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省迷案 188】—— 狂人之死
鹿川林是個狂人,經常有過人之舉。例如他經常在半夜騷擾鄰居,或者當街隨機攔人拳打腳踢。為此,他以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等罪累計獲刑18年。
2023年10月28日,鹿川林在住所遭人殺害。雖然是個惡霸,但法律的精神就在於不分好壞,只要受害了就應當伸張正義。刑警劉穩趕到現場,發現死者手邊有一張歪歪扭扭的字條,上面寫著「MNO」三個字母。劉穩立即對鹿川林生前的人際關係進行了排查,發現人們公認他有四名仇人——區寧偉、唐旦濟、宋光義和麥麥提。
區寧偉,因為生意遭到鹿川林的欺詐而於他矛盾很深。
唐旦濟,因為家產遭到鹿川林的霸佔而對鹿川林懷恨在心。
宋光義,因為鹿川林與妻子有外遇以及遭受鹿川林與區寧偉的聯合敲詐而懷恨在心。
麥麥提,因為鹿川林經常無端到他單位惹是生非甚至縱火而不堪其擾,被迫辭職,仍然遭到糾纏。
劉穩仔細看著字條,似乎有所想法。而屍檢報告出爐,證明鹿川林先是服用安眠藥后遭人勒死的。在與高泰局長分析后,劉穩終於認定了嫌疑最大的人。正當他準備抓捕時,該犯主動投案自首,並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2025年1月4日,O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該犯已經構成故意殺人罪,鑒於案情的特殊性以及被告人的自首情節,以及達成和解協議並得到被害人家屬諒解,從輕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問——該犯指的是誰?
【O省迷案 180】—— 魔咒
S市一家游泳館是市民們口中的靈異之地,因為每年3月14日都有人死亡。這彷彿成了一個魔咒,自打1996年起,年年發生。以至於每年3月14日去游泳館的人數較平日大幅減少。
2024年3月14日,又有人死亡了。死者叫苟養德,這人是個不信邪的,平時老愛往公墓跑,還喜歡買兇宅。這人偏要挑3月14日來游泳,結果真出事了。這一下全市炸鍋了,警察局長高泰下令一定要查清楚這是怎麼回事。經過家屬同意,警方對苟養德進行屍檢。屍檢結論讓所有人大吃一驚——苟養德生前吸入了乙醚。法醫認定,死者攝入的乙醚足以讓人在10~20分鐘內陷入昏迷。
在游泳館出現乙醚實在是反常,所以警方調取監控,發現苟養德進入游泳館后付了款,拿了鑰匙牌,然後進入更衣室,隨後就是出現在游泳池。
警方把目光投向了四個嫌疑人——前台服務員馬生虎,保潔員霍布單,救生員辛去病和苟養德的仇人海馬(之前丟被子的那位)。
馬生虎負責接待客戶,還經常從飲水機里倒水提供給顧客。那天苟養德喝了提供的水,距離溺水剛好15分鐘。
霍布單負責打掃更衣室的衛生,每天早晚各一次,都是在閉館時進行。
辛去病是救生員,這人工作態度不好,數次被人投訴,案發當天他承認自己在看手機,忘了看池子里的情況。
海馬是死者的仇人,兩人經常吵架,有次海馬威脅要弄死苟養德,而海馬的工作是一名麻醉師。但是海馬的同事作證,那天他一直在上班。
警方經過縝密偵查,終於找到了那個真兇,二十多年來的連環兇殺案也隨之告破。警方指認的兇手是誰?
這醫院護士的服務態度真差,手腳重死了,臉也像欠錢似的,我昨天打吊針的時候就和那護士吵了一架,吵完以後我就有點後悔了,因為我今天還得輸液,又沒人陪我來,真怕那護士報復我。
仔細想想也沒什麼好怕的,光天化日,難道她還真敢做什麼手腳不成?我一口氣喝完手中的礦泉水,舒服的打了個嗝,等護士來幫我打吊針。不一會兒護士來了……啊真的又是她!她拿著瓶瓶罐罐的鹽水過來,鐵著臉一言不發的幫我插好針頭,呃還是那麼重手重腳,不過也不算過分……咦,這就走了?竟然不報復我下?
我抬頭看出正在輸液的500ml20%VC葡萄糖,速度適中,旁邊掛著兩瓶200毫升的頭孢,兩瓶200毫升的左旋氧氟沙星,都是我應該吊的藥水,沒什麼異樣的。
然而過了一會,我突然想到了什麼,只得搖頭苦笑,果然她沒這麼寬容。
請問護士的報復手段是什麼?
