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中學外是某職中。在某個炎熱的夏天,這時,已是某中學期考開始后第一天(這時學校都不怎麼嚴),某A與某B還有某C還有某D還有某E無聊沒事做、、、、、半夜跑出去熬夜上網、、、非常順利、、、他們成功出了該中學、、、然後在成功爬出該職中、、、但回來的時候發生了一件奇怪的事、、、
他們開始回來的時候已經是四點多、、、但路程大約一小時多、、、經過職中門口時 (他們不會從職中大門進去,因為不允許、、、所以會爬牆)看到有一個大約十八九歲的人(稱為F,衣著是:穿著非常乾淨且新的橙色汽修制服、手裡挎著一普通的手提式背包、、、身高約1米七五左右)在職中門口跟職中門衛談話、、、內容大概是、、、請求門衛放他進去、、、、目的不知、、、他們並沒有留意、、繼續往某牆走、、、、但E注意到他們了、、、、並跟了上來、、、
到半路、、、、ABCDE也留意到F了、、、、A問:「你跟著我們幹什麼、、」F回答:「我跟家裡人鬧翻了、、無家可歸、、想進去裡邊住一陣子、、、、、」善良的B說:「你跟著我們也沒用啊、、、、況且你能在裡邊住多久、、、、」「能住多久就住多久吧、、、、唉~~」F回答、、、ABCDE也無可奈何、、就這樣帶著F進去了、、、、
到了某牆、、、首先善良的B給F做了一個例子、、、、然後第二個就是F了、、、、、這時候他們注意到一件事情、、、、F在爬牆時全身都在顫抖、、、、、爬上了牆、、、要跳下去的時候、、、、F抖得更是厲害、、、久久沒有跳下、、、、B問:「怎麼不敢跳、、、」 F回答:「腳會不會骨折、、、、我怕腿受傷了、、、」但在眾人催促下、、、F還是跳了下去、、、
然後在通往某中學某牆的路上、、、也發生了奇怪的事、、、F終於打開了那個背包、、、只見裡邊是一排排牛奶、、、然後他拿出一瓶牛奶、、、問:「你們喝牛奶嗎?、、、、、、」當然沒喝、、、、誰都沒喝、、、、、包括F、、、他又把牛奶收回包里了、、、、、、然後他很熟似得與ab勾肩搭背、、、、、說:「走吧、、、還有一道牆」、、、、翻牆的時候F又像剛才一樣、、、、、、、
終於翻到了學校的大操場、、、、A讓F在大操場呆著、、、但是F又跟了上來、、、
這時忍耐已久的CD爆發了、、、、、、他們直接拉F的衣領、、、但這時ABE上來把他們拉開了、、、、到了飯堂對出時、、、、ABCDE已經感覺不對勁了、、、、他們商量好數一二三立刻分開逃跑、、、、計劃成功、、、、AE跑去了飯堂、、、、B一個人翻進了宿舍、、、CD跑去了某初一七班教室、、、、玩手機、、、但是F立刻到了飯堂、、、但是沒上去、、、這時候門衛過來了、、、但是沒有看到、、、F立刻躲到女廁所去、、、、、門衛走後、、、、AE立刻翻回了宿舍、、、這時已是五點多了、、、、、
到了六點多時、、、天已經亮了、、、AE還在初一七玩手機、、、、、、忽然聽到腳步聲、、、AE立刻躲起來、、、原來是F、、、F往裡邊看了看、、、嘴角揚起、、、、然後就走開了、、、AE等他完全走開時也渾水摸魚回到了宿舍、、、、
整件事結束了、、、、、問題是:能從事件中分析出F是個怎麼樣的人、、、
內華達州法院正在開庭審理一件預謀殺人案。
瓊斯被控告在一個月前殺害了約瑟夫。警察和檢察方面的調查結果:從犯罪動機、作案條件到一應人證、物證都對他極為不利,雖然至今警察還沒有找到被害者的屍體,但公訴方面認為已經足夠的證據能把他定為一級謀殺罪。
