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世紀初的一個小鎮上,法庭審理了一件民事訴訟,原告指出被告在1900年時向他借了2000英鎊,到現在還未歸還,說著,原告拿出了一張借條,上面寫了:
我借給了ⅹⅹ兩千英鎊,希望xx到期歸還。
落筆日期1900.2.29
法官仔細看了一下借條,然後說:「我知道應該怎樣處理了!」
那麼誰最後應該要承擔責任?
與一維條形碼相比,二維碼具有數據容量更大,編碼超越字母數字的限制,有抗損毀能力等方面的優勢,目前已得到廣泛應用,
下列關於二維碼的表述,錯誤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