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強烈的慾望已經充斥全身!」「你又渴望了嗎?」「是的,我想再次借用你的身體,我知道你不會抗拒我的!」)這是一段奇怪的語句。
當天有一具屍體被發現於床上,全身通紅並裸露。由警方勘察現場發現死者手握一把精緻的小刀,刀上刻著「慾望的實行者」。這床的正對面,擺放著一個人型大的鏡子,在床上看向鏡中可以看到床的全部視野,鏡子頂端有一個手機支架,且上面有一部正在錄製的手機,將手機里的視頻回放看,出現了令人不適的畫面,還不時有呻吟聲伴隨,在畫面中死者幾乎都是對著鏡頭這邊看,還露出一副非常舒適愉悅的表情。
死者的房間頂角布滿蜘蛛網,地上灰塵密集,除浴室外幾乎都是如此。屋內也只有死者一人的腳印、指紋和DNA(兇器亦是)。在另一地方發現了有關於死者近期的心理諮詢資料和類似於手機錄製的視頻剪輯錄影,打開視頻,內容畫面幾乎相同,但聲音居然有兩個人的!充滿語言色彩,兩種聲音都是一問一答,有時候是各自的自言自語,每種聲音各自擁有獨特的性格特點。在旁邊有一個精美的盒子,上面寫著「致親愛的他」,經發現是安放兇器的容器,像是定製的。
在死者家中發現死者的大量食物中發現有麵包、辣條、綠茶,像是可以吃許久的分量,無一絲的肉類和蔬菜,其他一切正常。調查近期的監控中發現也只有死者一人進出房間,且發現時門窗從屋內反鎖。
由屍檢報告所得,死者為男性,脖子以下均有刀傷,且均不為致命傷,傷口深度能使皮膚流血,但都沒傷及到動脈等造成大出血的地方,傷口均為結痂(除舊傷外),臉和嘴唇發白,死者死於失血過多而亡,在頭部和頸部也無損傷,無服用藥物跡象,也無中毒跡象,屍體嚴重缺少葉酸和維生素B12。
請從上述推理下列結論的正誤並選擇正確的選項:
某天市內一小區發生命案,死者是一位破產商人,由於破產變賣了豪宅,最近剛搬到這裡,經過警方現場勘查,系他殺。最近遭遇車禍,腿部受傷骨折,旁邊還散落著他的雙拐。室內陳設比較簡單,就幾個簡單的傢具和電器,以及一些日常生活用品。
另外根據死者的記事本,警察得知當天死者約了4個人。警察迅速找到了這幾個人約談。
警察先給每人介紹了案件大致情況,以下是四個人的口供。
1.死者債主:當天我是找過死者,因為死者還欠我工程款,雖然死者破產了,但是我知道死者還有些不動產,我要先下手為強,把錢先要出來,免得被別的債主先下手為強。但死者拒絕了我,就說沒錢,連杯水都沒給我倒,就下了逐客令。我很氣憤,但是我也只會法院起訴,不可能殺他啊。
2.死者弟弟:哥哥一直為人吝嗇,雖然我是有點貪玩了些,但我最近想正經做點買賣開始好好過日子,雖然哥哥破產了,但是瘦死的駱駝比馬大,應該還有點家底的,所以我來希望他能借我點錢,結果他不但不借我錢,還拄拐追我,用拐杖給我打了出來,哼,平時和葛朗台似的,這回死了,一分錢都帶不走,活該。
3.死者女友:我是來和他談分手的,追我的人很多,我可不能在他一棵樹上弔死。雖然我倆聊得不怎麼愉快,但他知道我不好惹,對我不得不客氣,還給我端了一杯茶讓我冷靜。我承認,這次我主要來是想要點分手費的,他即使破產了,這點小錢應該還出的起。不過這個吝嗇鬼居然不同意給,我還有事就先走了想改日再來談。
4.死者前下屬:聽說老闆出車禍了,我就拿了水果就來探望他,我進屋還剝了香蕉給他,但他並不領情。公司之前艱難的時候,我也投了一些錢希望能幫助公司渡過難關,但還是破產了。因為我知道老闆還有些積蓄,我問老闆能不能退給我一點錢讓我做點小生意養家糊口,但他說我是趁人之危,讓我拎著水果趕緊滾,差點把我打出來。
請問:根據以上四位口供,哪位嫌疑最大?