瓊斯請來一位著名律師為他辯護。在大量的人證和物證面前,律師感到捉襟見肘,一時間瞠目結舌,無以為辭,但他畢竟不愧是位精通本國法律的專家,急中生智,突如其來地把辯護內容轉換到了另一個角度上,從容不迫地說道:「毫無疑問,從這些證詞聽起來,我的委託人似乎確定是犯下了謀殺罪。可是,迄今為止,還沒有發現約琴夫先生的屍體。當然,也可以作這樣的推測,便是兇手使用了巧妙的方法把被害者的屍體藏匿在一個十分隱蔽的地方或是毀屍滅跡了,但我想在這裡問一問大家,要是事實證明那位約瑟夫先生現在還活著,甚至出現在這法庭上的話,那麼大家是否還會認為我的委託人是殺害約瑟夫先生的兇手?」
陪審席和旁聽席上發出幾下竊笑聲,似乎在譏諷這位遠近馳名的大律師竟會提出這麼一個缺乏法律常識的問題來。法官看著律師說道:「請你說吧,你想要表達的是什麼意思?」
「我所要表達的就是這個意思。」律師邊說邊走出法庭和旁聽席之間的矮欄,快步走到陪審席旁邊的那扇側門前面,用整座廳里都能聽清的聲音說道:「現在,就請大家看吧!」說著,一下拉開了那扇門……
所有的陪審員和旁聽者的目光都轉向那扇側門,但被拉開的門裡空空如也,沒有任何人影,當然更不見那位約瑟夫先生……
律師輕輕地關上側門,走回律師席中,慢條斯理地說道:「請大家別以為我剛才的那個舉動是對法庭和公眾的戲弄。我只是想向大家證明一個事實:便是即使公訴方面提出了許多所謂的『證據』,但迄今為止,在這法庭上的各位女士、先生,包括各位尊敬的陪審員和檢察官在內,誰都無法肯定
那位所謂的『被害人』確實已經不在人間了。是的,約瑟夫先生並沒有在那扇門口出現,這只是我在合眾國法律許可範圍之內所採用的一個即興的心理測驗方法。從剛才整個法庭上的目光都轉向那道門口的情況來看,說明了大家都在期望著約瑟夫先生在那裡出現,從而也證明在場的每個人的內心深處,對約瑟夫到底是否已經不在人間是存在著懷疑的……」說到這裡,他頓住了片刻,把聲音更提高了些,並且藉助著大幅度揮動的手勢來加重著語氣:「所以,我要大聲疾呼:在坐這12位公正而又明智的陪審員難道憑著這些連你們自己也存在有慮的『證據』就能裁定我的委託人便是『殺害』約瑟夫先生的兇手嗎?」
霎時間,法庭上秩序大亂,不少旁聽者交頭接耳,連連稱妙,新聞記者競相奔往公用電話亭,給自己報館的主筆報告審判情況,預言律師的絕妙辯護又可能使被告瓊斯獲得開釋。
當最後一位排著隊打電話的記者掛斷電話回進審判廳里時,他和他的同行們聽到了陪審團對這案件的裁決,那是同他們的估計大相徑庭的:陪審團認為被告瓊斯有罪!
那麼,這一認定又是根據什麼呢?
故事發生在一個深秋的早晨。
張警官:喂,是盜耳么。
盜耳:恩 ? 什麼事?
張:不好了,有大案子了。 快來一躺吧。
盜耳:額, 地點? 我邊趕過來邊說情況吧。
張:郊外射擊場。死者是射擊場的維修員。死亡時間夜晚10時-11時左右。死因 腦部中槍, 腹部中槍, 胸部中槍。
盜耳:犯人找到了么。
張:額,找到了。
盜耳:Y的,那還叫我過去做戳啊?
張:有3個犯人,他們都承認是自己殺的人。
盜耳:不是吧?有這樣的案子? 恩,就到。 再描述些 犯人的信息。
張:犯人A,女,是教練的學生,是很厲害的射手,其得分點是靶上頭中的10環。
犯人B,男,很穩定的射手,其得分點是胸口的10環。
犯人C,男, 新人,第2天找自己環數時報的案。
盜耳:還有什麼其他的疑點嗎?
張:沒有,唯一的疑點就是被害人只有一個,為什麼兇手有3個?
那是一個郊外射擊場,很少人去,只有那裡的訓練人員和教練,加上一名維修員和場主,一共6人,據了解那是一個有室內和室外的射擊場,室內有3間個體房,靶子距打靶房30米,房間的房門由於生鏽剛刷完刷漆,其中第1個門和第3個門用白色掛牌掛上了正在維修的字樣。
當晚就是3個射擊手在共用的2號靶場殺死維修員的。
當盜耳審問3個犯人時他們分別說。
犯人A:我們教練一直來都追求質量,所以晚上練習只給我們每人一發子彈的機會,我像往常一樣打了靶子的頭上10環就跑去睡覺了,每次都是我第1個在10點打,殺人的應該就是我了,我認罪了,可以判輕點嗎?
