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云密布,雷声震天,马上就要下雨了,即将开始的巡演到底看不看呢,真是让人纠结。
此时,一个黑衣人急匆匆的跑过去,并顺手扔了一个锁着的小盒子。摇一摇,叮当作响,应该是金属类的东西。
我走了过去看了看,发现上面有粉饼的残留物,还有几道棱角模糊的划痕。之后传出了骚动,化妆用品被盗了。
怀着好奇,决定看看巡演的演员,发现有几个人物值得怀疑。
小丑,浓妆艳抹,完全看不出长相,惨白的脸,花花绿绿的眼睛,而他的红鼻子尤为引人注目。
驯兽师,美女一个,穿着性感,手指皮鞭,皓齿红唇,烟熏妆带来了几分神秘的色彩。
卡通人物,穿着卡通造型,完全遮住了本来的身材样貌。
究竟黑衣人是谁?
一日,大侦探黄俊鑫和好友安正闲聊,忽然接到报警,富商宁某不明不白的死了。于是两人立刻前往。
管家阿福说,富商宁某性格孤僻,平时几乎不和什么人来往。大约十多天前,家里来了位客人,是宁某的一位旧友甲,他带了件礼物,精致的盒子装着,是一个亮晶晶的翡翠吊坠,宁某看了很喜欢,当场就收下了。中途宁某接了个电话,同学乙请他去吃河豚,旧友甲表示另外有约,就先离开了。
到了饭店,因为宁某和同学有事要谈,管家阿福只是远远的候着,听不清他们谈话的内容,但从他们的表情里能看出他们起了争执,最后是闹得不欢而散的。饭后宁某回答家中,几个小时后,就出现了恶心 呕吐等症状。刚好他的妻子旅游回家,见状就把他送到医院。几天过去了,病情没有丝毫好转,于是迷信的她就去了寺庙求了个丹药回来让宁某吃了下去。又过了几天,宁某肢体溃烂而死。
后来大侦探还了解到宁某和旧友甲曾经因为生意上的事情有过节;同学乙曾经疯狂的追求他的妻子,是他的情敌;而他的妻子也正和他提出离婚。
大侦探 黄俊鑫一边听一边四处观察。同时还向管家问了一些酒店用餐时的细节,在桌上他看见了一张包过丹药的符,上面画满了各种字符,还有一个空着的首饰盒,他用手掂了掂,很沉。他沉思片刻,说道:“我已经知道谁是凶手了”
聪明的你请回答 :谁是凶手? 杀人手法又是什么?
【女友在哪 final】
前情回顾:
【女友在哪Ⅰ】http://www.33iq.com/question/58856.html
【女友在哪Ⅱ】http://www.33iq.com/question/58891.html
【女友在哪Ⅲ】http://www.33iq.com/question/58895.html
泰德·邦迪惊讶地看着黑衣男子:“开膛手杰克?!不可能,他已经……”
“虽然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是我的妻子想见你,现在!”神秘男子冷冷道。
“你的妻子?”泰德·邦迪感到莫名其妙,正要询问神秘黑衣男,忽然一辆车急速驶过,将眼前的男子撞飞,四分五裂,血肉横飞。
神秘黑衣男子的残肢断臂在空中飞舞,划出一道道美丽绚烂的弧线。不远处,一个女人的身影映入眼帘。。。
“斯蒂芬妮·布鲁克斯!”泰德·邦迪这次不会再错了,确实是她!真的是她!自己最爱的女人!
“泰德·邦迪!”斯蒂芬妮·布鲁克斯温柔悲伤的脸庞流下道道泪痕,向泰德·邦迪飞奔而去。
“这几天你去哪了?我一直找不到你啊!”
“我也不知道,我被刚刚这个神秘的黑衣男人绑架了,然后他把我带到这里来,说让我见见你。”
“好吧,不管那么多了。你没事就好。”
两人幸福地相拥在一起,不久便结婚了,生儿育女,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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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斯蒂芬妮·布鲁克斯!你到底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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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如此,是个比连环杀手更可怕更厉害的连环杀手。
泰德·邦迪终于想通了一切,当自己快失去意识的时候,当肠子、心脏、眼球、大脑离开自己身体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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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幕后真凶到底是谁?
一名画家死在自己的巨大的豪宅中,警方赶到现场,发现画家左侧太阳穴上中弹。死者左手拿着手枪。通过观察现场,警长邦德初步判断死者是自杀身亡。
画家的妻子说:“我丈夫前一阵子得了脑血栓,身体状况非常差,根本不可能有力气扣动扳机的。可是我丈夫真的是左撇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邦德警长想了想,问道:“这几天你家里有外人来过吗?”
