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甲市A区法院受理一起保管合同纠纷案件,根据被告管辖权异议,A区法院将案件移送该省乙市B区法院审理。乙市B区法院经审查认为,A区法院移送错误,本案应归甲市A区法院管辖,发生争议。关于乙市B区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听说美国洛杉矶一家餐厅的镜子有特异功能……
我倒稀奇这谎言,但还是想前去验证一下,叫上了父亲在美国很要好的朋友,他叫世轩,是个华人,虽然是华人,但已经深入美国气息,感觉他的一举一动都像是真真实实的美国人……
进入餐厅,开着冷气,餐厅播放着浪漫的小曲儿,我找了个位置坐下,他给自己点了一份夏威夷酱油烤鸡,这是餐厅的特色美食,他又给我点了份科布沙拉和蛤蜊浓汤,招呼我坐下,他自己先吃了……
我吃了一半,说是要上厕所,绕道去看镜子,这样显得怪不好意思的……
镜子在一条黑黑的走廊里,镜子旁贴着告示:“盯着这面神奇的镜子10秒钟,你就能进入相反的世界!”
我按照步骤尝试,并好奇地回到餐厅部……
正当我准备见证奇迹时,可周围并没有发生什么,朋友就要吃完了,只见他把右手叉子上的烤鸡肉吃完后,就拿餐巾擦了擦嘴角,问我要不要喝果汁,我说喝冰的,他便掏钱买了……
好像……好像也没什么神奇的呀,大概是骗人的吧!!!
我听说,在午夜时分,伸手不见五指的情况下照镜子,就会有鬼从镜中爬出,身为无神论者的我肯定不信啦,证明这个不科学的方法最好就是自己去试一试。
于是我按照那个不靠谱的传闻照做了,晚上子夜时,我爬起床到了厕所,关上了门和窗户,直到什么也看不见后,在镜子前站了会儿,我立刻就发现不靠谱的地方了,这么黑,就算镜子里有什么也看不见嘛,想到我那英俊如夜空中的群星一般的脸却被黑暗掩盖,我怒了,于是我又用右手拿了个手电筒,打开,斜斜地照向镜中大概是我的脸的位置,果然,我终于能看见我的脸了,没有鬼出现在镜子里,也没有什么异常现象。
我凑近了去看,直到脸几乎蹭上去了,盯着自己的眼睛,手电筒的光从我下巴下面射出,此时镜中的脸就像幽灵一样,我有点慌了,立刻出了厕所,安慰了一下自己:就说嘛,怎么会有鬼呢?然后忐忑不安的睡着了。
后来,我考完中考,一天在家又想起那天晚上的事情,却再也不敢一个人在家里睡觉了。
有哪里出了问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