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頭的小河是個不太平的地方,我曾經親眼看見有人在那裡投河。那已經是半年前的事了,那天我難得一大早出門,在河邊看到一個女子手裡拿著一條白色綢子,默默地立著。我問她在這裡做什麼?她看也沒看我,突然縱身投進水裡。
我趕緊跑去喊人來救人,可是那時太早了,外面一個人都沒有,我又不會游泳,等我找來人時已經太遲了。可怖的是當我們打撈女子時,發現她把自己的腳用綢子系得緊緊的,另一頭系在水底的石頭上,她死去時的臉色…沒人敢再去回想了。從此就有了一個傳言,那個女子化為鬼出沒河邊,晚上她在河邊丟下一條白色綢子,路過的人如果撿起綢子,立刻就會被綢子拖進河底!
聽著是挺恐怖的,不過誰會相信呢?村裡人照常在河邊洗衣服,也沒聽說再有人淹死在裡面了。不過總會有惡作劇的人,比如說我,會故意在河邊丟下一條白色綢子,嚇唬膽小的人,看著路過的人看見綢子大驚失色落荒而逃,實在是件很有趣的事。爸爸知道后揍了我一頓,叫我去把綢子拿回來,於是我去河邊揀會丟下的綢子……等等,這好像不是我丟下的那條?算了,管它呢?反正也沒看見有鬼來拖我下水,八成是別人的惡作劇。我想著慢慢往家走去.
昨天,國際刑警組織得到消息,製造了多起綁架事件的「蜘蛛」組織首領阿克和另外一些核心成員,一年前躲避到M國來了。
Sroan警官深知這是個難得的機會,平時這些綁匪都散布在全球各地,要等到一個能把他們一網打盡的機會比登天還難。而現在,這樣的機會就在眼前。他以最快的速度帶領手下趕到M國,準備抓捕行動。
M國島嶼眾多,小島之間不通公路,只能用水上飛機和遊艇作交通工具。綁匪散布在不同的島嶼上,定期到阿克的住所碰頭。在到達M國的當天晚上,Sroan潛水到阿克的住所外面觀察動靜,給行動組帶回了一個好消息和一個壞消息。
好消息是「蜘蛛」組織的7 名主要綁匪都在小島上,他們和阿克一直保持著聯絡。壞消息是,綁匪很謹慎,他們是這樣碰面的: 第一名阿克的助手一天去阿克那裡一次協助他處理事情,第二名綁匪兩天去一次,第三名綁匪三天去一次,第四名綁匪四天去一次,……以此類推,第七名綁匪要每七天才去一次。
為了避免打草驚蛇,把綁匪一網打盡,Sroan警官決定等到7名綁匪都碰面的那天再行動。可是,眾警官意見不統一,說來說去,沒有一個人能說清楚,綁匪究竟會不會同時出現,如果同時出現的話,又將是在什麼時候。
你能解決這個難題,幫助國際刑警抓住所有犯罪分子嗎?
李某在某餐館就餐時,被鄰桌互毆的陌生人誤傷。李某認為,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7條第1款中「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的規定,餐館應負賠償責任,據此起訴。法官結合該法第7條第2款中「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的規定來解釋第7條第1款,認為餐館對商品和服務之外的因素導致傷害不應承擔責任,遂判決李某敗訴。對此,下列哪一說法是不正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