犯人B:我喜歡喝酒,最近教練經常找我喝幾杯再去打靶,但是昨晚我不小心喝醉睡著了,是教練跟我說時間到了,我才起身去練習的,那時槍還很冷應該沒人打過,兇手應該就是我了,對不起,我不是故意想殺人的啊。
犯人C:我是新來的,看見兩邊靶場都維修,就跑到中間,拿起槍一看裡頭有3發子彈,於是我就全部打完了,由於太困了啥也沒看,然後我就回自己的房間睡覺去了,師傅還問我打完了沒呢,第2天我去找自己環數時,就發現他倒在這裡,然後我就報案了,你們就過來了。
盜耳到屍體旁邊仔細觀察了一下,看見了維修員旁邊散落一些工具,於是他繼續往前走,看見了一條暗溝,又回頭看了看靶,他突然想到了什麼。馬上跑到門口。走進2室沿著牆壁慢慢的巡視。
「我知道兇手的作案手法了。」 各位你們是否也知道了呢?
室內靶場圖
兩情相悅終成歡,半翼蝴蝶緣未然,取次花叢懶回顧,半緣修道半緣君。
——題記
古時候女真國有位將領名李亦,草民出身亦天資聰慧,善戰有謀,曾立大功。
一則
午時。竺明接過李亦手中木碗放入清水桶之中,淘洗。
李亦問道:君臣之意,何以同心?竺明答曰:臣懷赤膽,定可報國。
當夜,南天大火,鐵騎不斷。
三月後,飛鴿來書。
次年鐵木真稱帝。
問情為何物,只叫人生死相許。
——題記
二則
天寶年間,江南有才子名曰吳傅,祖籍燕趙人士,其父官至三品。
王家內前庭,吳傅輕聲問道:小姐何事苦惱?答曰:近日多來貴賓,以禮相待,恐不能長久。
三月後,鳳燭夜明,香書美玉見同發。
七月後,郭姓喜添千金,白布為衣,取名郭盈。
次年,西方戰事頻繁,令傳吳騫。
吳家多義士。
一千年前我們說愛你,一千年後我們說同歸。
——題記
三則
女子名吳英,年幼父母雙亡,八歲時遇茅山道士所留。
所謂內丹,就是以身體為鼎、爐,以內息為原料來煉丹。
十年後。
晌午。
道士:你當西渡黃河,幫我取一樣東西。道士看吳英不理會便又說:我有古鏡一面,你大可以拿去梳妝。
吳英接過銅鏡回房。
次日清晨。
丹爐熄滅,南天大火。
四十九日後,爐內有二丹,紫氣東來,化作青煙。
請問你知道這個故事講得什麼嗎?
提示-------------如果你能解釋,那麼這個故事將會完整。
A和B是非常要好的朋友,兩人約定過要一同上戰場,為國家爭光。
實現約定的機會很快就來了。那時正值動蕩時期,兩人在徵兵之時都毫不猶豫地挺身而出。雖然都參了軍,卻被分到了兩個部隊,自此很長一段時間都未曾通信。
兩國最終達成了和解,戰爭在數萬人的傷亡中草草落幕。A回到了自己的故鄉,回到了自己的家。
……
幾天之後,同為倖存者的B拜訪了A的家,然而他屢次敲門呼喊均無人回應。B詢問了A的鄰居,他們卻說A確實在幾天前回來了,只是最近再沒有見到他。甚至有人說,A的房中曾經傳出器皿破碎的聲音,鬧出過很大的動靜。
B於是強行撞開了門,闖入到A的家中,推開了A的卧室房門。
A就吊在房間的正中間,已經咽氣了許久了。他的左腿腿自膝蓋以下的部分已經不翼而飛。整個房間非常凌亂,各種物品的碎片到處都是。
B當即報警。
……
警察來了。他們封鎖並搜查了現場,對B和A的鄰居進行了一個下午的審問,沒有找到任何的線索和證據,只能暫時將A定性為自殺。
他們整理了A的遺物,從其中找出了一隻折斷了的拐杖和一封信件。信件的大多數部分已經由於被水浸過而模糊不清,只能看得清最後的幾個字:
「…….但是你的那位朋友B只能另找一處住宿了。
---------------愛你的父母 」
A究竟是怎麼死的?