此題可能有點長,也有一定難度,但個人認為此題值得細思,如果可以,還請不要隨便選個答案就算了。
當然,以上你可以當做沒看見,下面正題開始:
最近是流行感冒發燒的時期,學校很多人都發燒了,我也沒有倖免。
當我從爸爸的車上下來時,都有點站不穩,腦袋暈乎乎的。一量體溫:38.3℃,看來是真的發燒了。
「爸爸,我發燒了」我跟爸爸說道。
「發燒了?那你去附近的小診所看一下吧,爸爸還要煮菜,就不跟你去了,」
「奧」
帶上錢,我又思考去哪裡好。最後決定去那所上次我同學跟我說的小診所,聽說那裡醫生開的葯很猛,不過好的也快。
但沒過多久,我又回來了。那個小診所開的挺偏僻的,在1條小巷裡,但可能是葯開的好,很多人去。「怎麼這麼快?」爸爸看見我回來問道「人太多了,從裡面排到外面還拐了個彎,我等下再去吧。」
在家做了會作業,我才再次出發,現在應該沒這麼多人了。
結果沒有讓我失望,從外面看似乎人很多人,可我去排隊時前面只有2個人而已。
可過了會我又絕望了,原來這個小診所的醫生是1次性把全部病人診完並開完葯,再診下1批,而我去到時才開到五號。
「九號」沒有人回應,那醫生也沒說什麼,見沒人回應就繼續開藥。
過了20分鐘,醫生才開到十一號。我有點想走了,可回頭看了看後面,已經又來了7,8個人。還是繼續等吧,等下再來又不知要等多久。
醫生一直開藥,一直到十七號才開完。那時已經過去差不多40分鐘了,期間九號也來拿了葯。
當我回過神來時醫生已經診完第1個人了,「讓後面那位學生先吧,他回去還要做作業」這時醫生對我前面的那個人說道。
醫生給我診完后,給了張紙條我,又讓我去椅子上等著。
「今晚還要加班嗎?嗯,好好......」我還沒坐下去,外面傳來爸爸打電話的聲音。
「你怎麼跑這裡來了,不去以前那個地方了嗎」爸爸停好車后說道。「這地方葯比較好」「還沒買到葯啊?」「沒有,這醫生開藥比較特別......」我跟爸爸解釋道。
「這樣啊,那你先回去吃飯吧,你的發燒好像更嚴重了」爸爸摸了下我的額頭說道「菜已經煮好了?」「你出門沒多久就煮好了」
我也沒有拒絕,把紙條給了爸爸就回去了,反正應該也不用等多久。
回家的路上,我明顯感覺發燒更嚴重了,腦袋暈的不行。過馬路時足足等了2次紅綠燈才過去的。
好不容易回到家,菜還整整齊齊的擺在桌上。因為我發燒了,所以爸爸煮的清淡了點。
可等我吃完了飯,爸爸還是沒有回來。怎麼回事?按理說不應該要這麼久啊?難道出事了?我不禁擔心到道。這時我才想起來,回家的路上有一起車禍發生,當時頭太痛了,沒有過去看,不會真的出事了吧?
問:爸爸這麼久都沒回來,你認為最有可能是?
