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傍晚,A收到一封來自B的信,信上寫道:親愛的A,已經不知道多久沒見你了,記得你因孩子的事離我而去,就此我們分隔兩個世界,你知道我有多想你嗎,現在千言萬語都無要了,請原諒我的離去,愛你的B。一頭霧水的A也在過後久接到了來自B家人的電話,詢問B的下落。他們告知A:警察在B的房間發現一把帶血的水果刀,一大堆擦拭過後帶血的面巾紙,還有在水果刀柄上留有A的指紋,還有有一串數字是:[25][5][24][36][37][26][27][15]。傷心欲絕的B的家人掛斷了電話,A此時若有所思。
【O省迷案 223】—— 請客有風險
李滔家住在S市的世歐府25樓,他算是個仗義疏財之流,經常請各種人來家裡吃飯,因此人緣不錯。他家裡有一個特製燒水杯,不插電燒水時和普通白色水壺沒區別,但燒水時杯身會不停變色。李滔家還養了一隻貓,見到誰都是一副板鴨趴。
2025年1月24日,周五晚上,李滔邀請了五位朋友來家裡吃晚飯。閆閂,某4S店推銷員。盧思球,圖書管理員。詹天佐,高鐵乘務員。安宴朗,獸醫。焦祚仁,F高中教師。鑒於五個人都是頭一次來自己家,李滔給他們發了詳細地址,並請他們到時說一聲自己解除門禁。他事先燒了充足的水,還下廚做了自己最拿手的焦糖布丁。
人陸續都來了,還有專門推掉晚班趕往的。六個人開了瓶朗姆酒,一邊吹牛一邊吃飯。突然李滔大叫一聲,倒地呻吟不止。在他身上插了一把刀。五位朋友火急火燎報警和打急救電話,好在送醫及時,李滔沒有生命危險,但得長期住院恢復。
刑警羅輯在勘察現場后,發現兇器就是李滔家的牛排刀。而當時大家都喝多了,沒人能確認其他五個人是起身還是坐在位子上,換言之誰都有嫌疑。羅輯警官與鄧斯維警官對五人分別審訊,得到了以下口供。
閆閂——「我來了以後就坐在餐桌上,和李滔挨著,雖然近但不是我捅的。案發時我已經快醉了,我酒量不行,一瓶啤酒就差不多了。」
盧思球——「上桌前我在沙發上坐了一會兒,李哥的橘貓一直趴在我旁邊,也不怕生,我還餵了它兩顆脆脆(貓糧)。吃飯時我也喝醉了,閆閂吹牛的時候還唱歌,有一說一他唱得還挺好。案發時我快醉不醉的樣子,聽到李哥大喊大叫,知道出事了。有人比我先站起來,但我記不清是誰,也許原來就沒看清。」
詹天佐——「我原則上不被允許喝酒,不過大家盛情難卻我就喝了一杯,朗姆酒喝完暈暈乎乎的,我看滔哥家還有白蘭地。我和盧思球坐在李滔旁邊,牛排刀就一把,誰切誰現拿。說實在的牛眼肉做得一般,也就五成熟,但我和滔哥又不是因為廚藝而交朋友的,怎麼可能為了這點小事動手?」
安宴朗——「我是獸醫,所以我來后先看了看貓,還是挺健康的,就是稍微胖了點,喜歡板鴨趴。他家的燒水壺也挺有意思,不斷變色。吃飯時我喝得應該最多,不過能走直線。我平衡感不錯,轉圈1000圈還能走直線。酒量也很好,幹了三大白也不醉。但我真沒注意到是誰動手的,就聽到慘叫。」
焦祚仁——「我來了以後就上桌了,坐在閆閂和盧思球中間。我一直沒離開桌,一個原因是那隻貓一直趴在旁邊,我怕它抓我,因為我親戚得過狂犬病,我有些PTSD。吃飯的時候我喝了好幾杯,喝了話多,但記不清講了什麼,就記得聽到慘叫聲時我還在吹牛,肯定不是我。」
警方聽完他們的敘述,立即指出一個人有問題。問他是誰?
【O省迷案 161】—— 最後的大案
2006年1月,O省高院規定,所有死刑案件都得開庭,確保審判公平公正;所有法官開庭都得穿標準著裝,包括天平圖案的領帶,這條持續到2010年。同年,增設刑三庭和刑四庭,幫助複核死刑案件。
2006年12月29日,O省高級人民複核了最後五起死刑立即執行的案件。其中,刑四庭庭長韓成鋼審理了一起大案:家住Y市的牛大壯因為彩禮和岳母經常發生衝突,又因岳母經常炫富而認為岳母並不缺錢而是拿彩禮戲弄自己,於是產生殺害岳母的想法。案發當日,牛大壯持刀捅死岳母,然後換了身衣服,和一群朋友去楊侃家打牌,因為大家早就約好,晚上8點開場。他們從20:00打到22:00。然後,牛大壯回家殺害岳母。這與死者死亡時間是19:00-20:00吻合。Y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牛大壯死刑。
牛大壯上訴,稱楊侃家的鐘快了一個小時左右,所以實際上開場是19:00。其他證人表示,他們確實是按楊侃家的鐘打了兩個小時的牌。
這樣看來,牛大壯的說法好像確有可能,但審判長韓成鋼仔細分析了案件后,認定牛大壯的上訴理由不成立,因此駁回上訴。牛大壯不久被執行死刑。
問:牛大壯的說法到底有沒有破綻呢?