字母山莊近來實在是不太平。短短3個星期內居然發生了10起命案。讓字母山莊警方忙得焦頭爛額。
乍看之下這十個人年齡、性別、職業、收入、教育程度、富裕程度、家庭出身都各不相同,愛好也沒有相似的地方,甚至這十個人的死因都不盡相同。
荷花和櫻花死於槍殺。
小7被勒死。
尤卡坦和寶寶被汽車撞死。
天才和邪惡被刀扎死。
JR被弓箭射死。
笑笑睡覺的時候被煤氣熏死。
最奇怪的是TT,他是在清晨散步的時候突然被人用手銬銬住手腕,手銬的另一端被拴在一輛汽車上,在汽車飛馳了1公里后活活被拖死。。。。。。
最後還是字母山莊的刑警隊長L從中發現了端倪。
當第十起案件發生之後,L調查了一下這十個人的背景,發現他們在四年前曾經在一件訴訟案裡面擔任陪審團成員。看起來兇手似乎是同一個人,正是利用陪審團成員彼此之間差異很大這個特點,再用不同的死法來迷惑警方的視線。
那件訴訟案其實是件很普通的案子,從立案到結案也是一路順順噹噹,沒出什麼波折。
當時的案情是這樣的,一個個體的修理工狐狸為字母山莊第二大富豪拇指修葺花園涼亭的頂棚,結果不慎跌落下來,頭部撞到草地里一段破損的水管,水管直接插入腦袋中造成大腦嚴重受損(。。。。),本人喪失了大半思考和行動能力。陪審團到拇指家查看了一下現場,認定事故 責任在於僱主拇指,判定拇指賠償狐狸20萬銀元。案子就這樣了結了。
看起來這一連串兇殺案必定和當年的陪審團成員有關係。
經過調查,當年的陪審團一共十二個人,其中一個玥黯因為疾病已經在一年前去世了。剩下的一個叫天使在何處,是個很嗜賭的人,曾經有過偷盜前科。聽說前不久賭球又輸了一大筆。
警方很快將天使在何處抓了回來並搜查了他的家,在他家中冰箱里發現了一截女人的手指,還發現一張奇怪的照片,照片上是個冰櫃,裡面有個模糊的白影子,看上去像是一具被凍著的屍體。
正在警方打算以涉嫌連續兇殺案的罪名拘捕天使在何處的時候,又出了一件事。
富豪拇指來報案說他的妻子鈈鈈失蹤了。
警察趕緊來到拇指的家。經過調查沒有發現有強行入室的痕迹,電話等通訊記錄也沒有什麼奇怪的地方,好像鈈鈈自己離家出走一樣。
L看到拇指一個人坐在書房好像很傷感的樣子,手裡拿著一張相片自言自語道:「這還是兩個月前鈈鈈生日的時候我們去PK餐館吃飯時候的照得,那個時候我們多開心啊。可是鈈鈈怎麼什麼都不說就走了呢。。。。鈈鈈。。。。」
L走過去說:「我能看看這張照片么。」拇指把照片遞給L。照片上是鈈鈈和拇指兩個人,正在手挽手喝交杯酒,拇指另一隻手裡還拿著雪茄,兩個人看上去的確很開心。
「你能想想看有沒有什麼仇家或者曾經和什麼人發生過衝突么?」L問道。
「應該沒有。你也看到了,我從父輩那裡繼承里一筆遺產,生活還算富裕。平時我和我的妻子都是深居簡出的,和外人交往也不多。尤其是我的妻子喜歡清靜,除了偶爾和我外出旅遊基本不出門。」拇指說道。
看上去拇指也不清楚為什麼自己的妻子突然間神秘失蹤了。
接著L又去了當年訴訟案的原告狐狸的家裡。希望能了解到一點兒什麼。
可是狐狸已經喪失了大半自理能力,生活起居都需要別人照顧,好在那件案子的賠款也夠他下半輩子生活了。
只是在言談間,狐狸似乎對案子的結果還是憤憤不平。他對把自己變成廢人的那次事故耿耿於懷。
除此之外L沒了解到其他和兇殺案有關的線索。
兩天後,L和女友已經約會到PK餐館吃飯。
席間L掏出香煙想要抽一口,侍者走過來說:「對不起先生,這裡是禁煙的,請將您的香煙熄滅。」
L很奇怪的問道:「你們這裡什麼時候開始禁煙了?」
「我們店在四年前就開始禁煙了。」
聽到這句話L猛然間想起什麼,立刻掏出電話打回警局叫他們逮捕那個人。
請問,L認為應該逮捕誰?