[花之歷險集#1]
「好累啊!」忙碌了一個下午的花回到家裡。
本來打算美美休息一下的他,忽然聽到卧室里傳來了一陣窸窸窣窣的聲音。花害怕極了,但還是鼓起十二分勇氣走進卧室,發現這聲音正是從衣櫃傳來的。花下定決心,閉起眼睛拉開衣櫃——
什麼嘛!原來只是一隻老鼠。花抓住了它並把它扔到窗外,目送著它向遠方跑走了。花還看到了那個他前天從窗戶丟出的的壞的電飯煲依然留在窗外的草坪上。是小區的清潔工沒有看到它么?花心想。
拉上窗子回到客廳,花拿起手機坐在沙發上給他的妻子芹發消息,拜託她晚上回家的時候帶一點熟食回來以豐富一下晚餐。發消息到一半他突然覺得想去廁所……兩分鐘后他重新坐回沙發上拿起手機,看著鎖屏上兩人幸福的合照花感到稍稍安心了些。
一切安排就緒!花這樣想著,準備先出門倒一下垃圾然後進入浴室洗澡。花倒完垃圾回家,從衣櫃里拿好自己的換洗衣服,萬事俱備后,花在微信上告知妻子「我先去洗澡啦」然後把手機放在大廳的桌子上之後就走進浴室。今天下午的熱水供應看來很是充足呢……突然,花似乎透過玻璃門看到一個若隱若現的……人影??花感覺毛骨悚然,於是他立刻關閉熱水,快速把身上擦乾以後換好衣服,輕輕開門。他確保這個過程的聲音沒有人聽到,隨即抓起手機立刻給妻子打字:你還要多久才能回家?芹回復道:40分鐘。花看了眼手機左上角顯示的時間,距離自己剛剛進入浴室也才六分半鐘而已。
然而,就在這時,花似乎聽見,卧室里又響起了窸窣聲……
Q:此刻是否有其他人在花的家中?如果有,那麼此人最可能是何時潛入花家中的?(選擇最有可能的情況)
註:花的衣櫃除去衣物后大小僅能容下一人;假定花的家中能容人的地方只有衣櫃。
職業殺手的成長日記(3)(改名了awa)
友情提示:此文鏈接上文#515951,推薦先做那一道題以享更好的劇情體驗。
冰:文中的「我」,女,17歲,一名殺手,似乎有點內向,父母從小離異,被誤以為是收養她的老闆的親生女兒,現老闆已死。長得十分美麗。
----------------------------------------------------------------------------------
「他是我哥哥。」我說,「雖然不是我親生哥哥,但是他待我很好,得知父親死後,過來看看我。」
「嗯,是這樣啊。」警察若有所思的點點頭,「對了,你父親生前的前,大多數都是贓款,我們已經封鎖了他的卡,這個是公安局的卡。」警察從包里拿出一張卡,「記住,不要亂用,你買的所有東西,我們那都會有記錄。」
「哦,好。」我不知所措的接過卡。
正在這時,警察的對講機響了,不過我沒聽清對講機那一頭說的什麼,但是看警察嚴肅的神情,就知道是件大事。
「好,我馬上過去。」警察說,然後對我說:「好好學習,千萬不要像你父親一樣。」說完,他就走了。
不會是朝的屍體被發現了吧?我感到一陣緊張,雖然留在那的證據被那個男生送來給我了,但是我還是怕會遺留一些我和他都沒發現的線索。
幸好,警察接下來半天都沒來找我。
第二天上學的時候,我坐在我的位置上,低下頭玩弄我的口紅刀。其他同學都有一個同桌,只有我左邊是空的,估計是我是剛轉來的緣故。
「同學們,介紹一下,這是我們班的新同學,他叫諾。」班主任,也就是語文老師在講台上介紹道。
「大家好,我叫諾,以後請多多關照。」一個熟悉的聲音。
聽到聲音,我猛的抬起頭,是他。
昨天給我送遺留在犯罪現場頭髮的男生。
「諾,你就坐在冰的旁邊吧。」班主任指向我旁邊的位置。
「嗯,好。」諾走向我,坐在了我的旁邊。
「昨天,謝謝你。」等他坐下來,我小聲的說。
「嗯?」諾問,「我昨天有見過你嗎?」
「你,你不是還。。。」我剛想說「你不是還給我送東西的嗎」,但坐在我正前方的女生轉過頭,打斷了我說的話:「就是嗎,諾怎麼可能見過你,也不看看自己什麼身份,一個瘋子的女兒,還想和帥哥搭訕。」說話的是娜。
「你!」我生氣的說,但娜似乎根本就不理我,而是對諾說:「諾,放學有沒有時間啊,學校對面新開了一家咖啡店,我請你喝咖啡好不好?」
諾笑了笑:「不必了,我今天放學還有事。」
我握緊了拳頭。娜,你給我等著。
可是想起書包里警察給我的跟蹤器,如果扔掉,肯定會遭懷疑,已經扔過一次了。
「那明天呢?後天也行?要不就大後天?」娜繼續說,「或者周末也行啊。」
還沒等諾回答,班主任說話了:「娜,頭轉過來聽講,別交頭接耳。」
娜只好轉過頭。
上了一天的課,諾似乎沒有表現任何記得我的跡象,難道真的是我認錯了?
