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有千萬家產的富翁,終日閑賦在家,尤其是在春季乏困的季節,整日只能觀看電視消磨時間。他的家人僱用一名女管家照顧他的起居飲食。
一天,電視機壞了,只有聲音而沒有畫面。富翁卻如常一樣躺在沙發上聽電視機發出的聲音。那女管家知道富翁的太太有一 條名貴項鏈放在廳中的暗格內,趁富翁看電視之際(那沙發是背著暗格的),將那條項鏈偷去。
翌日,富翁召集家人及管家到大廳,然後對著女管家說: "如果你把那條項鏈交出來,我就饒恕你一次,否則就報警!" 那女管家初時否認,但當富翁說出他如何發覺女管家盜竊的行為時,她就無話可說了。
富翁究竟是如何發覺的呢?
有一天晚上,警方接到某旅館的報案:九點左右有一男子從樓頂上跳焉,當場死亡。
警方對現場進行了勘查,發現樓頂有一塊木板,木板的一邊擱在鐵塊上,另一邊向樓體的邊沿傾斜,也向外呈滑坡狀,一條接著水龍頭的塑料管仍繼續往外流著水。與此同時,警方收到法醫送來的驗屍材料,死者頭蓋骨骨折,但並非從樓上掉下來所致,有明顯的被棍棒一類的鈍器擊打的痕迹。也就是說,這是一起兇殺案。而且,被害人在摔下樓之前,已經死了。警方經過仔細嚴密的調查,逮捕了重大嫌疑犯甲,但甲那天晚上從八點到十一點,一直在他的朋友家裡下棋,並沒有離開半步。也就是說屍體從樓上掉下來的時候,甲並不在場。然而事實上,兇手就是甲。
那麼,甲究竟是如何製造不在場的證據的?
一次的作家聚會中姓李的作家於下午6點被殺害嫌疑人有四個;1,姓張筆名為紅光。2,姓王筆名為唏林。3,姓楊筆名為一赤。4,姓郭筆名為一草。姓郭的有不在場證明但與被害人有過節其餘三人皆無不在場證明。死者被發現時一手指西方另一隻手指向嘴,並且一隻腳上有鞋一隻腳無鞋。警察看后立馬知道犯人是誰,請問犯人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