為什麼?
整件事情又是怎麼一回事兒?
跟其他人一樣,蘇·克萊默坐在那裡,面朝窗戶。K.D.萊普一走進房間,她便將自己的椅子往桌子邊上靠。差不多就在同一時候,房間里所有人都下意識地做出了同樣的舉動。這在他們當中已是習慣成自然了。K.D.萊普通常都是拄著拐杖,兩相交替地大畫著半圓。他需要更大的空間才能通過。
當老闆在長桌的主位上坐下來的時候,蘇才發現,就在她將椅子往前移的過程中,她打亂了自己仔細籌措的行動方案。下午這個會議的主題是關於今天早些時候在布蘭查德海灘上發現的那具屍體。在此期間,將在K.D.萊普先生座位對面的牆上放映犯罪現場及被害人屍體的幻燈片。就為這,蘇·克萊默早早地坐在了她平常坐的位子上。
自從擔任郡法醫室情報中心主任兩年來,蘇·克萊默總能找到辦法避免與屍體打交道,無論是實物還是照片。這是個人隱私,她不想讓同事知道,所以,她總是憑著諸如坐在主任法醫萊普右邊倒數第三個座位等辦法來保守這個秘密。如此一來,全神觀看幻燈片的魯文·夏爾馬醫生就會將她遮在身後,擋住她投向幕牆的視線。夏爾馬是個優秀的病理學家,如同他主張的秩序與等次被打亂時引發的暴怒一樣,他的辯論技巧也深具傳奇色彩。箇中原因之一是他手裡有權,而這又是一以貫之,且是絕無例外的。在每次工作例會中,他總是坐在同一個位置上,沒人會跟他爭的。
對於蘇來說,夏爾馬的期望及其獨特的言行跟她關係不大。直接關係到她的是,夏爾馬的頭非同一般的大。他那一頭蓬鬆的波狀形紅髮更是加著了這一效果。多次練習之下,她已學會了一種坐法。這讓她看起來像是極其專註於幕牆之上的影像。事實上,她的視線完全被這位病理學家的超大頭顱給阻斷了。
當她接到會議通知后,如同往常一樣,沒用多長時間,她就佔據了自己的「專座」。因為這極有可能是一樁極其糟糕的案子。過去的六個月里,布蘭查德海灘已經有了兩具屍體。屍體發現的時間不同,地點相距不及一公里。兩具屍體都是成年女性,死後均被肢解。不論兇手是誰,其變態的特徵是極其明顯的。小報斷言這是連續殺人狂所為,較為謹慎一些的媒體尚處於觀望之中。今天早上發現的第三具屍體,無疑會讓這些報紙進入炒作狀態。這就是為什麼,城裡每個辦公室里這樣的會議已經開了一整天了,即使其職能與司法毫無干係也不能妨礙其照常進行。
主任醫生萊普在桌面上輕叩指關節,提請大家注意。
「好了,夥計們!我們這就開始行動吧!三十分鐘內我要趕到警察局長辦公室去。我希望這個會議能讓我帶點什麼東西過去。我們手頭的這些幻燈片——啊,德克斯特。謝謝你的到來!」
一記叩門聲之後,門開了。一個矮個子的黑人沿著牆一直走到了額外加在萊普與窗戶之間的座位上。他身穿牛仔褲和褪色的T恤。T恤上面印著一片沙洲、搖曳的棕櫚樹和幾個大字:「沒濕(事),老媽!」
萊普對他作了介紹。
「我不知道你們是否都認識德克斯特·.特倫堡。我們即將觀看的照片就是由他拍攝的。我特意請他來對照片作些解釋。」他壓低聲音說道,「我們這就開始嗎,德克斯特?我還要去局長那裡……」德克斯特對他報以微笑,萊普便將下半句略去了。
德克斯特接受了萊普的提議,他說:「當然!」與他給人的第一印象相反的是,大家認為,德克斯特的出現或許能讓這次會議得出點什麼結論。他說話顯得很有效率,口齒清晰,帶有脆脆的英國口音。
「當然!」他又說了一遍。接著,他拿起遙控器,一樣利落地打開了幻燈機。「請將那個燈光調暗一些——啊,謝謝!」