我搖搖頭,不可能,他絕對是昨天那個男生,昨天他靠我這麼近,不可能認錯的。
最後一節是體育課。(別在意為啥會有體育)
體育課結束后,我氣喘吁吁的回到教室,打算從書包里拿出水解渴,突然發現跟蹤器不見了。
難道被諾拿走了?
不管了,既然沒有跟蹤器,那麼娜,你恐怕見不到明天的太陽了。
放學后,我便一直跟著娜,娜似乎意識到有人跟蹤,加快了腳步,我也跟著加快了腳步。
路過一個廢棄工地時,娜停了下來,拐進了地形複雜,而且巨大的工地。
我猶豫了一下,跟了進去。
這裡到處都是水泥和磚頭,蜘蛛網幾乎隨處可見,不遠處有幾個建了一半的建築,看樣子已經無人打理很久了。
突然,我發現娜不知道什麼時候不見了蹤影。
該死,居然跟丟了。
「說吧,為什麼跟蹤我。」後面傳來了聲音。我回頭一看,果然是娜,不知道什麼時候繞到了我的背後。
「哼,你說呢。」我從口袋裡拿出口紅,其實裡面暗藏了一把小刀。
娜看向我,晃了晃她的手機:「我已經在學校群里打出『兇手是冰』的信息,你要是想殺我,我立刻發送出去。這樣全校的人都知道你是給殺人犯了。」
殺了你,撤回不就行了嗎。我心想,但是又怕在這短短的時間裡會有人看見。
「嗯,冰,娜,你們怎麼在這。」旁邊傳來諾的聲音。
「啊,是諾啊,你不是說放學有事嗎?」娜說。
「對啊,我要組裝一個機器人,不過缺少幾個零件,我想到這裡有個工地,過來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些有用的。」諾說。
「哦,這樣啊,那你找到了嗎?」娜問。
「還沒呢,我打算去那邊看看。」諾指向我背後的方向,然後朝我走來。
當他靠近我時,他壓低聲音說:「工地被我裝了一個信號干擾器,沒有信息可以發出去,做你想做的事。」整個過程他沒有停下腳步,甚至沒有看我一眼,我都懷疑他到底有沒有說話。
管他呢,我心想。我拔出口紅的第一層,露出平淡無奇的口紅,然後第二層,露出我藏在裡面的刀。握在手上,緩緩靠近她。
娜往後退了一步:「你真的敢殺我?你不怕被抓嗎?」
我停下腳步,萬一諾是在騙我呢?萬一他根本沒有裝什麼信號干擾器呢?
我甩了甩頭,把那些想法全部拋出腦海,如果諾想我被警方抓住,他第一天就該這樣做了。
於是我突然快步衝到娜面前,用一隻手將她推倒在地,另一隻握住刀的手刺向她身體。
一刀,又一刀,血飛濺到了我的臉上,衣服上,手上。
娜的慘叫聲一聲高於一聲,不過我根本不用擔心,這裡是整個工地正中心的位置,除非有人進到工地里,要不然不可能聽到。
娜的叫聲越來越小,氣息也越來越弱,我將刀扎進她的咽喉,砍下她的頭顱,用力踢向不遠處。
乾淨利索。
「你還好嗎。」諾的聲音從後面傳來。
我轉過身,癱坐在地上,蓋上蓋子,收起了口紅刀。諾從包里拿出濕紙巾,走向前,俯下身,耐心幫我擦乾臉上和衣服上的血跡。
他。。。碰到了我的。。。
擦完那裡的血跡后,他拉著我被鮮血染紅的手,細心的擦了好幾遍。
「嗯,擦乾了。」諾說,直起身子。
「你為什麼要幫我,為什麼在學校裝作不認識我?」我質問,暫時忽略他碰到我胸部的事情。
「因為我怕你會說一些很傻的話,讓別人聽到。」諾說,「比如說,『啊,謝謝你把我的頭髮送過來,要不然就被發現了。』別人會怎麼想?」
「我沒有那麼傻!」我抗議道,「我包里的跟蹤器,是不是被你拿走了?」
「對,體育課的時候,我以上廁所為借口,去到教室拿走你的跟蹤器,我翻了你的包,不介意吧?」諾說,「放學后,我把跟蹤器送到你的家,讓警察以為你一直在家。然後我記得你出學校是朝右邊走的,我便回到學校然後朝右邊走,路過這個工地,便猜想你肯定在這,於是迅速從包里拿出信號干擾器,放在地上。」
