。你能推理出兇手耍的是什麼詭計呢?
這是炎熱小鎮慵懶的一天。太陽高掛,街道無人,每個人都債台高築,靠信用度日。 這時,從外地來了一位有錢的旅客,他進了一家旅館,拿出一張1000元鈔票放在櫃檯,說想先看看房間,挑一間合適的過夜。就在此人上樓的時候,店主抓了這張1000元鈔,跑到隔壁屠戶那裡支付了他欠的肉錢。
屠夫有了1000元,橫過馬路付清了豬農的豬本錢。
豬農拿了1000元,出去付了他欠的飼料款。
那個賣飼料的老兄,拿到1000元趕忙去付清他召妓的錢(經濟不景氣,當地的服務業也不得不提供信用服務)。
有了1000元,這名妓女衝到旅館付了她所欠的房錢。
旅館店主忙把這1000元放到櫃檯上,以免旅客下樓時起疑。
此時那人正下樓來,拿起1000元,聲稱沒一間滿意的,他把錢收進口袋,走了…… 這一天,沒有人生產了什麼東西,也沒有人得到什麼東西,可全鎮的債務都清了,大家很開心。
請問這個故事的漏洞在哪裡?
在華盛頓去往紐約的長途列車上發生了一起訛詐案件。
凌晨一點多,皮特正在自己包廂里看《福爾摩斯偵探全集》。就在他閉眼琢磨案情的時候,突然,一名女子閃進皮特的包廂,並隨手把門反鎖上,對皮特說:「乖乖把你身上的錢給我,要不然我就喊,說你非禮我。」說著就要撕扯自己的衣服。
皮特急忙說:「這位小姐,有什麼事可以商量,你先別撕衣服。」
聽見皮特說這樣的話,女人露出奸詐的笑容說:「那你還和我�嗦什麼,趕緊把你身上的錢交給我。」
皮特對這位女子說:「你讓我抽根煙,然後我會把錢給你的。」
皮特點燃香煙抽到快半根的時候,看著煙頭他想了想,便毫不猶豫地按響了床頭的警鈴。這完全出乎那個女人的意料,女人二話不說直接扯壞了自己的衣服。
乘警聽見鈴聲趕了過來,女子對乘警說:「一分鐘前這個道貌岸然的先生把我拉近包廂,企圖非禮我,是我拼了命按響了報警器。」
乘警看了看皮特和他手中的香煙,說:「是你想敲詐這位先生才對吧?」
乘警為什麼沒有問皮特發生什麼事情就說是這名女子要敲詐皮特呢?
羽墨篇
我是白羽,墨被調往別省進行調查,我跟隨他,當做筆錄記錄員。
少女漸遠被發現死在出租屋內,後背上插著一把刀,死亡時間約為下午一點半。經監控證實漸遠未曾離開出租屋。下面是調查筆錄。
糖果:因為平時特別喜歡吃糖,今天中午12點左右打開冰箱發現沒糖了,我就出門去買糖。我口味比較獨特,附近超市沒糖,我就乘車去買。回來時大概是下午2點,回來就發現漸遠姐被人拿刀刺中後背,我立即報了警,撥了急救電話。喊了羽兮和萱草。你看,糖還沒吃完。(掰著指甲)證實的確去買糖了
羽兮:我今天上午一直在房間,帶著耳機看新買的恐怖電影,拉著窗帘,關上燈,真的感覺有鬼在身後看著我,我肚子疼都沒敢出房間。直到糖果砸門喊我說出事了,我剛看完恐怖電影就遇上小遠出事我以後再也不看恐怖電影了(捂著心口)證實的確買了恐怖電影的光碟
萱草:上午阿遠一直和我在一起,我們一起去燙了頭髮,你看,新的款式,那會差不多11點半,然後在小吃街吃了午餐大約12點,1點前後我們回到了出租屋,阿遠還說1點20要下去那快遞,新買的睫毛膏要到了,然後我一直收拾屋子,大約1點15我去洗澡,水聲蠻大的,我沒聽見什麼動靜。後來收拾好浴室,我就把換洗衣服洗了。(低聲嗚咽)證實的確去燙了發,去了小吃街
快遞員:我就是送個快遞,那會是1點20,你看,這裡都有收貨賬單的,真是倒霉,送個快遞都能被當成罪犯!你們調查別人去啊!(暴跳如雷)證實賬單有效
墨笑了笑,說道:「不用再查了,兇手已經露出馬腳了!」
那麼究竟是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