「第一張照片,」德克斯特按了一下按鈕,將幻燈片置人盤盒,「是布蘭查德海灘的主要區域。這不是我拍攝的。它是郡里保存下來的資料,由污染控制小組大約一年前拍攝的。除了讓人們想起布蘭查德海灘默默無聞時,或是惡名遠播之前的樣貌之外,這一照片對我們眼下的工作沒什麼特別的意義。」
蘇略為側了側身子,掠了一眼前邊夏爾馬剪短了的亂髮側面的輪廓。這張照片對她來說,沒什麼危險。布蘭查德海灘她只去過一次。那個地方很安靜,由城市邊緣往外開大約十分鐘車程。海灘位於沙丘與海水之間,地勢平坦而沙層很厚。因為海底暗流洶湧而禁止游泳。一年裡的大部分時間裡它都非常蕭條,就連青少年也會選擇別的地方去飆車,找樂。要說起來,倒是傾放垃圾的理想場所。當德克斯特毫無前兆地忽然按鍵放映下一張幻燈片時,蘇正專心致志地向前傾著身子在探看。這張照片並不可怕,只是一具被什麼棕色東西包裹著的屍體。
「這是我拍的照片。是從沙丘上俯拍的。」德克斯特熟練地操作著幻燈機。「據現場發現屍體的情侶說,他們就是從這個角度發現了屍體,並因此走了過去。大家可以看到,屍體就在那裡,還有輪胎留下的痕迹。事實上,現場非常乾淨。不幸的是,現場沒有留下腳印,輪胎的印痕卻是相當清晰。警方實驗室正在對此進行分析。」德克斯特將幻燈片跳到輪胎紋路的特寫。這道痕迹非常完美。當德克斯特返回到前一張照片時,蘇發現自己身子又往前趨了一些。
「請注意胎痕的對稱性特徵!在調查人員看來,車輛裝載屍體來到海灘,拋下屍體后便離開了。正如大家看到的,屍體包裹在灰色的防水布里,只有一截右手露在外頭。要不是這隻右手的話,人們很難看出它跟海灘上其他廢棄物有什麼區別,尤其是從遠處看。好了,要是有什麼謀殺嫌疑的話,下面這張幻燈片……」
就在德克斯特要按鍵放映令人恐怖的幻燈片時,蘇及時退回到了夏爾馬博士身後的安全地帶。就在這時,不曾聽到敲門聲,門便被打開了。來人是樓下停屍間那群穿白袍的年輕人之一。他顯得興奮異常。
「萊普博士,屍體送來了!」
魯文·夏爾馬突然站了起來,「我要等的就是這個!」他走到門口,白鷺鷥似的單腳站在那裡,回過頭來看著萊普, 「萊普?」
萊普朝他揮手示意,說:「是的,當然!無論如何,一個小時內打電話到局長辦公室找我!」
萊普話未落音,夏爾馬飛快的走了。蘇·克萊默的屏障就這樣突然之間被撤除了。
就她而言,她是無法解釋自己是怎樣度過那個下午時光的。夏爾馬關上門后,她收回投向幕牆的視線,看向她的頭兒。
「萊普博士,」她冷靜地說,「我們可否回到上一張幻燈片?」
萊普略帶好奇地看著她。在這類會議中,蘇是從來都不發言的。萊普朝德克斯特點了點頭。德克斯特讓幻燈片回到了那張胎痕的特寫.。
「不,抱歉!這一張的前一張!」她堅持道。
德克斯特依言辦理。這時候,大家都不再看幕牆了,都掉頭看向了蘇。她的動作更形誇張,她的手越過桌子指向幕牆。
「你知道嗎,萊普博士?」她在幕牆前搖著一根手指,以示忠告地說,「警方對車輛的搜尋是否已經鎖定在廂型車上了?」
K.D.萊普博士盯著蘇,然後,又看了看幕牆。
「該死!」他說。接著,他聲音更大了,「該死!」萊普博士抓著兩支拐杖,「難以置信!我真是沒有想到!我不相信!該死!」
萊普博士拄起了靠在椅子兩側的拐杖。拐杖擊地鏗鏘有聲。他朝著這聲音咒罵著,「去你的!」
蘇很快站了起來,「我去打電話,頭兒!不管怎樣,這裡需要你!」
未及回答她的問題,蘇已經邁步走出了會議室。在此過程中,她竭力讓自己不要去看幕牆。
蘇.克萊默成功地從會場脫身而去。同時,向大家提供了一條極有用的線索。蘇為什麼會覺得屍體是被廂型汽車運到布蘭查德海灘去的?