画家的妻子说:“昨天刚从国外回来的迈克来过,因为我丈夫刚睡着。他就说今天再来拜访,可是我丈夫今天却……”
“那迈克和你丈夫是什么关系?”邦德问道。
画家的妻子回答说:“他是我丈夫认的义子,没出国之前想娶我家女儿。但我丈夫坚决反对,后来迈克一怒之下就出国了。前天才回来。”
“除了他之外还有什么人来过吗?”邦德问道。
“是的,就在今天上午一个自称是我丈夫的仰慕者来探望他,虽然是个陌生人,但他的态度很诚恳,我就让他进来了。他还要求要单独和我丈夫说几句话,我也答应了。我想应该不会是他的。”画家的妻子答道。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知道谁是真正的凶手了。”邦德说道。
请你推理,凶手是谁呢?
命案又发生了。
一个医生在自家公寓里被杀。最让警方头疼的是,他死前在给儿子学数学的数字表上,在“1、2、3”处印上血指纹,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嫌疑犯有四位:
顾媛,死者的妻子。
卢成,死者的邻居。
李可,死者的同事。
秦发,死者的朋友。
都没有不在场证明;线索很少,只有可疑的“1、2、3”而已。
警方一筹莫展……
这个案件比以往有难度,但依然瞒不过道尔,又一次被道尔破了!
朋友们,你们能想出来么?
圣诞节下午,警局接到报案,有人在郊区某处房屋发现一具焦尸。被称为"浪费粮食二人组"的杉下右京与冠城亘立刻驱车赶往现场。
现场的尸体除了脚掌外已被烧成焦炭,尸体所在的榻榻米和上部的天花板也被熏黑了。法医通过检测残余的脚掌,推断出死亡时间是在中午,并且在尸灰中检测出如黏状黄油般的脂肪和衣物残片。报警的邻居自称是在听到烟雾警报器的声音前去敲门无果后才报警的。
部分警察认为是杀人焚尸,但奇怪的是燃烧的部位只在尸体,并未殃及房屋的其他区域。房屋的门窗也被反锁。
"找到真相了吗?Mr.dangerous?"冠城亘调侃道。
"你可以回法务省了。"杉下右京瞪了他一眼。这时右京桑注意到墙边有个壁炉,离尸体有一段距离。壁炉里的炭还在发红。
"看来在熄灭前烧得挺旺的啊。"冠城亘说。
"我想我已经知道答案了。"右京桑竖起了食指。
Q:死者的死因?
倒霉的抢劫犯
警员小M在街上被一骑自行车的人抢了钱包,片刻后,小M看见骑车的贼转弯时不慎被车链刮到裤腿而绊倒。他迅速追了上去,可惜嫌疑人已爬起并混入人群。一时匆忙没有看清身材穿着,小M只能立刻在现场排摸出了三名可疑的人:
No.1:中年大叔,右脚有绷带,拄着拐杖
No.2:小青年,有几分俊俏,左裤有上下两处明显的磨损痕迹,一直捂着后脑。
No.3:小矮子,戴着眼镜,右腿裤脚处有磨损拉扯痕迹,双手后背
Question:谁是最有嫌疑的人?
图片仅供参考,所需信息文字描述均有。
【九户黎斓猫】
夜晚,九户正在宾馆的大床上睡觉,忽然听到门外有响动,爬起身来,像门外望了望,发现外面有好多人,警察也有。
九户打开门,发现隔壁房间门开了,一群警察正在到处取样拍照,中间沙发上,一名男子戴着眼罩被绑在上面,已经死亡,手部静脉还在慢慢的滴血,身上也没有其余伤痕。
“男子的死因不明,这种伤口完全不至于死亡,还是要等法医来”一名警察说道,另一名警察似乎有些愤怒“那凶手还主动打电话告诉我们他杀了人,这是明显的挑衅!!”
屋内安静了一会儿,隐约可以听到滴水声,九户仔细一看,发现卫生间靠近地面的水龙头一直在以较快的速度的滴着水。“警察同志,这水龙头谁开的?”民警看了看,又问了几个同伴,才对九户说,“一直开着在。怎么?有事么?”
九户淫荡的笑了一下(这个笑容不是线索)“我知道他怎么死的了”
那么接下来。九户是知道原因么?
地理老师被杀
侦探金田一小五郎在死者的手机上发现一条信息 54+966
这就是死亡信息!!!
嫌疑犯是三个留学生:
1) 江户川柯南,日本留学生,特征是经常用变声器替别人点名。
有一天来了三个学生,而江户川同学却替20个人答到,因而被发现后挂科。
2) 福尔摩斯,英国留学生,特征是喜欢化学实验。
有一次将硫酸带入教室,将地球仪腐蚀后狡辩称是在演示酸雨威胁,因而被挂科。
3) 波洛,比利时留学生。特征是喜欢装,全身都是名牌。
自称皮鞋材料是新加皮,衬衫材料是毛里求斯,眼镜材料是玻利维亚,晚上盖着巴基斯坦。老师被激怒,将其挂科。
谁是凶手??