【O省迷案 161】—— 最後的大案
2006年1月,O省高院規定,所有死刑案件都得開庭,確保審判公平公正;所有法官開庭都得穿標準著裝,包括天平圖案的領帶,這條持續到2010年。同年,增設刑三庭和刑四庭,幫助複核死刑案件。
2006年12月29日,O省高級人民複核了最後五起死刑立即執行的案件。其中,刑四庭庭長韓成鋼審理了一起大案:家住Y市的牛大壯因為彩禮和岳母經常發生衝突,又因岳母經常炫富而認為岳母並不缺錢而是拿彩禮戲弄自己,於是產生殺害岳母的想法。案發當日,牛大壯持刀捅死岳母,然後換了身衣服,和一群朋友去楊侃家打牌,因為大家早就約好,晚上8點開場。他們從20:00打到22:00。然後,牛大壯回家殺害岳母。這與死者死亡時間是19:00-20:00吻合。Y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牛大壯死刑。
牛大壯上訴,稱楊侃家的鐘快了一個小時左右,所以實際上開場是19:00。其他證人表示,他們確實是按楊侃家的鐘打了兩個小時的牌。
這樣看來,牛大壯的說法好像確有可能,但審判長韓成鋼仔細分析了案件后,認定牛大壯的上訴理由不成立,因此駁回上訴。牛大壯不久被執行死刑。
問:牛大壯的說法到底有沒有破綻呢?
【老教授原創系列 113】—— 不攻自破
這案子相對早一點,是2010年的。那時候薩特星還叫母豬星,發生了一起命案,一個叫王等的作者被殺。實際上,王等相當討人嫌,因為他的文章就是三流作家,還自比帕慕克,說什麼《我的名字叫紅》裡面也是各種男歡女愛亂七八糟的。
2010年2月1日,王等參加了一場作家交流會。這個交流會實際上是受總督伯根松的監控,因為與會的都是三流作家,對神秘世界的主流觀點進行抨擊。伯根松安插了一些密探,打算搜集證據起訴這群人。沒想到,當天下午,王等倒斃在賓館內。實際上,按照神秘世界法律,出版非法刊物的量刑也就是五年至無期,沒有死刑,王等沒被起訴,反而先死了。由於密探都在整理材料,實際上有作案嫌疑的就四個人,也就是王等的狐朋狗友——趙加法、劉商、賀蘭公式和費馬虎。這四位都給出了不在場證明,且聽之。(為防止打草驚蛇,警方並沒有說會上有密探的事)
趙加法——「我下午四點應該在逛商場,我去了一家叫蝸小牛居酒屋,不知道監控能不能拍到我。」
劉商——「我下午在睡大覺,結束的時候都兩點半了,我睡到五點多起來覓食。」
賀蘭公式——「別提了,下午四點我參加了個拍賣會,賣一個宋代龍泉窯丁午年的筆筒。我要是狠狠心出高價買下來,現在就賺了啊!」
費馬虎——「我下午四點開車去機場,沒想到車半路拋錨了,後來在4S店修理。要不是車壞了,你們想找我問話都找不到。」
問,誰的口供有問題?
某天中午,兩個少年走在兩棟大樓之間的還算寬闊的巷子中央,他們的談笑聲在大樓間回蕩。突然,一個東西從他們前面的正上方墜下,是一塊手錶。他們抬頭往上望去,5樓打開的窗戶那傳來一陣喊聲。「不好意思,那是我的,我現在就下去」,隨即窗戶關了起來。一個少年撿起手錶,手錶質量非常好,從五樓墜下卻沒多大損壞,而且好像是名牌,價格非常高昂。手錶只有第6個扣上有扣過的痕迹,看來主人很胖。不一會兒,聲音的主人來了。
「不好意思,我剛才摘下手錶,趴在窗戶那欣賞,不小心走神手錶掉了下來,你們沒事吧」
「不,沒問題」少年微笑著說並把表遞給了他「手錶很漂亮」
「謝謝」男子感激地接下並塞到了口袋裡「這是我哥哥留給我的」
「你的哥哥?」「一年前去世了,因為喜歡吃油膩的東西,導致過度肥胖引起了許多病症。哥哥死後,我一直戴著這塊表,寸步不離。不過我很健康,我可是一名體育老師」
說著他舉起手做了秀肌肉的動作,他的手腕雖然纖細,手臂卻很有肌肉,而且兩隻手都一模一樣的很黑。
「是,看起來狀況很好」少年依舊微笑著
「謝謝,那我就先回去了」 「再見」
男子走後,兩個少年繼續他們的話題並走出了巷子。
「xx市xx大樓505室」......sending
過了十幾分鐘,警察到了。
怎麼回事?
某富豪丁先生被發現死在他的公寓里,警方聞訊趕到現場勘察。死者是在無防備情況下肚子上被兇手插了一刀,由於失血過多而死。
據悉,目前有四個犯罪嫌疑人,都與死者有過衝突:死者的侄子司馬恆,死者的兒子丁俊光,死者的妻子程晨歌,死者的朋友王間。警方詢問四人時,也沒有一個人承認。
警方再次檢查現場,發現死者口袋裡面用血跡寫了一些字跡:
下面還有num三個字母,這些字跡顯然是對兇手姓名的提示。
看到這些字跡,你從四人中能找到真兇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