「這麼多事情,你怎麼完成的這麼快?」我驚了。
諾看向遠方,微微一笑:「我動作從小就快。不早了,你該回家了,我送你吧?」
我看向他,點了點頭。
「嗯。」我站起身,看向娜的手機,撿起來,用力一摔,摔壞了。
他將我背起,離開了工地,留下娜身首分離的屍體和一個摔壞的手機在那邊。
問:我有沒有留下可能讓警察懷疑我的線索?(註:不考慮警察來我家,發現我不在家;有人進入工地聽到了慘叫,目睹了謀殺;攝像頭;干擾器失效或沒安裝,娜的信息發出去了;跟蹤器還在我的書包或書包里有第二個跟蹤器(如:警察給我的卡)的可能性)
孟虎推案2人皮面具
今天深夜3點,有三個學生報案說有人死在深山中的一座別墅里。報案的三個人是阿甲、阿乙和阿丙。三個男同學約定好周末到深山旅行,但是日薄西山,三個人迷路了。正巧撞見死者李羅(男,42歲)別墅,晚上便安頓在這裡了。
阿乙說:「深夜我去上廁所,突然發現廁所門好像被反鎖了,於是我就感覺蹊蹺,叫上阿甲、阿丙來把門踹開,然後就發現李羅死在廁所里。
「阿乙的證詞是真的嗎?」孟虎轉過頭問另外兩個人。
「是的,無疑。」
「阿乙你繼續說。」
「然後我就發現這是個密室,明顯是從裡面反鎖,窗戶也是鎖上的,補充一下,窗戶上面加了一把鎖,從裡面鎖上。在牆壁最上方有一個儲物櫃,阿甲過去擺弄幾下,告訴我們:『這是在外面鎖上的。』
「我們趕快報了案,大家心裡十分緊張,期間我們都呆在自己的房間,但是阿甲上了一次廁所。」「案件就這樣了嗎?」孟虎問道。「沒了。」三人回答。
進一步調查,死者生來喜歡結交朋友,所以沒有太多仇恨,唯獨他的親弟弟李海一直跟他爭父親的遺產,不過案發時李海就失蹤了。
三個月後,一個探員抓住長相酷似李羅的嫌疑人,探員一把摘下他的頭套,原來這是偽裝的『人皮面具』。
「誰雇你的?」孟虎問。嫌疑人打死都不願透露。
「不用你說了。」孟虎會心一笑。「這主謀夠狡猾啊,製造了密室還雇了幾個人,為的就是這遺產。不過在製造密室時他可能忽略了一個問題。」
問:1、兇手是誰?2、密室如何製造的。3、兇手雇來戴人皮面具的人有何用意?
學校的體操館,是包括我們社團在內的幾個體育社團的常用場地。平時我們各用一片區域,互不干涉,並且各自放了一些器材在體操館。
今晚我突然發現,我們社團放物資的箱子似乎有被人動過的痕迹,我立刻打開查看,結果氣得咬牙切齒。
箱子裡面本來裝著以下物品:一面社旗,幾個沙包,兩段長繩,一大袋棒棒糖,一些繃帶、創可貼、碘伏之類的急救用品,一卷膠帶和幾根筆,還有一個充電寶。除了急救用品是一直在裡面,其他物件都是上周社團迎新之後放進去的。
結果現在,箱子里一片雜亂,原本分類放置的東西都亂糟糟地堆在一起。我清點了一下,發現棒棒糖袋子被開封了,碘伏和棉簽都有使用痕迹,創可貼也少了幾個,最重要的是,充電寶不見了。其他東西雖然都有被翻亂,但還是完好的。
那麼會是誰呢?我查看了體操館使用記錄,自從我們社團上次離開后,跆拳道社、瑜伽社、弓箭社都用過體操館。據我了解,瑜伽社和弓箭社是老牌社團,很早就以體操館為活動場地之一了;跆拳道社成立晚一些,場地也幾經輾轉,最近才搬到體操館活動。
我又去問了體育館前門比較熟的保安大叔,他告訴我:昨晚也有打掃衛生的校職工進過體操館。春夏季節飛絮多,幾個原本在教學樓干保潔的大爺大媽過來清理場地中的楊柳絮。也沒發現他們有什麼特殊的。
得知我們社團物資丟了,大叔捶胸頓足,遺憾學校沒給裡面安監控。我卻反過來安撫他,是什麼人動了我們的東西,我大致有數了。
請問,偷拿充電寶的最可能是什麼人?