星期二凌晨1點左右,一個小偷潛入若葉公寓。
發現小偷的是住在9號房間的一名大學生,21歲。當時,他穿著睡衣去樓道的公共廁所,通過窗戶看見有個提著包的傢伙,從8號窗戶跳了出去。覺得可疑,他便喊了一聲,對方就慌張逃走了。這位大學生高中時曾是橄欖球隊的,所以相信自己能追上他,可是因為他正在方便,兩人之間相差五十多米。
在追趕的過程中,當小偷衝過十字路口時,被迎面開來的汽車撞倒。開車的司機名叫天地洋介,30歲,是一位詩人,筆名叫「天地無限」,去年曾獲羅馬內斯庫獎。因為事情來得太突然,詩人根本來不及剎車。據說,撞人後他嚇傻了,癱在方向盤上好一陣子。
直到大學生跑到跟前,告訴他被撞的是逃跑的小偷,沒有他的責任,並答應給他作證時,詩人這才得到安慰,放心地從車上下來去看屍體。與此同時,大學生髮現離現場五六十米處有個公用電話亭,由於周圍沒有人,無法進行急救,所以他就撥打了110。
小偷從若葉公寓偷來的手提包里裝有照相機、洋酒和寶石等贓物。本來是個很簡單的案子,可是警方在手提包里還發現了一支鋼筆,鋼筆的墨水囊里裝的是海洛因。據調查,毒品並不屬於小偷,可能也是贓物。那支鋼筆上沒有留下任何指紋,而其他贓物上都有指紋。另外,在鋼筆筆管上橫刻著一個「8」字,看上去很不協調。
事後,警方對所有涉案者都進行了例行搜查。自然,面對一支裝有毒品的鋼筆,受害者中沒有一個承認這是屬於自己的。
以下是公寓里三位受害者的情況:第一位是石川八郎,住在一樓5號房間。他是酒吧的侍者,被盜時還在酒吧上班。被盜物品有照相機和三瓶威士忌酒。那些物品上都有石川的指紋,所以毫無疑問是他的東西。他所在的酒吧,經常有外國的船員出入,從不法的船員手裡弄到毒品也是有可能的。第二位是大野八重子,她住在一樓7號房間,是個女招待,被盜時也不在家。被盜物品有19萬日圓和鑽石戒指、珍珠項鏈。她的老闆經營旅行代理店,因此經常去東南亞各國出差,也有可能帶回毒品。第三位受害人是田中完治,住在一樓8號房間,是名學生,被盜時剛好在父母家過夜。被盜物品有照相機和28萬日圓。據調查他曾有過吸毒的記錄,不過是少年時的一次好奇,除那次不良記錄外,他倒是一個規規矩矩的好學生。但也不能排除他的嫌疑。
好,所有的線索都已齊備,現在我們所要追查的不是兇手,而是鋼筆的擁有者。
鋼筆到底是誰的,您心裡有譜了嗎?
