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生小張課間打籃球時被同學小黃撞斷鎖骨,小張訴請中學和小黃賠償1.4萬餘元。法院審理后認為,雖然2被告對原告受傷均沒有過錯,不應承擔賠償責任,但原告畢竟為小黃所撞傷,該校的不當行為也是傷害事故發生的誘因,且原告花費1.3萬餘元治療后尚未完全康復,依據公平原則,法院酌定被告各補償3000元。關於本案,下列哪一判斷是正確的?( )
詩詞預告函
鵲踏枝(蝶戀花、卷珠簾、鳳棲梧)
聞說斷橋風光好,靈光忽閃,遂發預告函。將出於猴啼之時,徘徊於吳越之間。
擬把石塔換金錢,對月冥思,終覺此非善。為利竊物非君子,但取菩薩寶座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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