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小島的法庭開庭審理一起發生在島上的搶劫案。法庭上的關鍵人物有三個:被告,原告和被告的辯護律師。以下的斷定是可靠線索:
a 三人中,有一個是騎士,一個是無賴,一個是外來居民,但不知道每個人的對應身份;
b 如果被告無罪,那麼罪犯是被告的律師或者就是原告;
c 罪犯不是無賴。
在法庭上,三人分別作了以下陳述——
被告:我是無辜的。
被告的辯護律師:我的委託人的確是無辜的。
原告:整個都在撒謊,被告是罪犯。
這三人的陳述確實是再自然不過了,法官經過認真考慮,發覺上述信息還不足以確定誰是罪犯,於是請來了當地有名的大偵探。
了解了全部有關信息之後,大偵探決心把此案弄個水落石出,即不但要弄清誰是罪犯,還要弄清誰是騎士,誰是無賴,誰是外來居民。
重新開庭時,大偵探首先問原告:「你是這一搶劫案中的罪犯嗎?」原告做了回答。
大偵探考慮了一會,然後問被告:「原告是罪犯嗎?」被告也做了回答。
這時,大偵探對法官說:「我已經把事情都弄清楚了。」
想想看,誰是罪犯,誰是騎士、無賴和外來居民呢?
哲學小故事:
在19世紀80年代,有兩位美國人,艾伯特•邁克爾遜和愛德華•莫雷,只用了一個上發條的大鐘和幾面鏡子,來測量光速。他們知道速度是相對的(不妨用通俗的話打個比方:若兩人騎自行車相向而行,速度均為每小時16公里,二人竟然相撞,則撞擊之力相當於每小時32公里),因此測量光速,要計算自太陽射來的陽光的速度,再考慮到地球自轉速度(這速度是很高的,只是由於地面上的事物都和諧一致地隨之轉動,所以我們通常感覺不到地球自轉的速度)。他們把鏡子架在不同的方向上,在它們中間又架上一個多面的、旋轉的鏡子,以增大來來回回測光的距離。最後各方面測出的數字大致吻合,總是接近於每秒30萬公里。
這一實驗有錯嗎?
Sroan、Pasber、Jiege、TTL、JTR和Song一起玩大富翁。七月里,Sroan不慎先後進了另五個人開發的項目(包括冬威夷島)「遊玩」,共花費了12000元。遊戲官方在此公布了以下信息:
1.Sroan去的五個項目,每個項目的地主婆都不一樣,每個項目的花費都不一樣。
2.Sroan住進關你沒商量監獄,比她第一個去的地方消費多了一倍 。
3.Sroan在第二、第三、第四個項目上共花了6000元。
4.Sroan依次住進的三個項目是:1000元的項目,然後是大富豪百貨,之後是JTR的項目。
5.Sroan住進TTL的項目之後緊接著去了海洋公園,海洋公園不是Song開的。
6.Sroan住進Jiege的項目,比在Jiege之前住進的項目多花了1500元。
7.Sroan住進最貴的項目不是假曰旅店,最貴的項目她花了4500元。
8.Jiege開的不是關你沒商量監獄。
請根據上面的線索,推理出Sroan所進地產的順序,對應地產的主人,地產項目的名稱,進去遊玩的花費。
它發生在一個地點不明的愚昧的大女子主義村子里。
在這個村子里,有50 對夫婦,每個女人在別人的丈夫對妻子不忠實時會立即知道,但從來不知道自己的丈夫如何。
該村嚴格的大女子主義章程要求,如果一個女人能夠證明她的丈夫不忠實,她必須在當天殺死他。
假定女人們是贊同這一章程的、聰明的、能意識到別的婦女的聰明、並且很仁慈(即她們從不向那些丈夫不忠實的婦女通風報信)。
假定在這個村子里發生了這樣的事:所有這50個男人都不忠實,但沒有哪一個女人能夠證明她的丈夫的不忠實,以至這個村子能夠快活而又小心翼翼地一如既往。
有一天早晨,森林的遠處有一位德高望重的女族長來拜訪。她的誠實眾所周知,她的話就像法律。她暗中警告說村子里至少有一個風流的丈夫。這個事實,根據她們已經知道的,只該有微不足道的後果,但是一旦這個事實成為公共知識,會發生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