早上7点,王老板被发现死于家中客厅,死因是药物中毒,死亡神态很安详,周围的台机上有三杯一样的咖啡,只有一杯安眠药和止痛药成分,咖啡都很少。
据调查,王老板很喜欢武术,昨天晚上很晚才回来,一同回来的有两个武术爱好者,小王,小李。
报案的是妻子,身材瘦弱,非常伤心,但据调查,由于王老板长期在外不归,妻子与小王的关系很亲密。妻子口供:“昨天丈夫回来受了点伤,他就让我在咖啡里加了点镇痛药和安眠药,哪知今天他就出事了,都是我不好,都是我害了他。”
小王平时与王老板关系一般,但由于和王老板妻子的关系,对待王老板口蜜腹剑,口供:“我昨天晚上我先离开的,然后小李马上也出来了,我们就聊聊天,王老板想睡觉了,我们就回去了,我、小李、王老板都爱喝咖啡,但因为昨天小李请我喝了很多咖啡了,所以我没怎么喝,平时有些失眠,问老板要了点安眠药,回去之后我就睡觉了。”
小李与王老板刚认识不久,但在练习时被王老板打伤,但王老板很照顾小李,并与之成为朋友,小李的本事最高,曾拿过奖,却意外被王老板重伤,口供:“我很感激王老板,武术练习时受伤很正常,虽然内伤难好,但王老板特地帮我买了很多镇痛药和安眠药,昨天晚上喝了一点咖啡之后,回去马上就睡着了。”
探长想了一会人说:“我已经知道了?”探长知道什么了?
星期六晚上,一家乐器商店被盗。盗贼是砸碎了商店一扇门上的玻璃窗后钻进店内的。他撬开三个钱箱,盗走1225克郎,又从陈列橱窗里拿了一只价值14000克郎的喇叭,放在普通喇叭盒里偷走了。
警方对现场进行了仔细调查,断定窃案是对乐器商店非常熟悉的人干的。警方把怀疑对象限在汉森、莱格和海德里三个少年学徒身上,认定他们三人中肯定有一个是罪犯。
三个少年被带到警官索伦森先生面前,桌子上放着三支笔和三张纸。索伦森对他们说:“我请你们来,是想请你们和我合作,帮我查出罪犯。现在请你们写一篇短文,你们先假设自己是窃贼,然后设法破门进入商店,偷些什么东西,采取什么措施来掩盖罪迹。好,开始吧,30分钟后我收卷。”
半小时后,索伦森让他们停笔,并朗读自己的短文。
汉森极不情愿地读着:“星期六早晨,我对乐器店进行了仔细观察,发觉后院是最理想的下手地方。到了晚上,我打碎了一扇边门的玻璃窗,爬了进去。我先找钱,然后从橱窗里拿了一个很值钱的喇叭,轻手轻脚地溜出了商店。”
轮到莱格说了:“我先用金钢刀在橱窗上剖了个大洞,这样别人就不会想到是我干的。我也不会去撬三个钱箱,因为这会发出响声。我会去拿喇叭,把它装进盒子里,藏在大衣下面,这样就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
最后是海德里:“深夜,我在暗处撬开商店边门,戴着手套偷抽斗里的钱,偷橱窗里的喇叭。我要用这钱买一副有毛衬里的真皮手套,等人们忘记这桩盗窃案后,我再出售这只珍贵的喇叭。”
索伦森听完,指着其中一个说:“小家伙,告诉我,你为什么要干这种坏事?”那个少年惊恐万状。
这个少年是谁?索伦森凭什么识破了他?
一天Y侦探在某旅馆的房间里看书,突然听见门外一声枪响,就迅速跑了出去,发现302号的房门大开,女主人在门口惊恐地坐在门口,房间中央躺着中枪的男主人,刚刚死去。在门前的中央有一发手枪弹壳。
警方到后,调取了宾馆的监控录像,三楼无人进出,所以凶手就在三楼的房客中。下面是警方搜查的结果:
305号:男,随身物有一个行李箱,火柴,一个烟斗(烟斗左侧有碳迹),一个绅士杖。
306号:女,随身物品有一个墨镜,一把洋伞,一对高跟鞋(其中一只坏了)。
310号:男,随身物品有一支左轮手枪,一个行李箱,一套积木玩具。
三人都没硝烟反应。
下面是口供:
死者老婆:当时我听见有敲门声,就去开门,只见门外有一个戴着帽子、口罩、墨镜,穿着大衣的人,他二话没说就给了我老公一枪,然后就飞快逃走了。
305号:我当时在屋里抽烟,什么都不知道。
306号:我不认识死者,案发时在看电视,只听见一声巨响,吓了一跳。
310号: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当时在房里睡觉。我带枪是为了路上防身,我可没有杀人呀!
警员说:“由于他们的房间的窗户外有一条河流,凶手可以将行凶时的行头扔进河里。所以我们搜不到有硝烟反应的衣物也很正常。”
Y侦探笑了笑:“凶手应该是他,而且他还说了谎。”
凶手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