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電熱毯的使用壽命為6年,如果超期使用,容易出現漏電、失火事故,高壓鍋安全使用年限為8年,如果超出安全使用期,高壓鍋的抗壓能力會明顯下降,繼續使用就容易發生爆炸事故。據此,可以有四個推論:
(1)小趙5年前購買了高壓鍋,目前還在使用,如果不立即更換,容易發生高壓鍋爆炸事故;
(2)小高用高壓鍋煮飯時,高壓鍋突然爆炸,這是由於高壓鍋超期使用造成的;
(3)小孫7年前購買了電熱毯,一天家裡失火,這是由於電熱毯超期使用造成的;
(4)小李前年購買了電熱毯,今年繼續使用不會出現漏電事故。
以上推理中,錯誤的有( )。
某煤礦取得了採礦許可證,經營者卻不善經營,取證后一年,礦領導即決定將煤礦轉讓。礦長與某礦業公司簽訂了煤礦轉讓合同,將其擁有的採礦權轉讓給礦業公司。但是雙方均未向原採礦權發證機關提出轉讓申請,也沒有辦理相關變更登記手續。礦業公司投入大量資金進行煤礦改造建設,而看到煤礦形式日益高漲的原煤礦礦長卻要求礦業公司增加轉讓費。雙方沒有取得一致,訴諸法律,最後法院確認轉讓無效,雙方各自承擔相應的締約過失責任。
請問,該合同有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