【老教授原創系列 113】—— 不攻自破
這案子相對早一點,是2010年的。那時候薩特星還叫母豬星,發生了一起命案,一個叫王等的作者被殺。實際上,王等相當討人嫌,因為他的文章就是三流作家,還自比帕慕克,說什麼《我的名字叫紅》裡面也是各種男歡女愛亂七八糟的。
2010年2月1日,王等參加了一場作家交流會。這個交流會實際上是受總督伯根松的監控,因為與會的都是三流作家,對神秘世界的主流觀點進行抨擊。伯根松安插了一些密探,打算搜集證據起訴這群人。沒想到,當天下午,王等倒斃在賓館內。實際上,按照神秘世界法律,出版非法刊物的量刑也就是五年至無期,沒有死刑,王等沒被起訴,反而先死了。由於密探都在整理材料,實際上有作案嫌疑的就四個人,也就是王等的狐朋狗友——趙加法、劉商、賀蘭公式和費馬虎。這四位都給出了不在場證明,且聽之。(為防止打草驚蛇,警方並沒有說會上有密探的事)
趙加法——「我下午四點應該在逛商場,我去了一家叫蝸小牛居酒屋,不知道監控能不能拍到我。」
劉商——「我下午在睡大覺,結束的時候都兩點半了,我睡到五點多起來覓食。」
賀蘭公式——「別提了,下午四點我參加了個拍賣會,賣一個宋代龍泉窯丁午年的筆筒。我要是狠狠心出高價買下來,現在就賺了啊!」
費馬虎——「我下午四點開車去機場,沒想到車半路拋錨了,後來在4S店修理。要不是車壞了,你們想找我問話都找不到。」
問,誰的口供有問題?
某天中午,兩個少年走在兩棟大樓之間的還算寬闊的巷子中央,他們的談笑聲在大樓間回蕩。突然,一個東西從他們前面的正上方墜下,是一塊手錶。他們抬頭往上望去,5樓打開的窗戶那傳來一陣喊聲。「不好意思,那是我的,我現在就下去」,隨即窗戶關了起來。一個少年撿起手錶,手錶質量非常好,從五樓墜下卻沒多大損壞,而且好像是名牌,價格非常高昂。手錶只有第6個扣上有扣過的痕迹,看來主人很胖。不一會兒,聲音的主人來了。
「不好意思,我剛才摘下手錶,趴在窗戶那欣賞,不小心走神手錶掉了下來,你們沒事吧」
「不,沒問題」少年微笑著說並把表遞給了他「手錶很漂亮」
「謝謝」男子感激地接下並塞到了口袋裡「這是我哥哥留給我的」
「你的哥哥?」「一年前去世了,因為喜歡吃油膩的東西,導致過度肥胖引起了許多病症。哥哥死後,我一直戴著這塊表,寸步不離。不過我很健康,我可是一名體育老師」
說著他舉起手做了秀肌肉的動作,他的手腕雖然纖細,手臂卻很有肌肉,而且兩隻手都一模一樣的很黑。
「是,看起來狀況很好」少年依舊微笑著
「謝謝,那我就先回去了」 「再見」
男子走後,兩個少年繼續他們的話題並走出了巷子。
「xx市xx大樓505室」......sending
過了十幾分鐘,警察到了。
怎麼回事?
最近,S市發生了多起神秘死亡事件。
先是S市的財政局局長去倫敦旅遊時,在著名的大本鐘那裡留了個影。回國后不久,他就突發心臟病去世了,死亡時間正好是照片上大本鐘的指針所指向的時間。
接著是S市首富的二公子,他新買了一塊瑞士名表,給那塊表拍了張照片發在朋友圈。之後不久,一向身體健康的他也死於心臟病發作,死亡時間正是那塊表的指針所指向的時間。
再接著是有志報考S市某重點大學的幾個高三學生,他們在那所大學的大門口拍了張集體留影,而大門的最上方正好裝飾著一隻大大的掛鐘。於是幾天之後,他們幾個都在同一時間猝死,死亡時間正是照片上掛鐘指針所指向的時間.......
諸如此類的事件,在短短半個月時間裡就發生了好幾次,只有一個當事人得以倖存。
他是一個勇敢的記者,財政局局長和首富公子之死都是他寫的新聞報道。為了嘗試打破這個神秘的死亡詛咒的方法,他買了一塊手錶,用自己的手機拍下了它的錶盤,然後記下照片上錶盤指針所指向的時間。再然後,他到藥店買了一瓶硝酸甘油。
幾天後,他在家裡覺得胸口有點悶,看看手機,離錶盤指針所指向的時間只剩一分鐘了,他拿出一片硝酸甘油,含在舌頭下。
一陣劇烈的胸口疼痛之後,他活了下來。之後,他把自己這次死裡逃生的經歷又寫成了一篇報道。
李蕾看到記者親身嘗試死裡逃生的報道后,頓時鬆了口氣:原來,自己還是有救的啊!
兩天前,李蕾在自己打工的高檔餐廳,用手機里的美顏相機自拍了一張照片發到朋友圈,朋友指出之後才發現,餐廳的牆上掛著一隻有指針的掛鐘!
像那位倖存的記者一樣,李蕾也買了一瓶硝酸甘油隨身帶著,是在正規的藥房買的,用來看時間的手機更是時時刻刻保證有電。
但,李蕾最終還是死了,死因跟財政局局長、首富二公子是一樣的,死亡時間也正是她在餐廳自拍的那個鐘點。李蕾死的時候不在自己家,身上沒有攜帶硝酸甘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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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蕾沒能逃脫神秘死亡的厄運,問題出在什麼東西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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