倉井澤木的臨終日記《一》
我名叫倉井澤木(下文都以我代稱),當你看到這篇日記時,viller已經出生了。
不要問我TA是誰,因為我不認識TA,在以後日記中自會體現,想知道我為什麼要寫日記嗎?因為在臨終前我想寫一寫我知道的事。
=1月1日=星期六,今天早上去醫院體檢,醫生說我的了大腦皮層過激症(小編自創,如有意外請勿罵街)。然後醫生領我到了一件普通病房,安排完后就走了,下面開始介紹我的同病房室友:
他們將是這次案件的主要人物(包括被害人和兇手)。
人物A:男,24,患有被害妄想症,入院3天,是你的同房病友與你挨得很近,體型高大魁梧,曾是黑社會老大遇到人物B后改邪歸正當了本地小有名氣的包工頭,也是本次案件的被害人。
人物B:女,24,已於一年前死於家中,警方懷疑是自殺,但小編再此告訴大家B是被殺害的。與人物C是青梅竹馬,在一次搶劫案中被A打劫,但用真心感化了A並與其交往成為了戀人。
人物C:男,25,是我和A的主治醫師,擅長神經學,也是A的青梅竹馬並在一年前向B表白,但得知B已和A交往就十分氣憤,弔死了B並偽造成自殺,之後十分後悔,並一再認為是A的錯,同時在案件中殺死了A也是兇手。
?溫馨提示,本題不需要找出兇手,但要講出作案手法。
=1月2日=星期天,A的情況好了很多,聽說快要出院了。還去墓地看紀念了B,回來時,看見我在寫日記,就笑著說:俺可不會寫這些,弄得怪嚇人的。我笑一笑也沒說什麼。下午,C來探查了病房,送給了全病房內每人一盒鎮靜口香糖和一瓶特效藥,囑咐我們中午飯後吃一片口香糖,發病後半小時再吃一片葯,就很容易治癒了,同房的病人聽到這個都很高興,也都這樣做了。(小編溫馨提示,對話是重點,必讀,必讀,必讀)
=一月三日,星期八,
知道嗎,他要來了,他要來了,來殺俺了。俺要走了,對不起,對不起,至少我要和她一起走。(此處的他並不是viller).
=1月4日=,星期二,A失蹤了,後來是被C殺的,大家都已知道,那麼問題來了。
(1)A死在哪裡?
(2)A那麼厲害,怎麼會被瘦小的C殺害呢?
(3)整個案件中1月3日的日記是怎麼一回事呢?
「我無法解釋這究竟是怎麼回事。」S警長自語道。
在他面前的那具屍體背部被人用日本刀刺穿了,然而死者嘴唇的顏色卻告訴他死者曾服用過毒藥。
「確實難以理解。」站在他旁邊的愛麗絲小姐說,「我的父親怎麼會既服毒藥又被人刺穿了呢?」
「按理來說兇手用一種手段就可以了,為什麼偏偏這麼做?難道兇手有兩個人不成?」S警長又自語了一句。
事情來得太突然了,就在愛麗絲小姐的生日宴會上,發生了老主人被殺的事情。當時所有的人都在樓下,就在愛麗絲的男友霍夫特上樓去敲房門的時候發現了不妙的情況,於是跑下樓叫上大夥一起將門撞開,門被撞開后便發現了老主人的屍體 ,當時四周禁閉,窗戶都是關緊的,這裡形成了一個密室。此外,房間里有一台關著的電腦,一書櫃的恐怖小說。死者手邊還有一本翻開的小說,看來死者生前正在看書。更為重要的是,這間屋子的鑰匙放在一張很普通的桌子的正中央。
「愛麗絲小姐,桌上的這杯酒是怎麼回事?」
「是我父親上樓之前在餐桌上拿的。」愛麗絲答道。
「隨手拿的嗎?」
「是這樣的。」
「日本刀又是誰的?」
「它一直就在父親的房間里。本來是掛在門后的。」
「你父親有鎖房門的習慣嗎?」
「他一個人在房間里總是喜歡把自己關在裡面。」
一位留著長發的小姐出現在S警長面前,她叫克瑞斯,是愛麗絲的朋友。
「警長先生,門外有人找你。」她剛說完,S就向門外看去,他微笑著說:「是H偵探啊!您能來真是太好了,我這兒剛好有個棘手的案子。」
「我就是為這事來的。」H查看了一下周圍的人,對愛麗絲說:「小姐,您是這裡的主人?」
「是的。」
「這杯酒……」
「是我父親隨手在餐桌上拿的。」愛麗絲又解釋了一遍。
「是霍夫特和大夥撞開的門。」愛麗絲補充了一句。
「霍夫特先生,您上來有什麼事嗎?」
霍夫特抓了抓頭髮,「我是想藉此機會向愛麗絲的父親談一談我和她結婚的事,誰知道卻……」他不忍再說下去了。
「這是什麼?」H偵探在門外的垃圾箱內找到了一根魚線以及一根針。
「謎團解開了。」H偵探笑著說。
各位朋友,您知道這間密室殺人事件是怎麼回事嗎?盡量發揮您的想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