邱娟娟被發現死在會場,身旁還有一個巨大的破碎吊燈,由於會場當時只有邱娟娟一個人,所以屍體直到晚上才被進來的工作人員常師發現,隨即常師報了警。
邱娟娟倒在血泊當中,身旁吊燈上的電線被人割的很細,只能勉強維持吊燈的重量而不掉下來,經過確認,邱娟娟確實是被吊燈砸死,會場當時也沒有其他人,本應該可以維持住吊燈卻準確的在邱娟娟經過時砸落,這一點,警方不得其解,只好請求當地的偵探An來推斷。
經過警方排查,確定了四個嫌疑人,分別是邱娟娟的男友小陳,不知其確切的行蹤。工作人員常師,直到發現屍體的期間,可以確定不在現場。監控室管理員小張,可以確定今天一直都在監控室內,吃的飯是泡麵。公司經理小李,案發當時不知行蹤,案發之後,可確認在經理室中。
四人證詞如下。
小陳:「當時會場只有我們兩個人,我和娟娟有些矛盾,她不高興,讓我先走,我也賭氣的就走了,但怎麼知道會發生這種事情啊!我現在後悔死了,要知道這樣,我就應該拉著她一起走了!」
常師:「我是無辜的啊!我只是發現了屍體,然後報了警而已,真是晦氣死了,以後我再不管這種破事了!」
小張:「我昨晚才從監控室把會場通電,從監控上看一切都好好的,沒什麼嫌疑人,門也鎖了,這段時間沒人能進去啊!怎麼可能被人割了電線啊!」
小李:「我在案發的時候和朋友吃飯去了,你們當然不知道我的行蹤啊!剩下的時間我雖然在公司里,卻沒有去會場。案發之前我還是在監控室和小張聊了一會才出去和朋友吃飯的啊!你們怎麼把我和小張兩個距離會場那麼遠的人當成嫌疑人了?!」
不知是誰說謊
An的嘴臉已經浮起了微笑:「我知道兇手是誰了!」
請問,兇手是誰?
[長篇推理小說][生死狼人殺]
第二章 前奏
我叫影,代號M。一名職業殺手,只管殺人,鎖定目標,從未失手。
直到那天,捲入的生死狼人殺改變了我的命運。
影:19歲,性別男,假冒14歲在一所中學上學。
影提醒您,本文鏈接上文#515886,推薦您優先做前面一題!(如果不做不影響本題)
------------------------------------正文在下面awa---------------------------------
「罷了。」我苦笑著搖搖頭,「身份已經抽了,不喜歡也要玩下去。」
我退出網站,再次打開了wx。我發現我不知道什麼時候被拉進了一個群,群名是「生死狼人殺」。裡面有21個人。
這時,1個備註是法官的人發出一條信息:
@所有人
歡迎來到生死狼人殺,請仔細閱讀規則,如若違反,則會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那就是,死!!!
1.參與成員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殺死遊戲內的玩家(沒有殺人技能,且被害者沒有「仇」標記屬於非法)
2.所有參加成員必須每天晚上19:00-22:00之間在群里投票,如不投票則默認棄票。
3.本遊戲沒有時間限制,但若連續120小時(5天)內無人死亡,則好人狼人全部死亡,若盜賊此時沒有換身份,則直接勝利。
4.本場遊戲所有玩家都不能出A市(我所在的城市)。
5.請不要嘗試退出或拉任何人進群。
6.本群只能發送語音或文字,法官除外。
7.局外的人仍然會幹擾你遊戲(如:殺人被警察逮捕)。
(因為本人太懶,除非是重要的角色,其他角色都用編號代替,所有編號均為1個字母+2個數字)
(但是重要的角色也是有可能死亡的!)
剛看完規則,群里立刻發來了信息。
我看了看,是個備註6號,頭像為默認的人發的,
「什麼鬼?老子可是不會玩你這破遊戲的!」
過了一會,又發來一條信息:「怎麼無法退群?」還是6號
我這個時候留意了一下我的號碼,是9號。
「沒用的。」法官發出信息,「你們還是老老實實的玩吧!對了,忘記說了,每個人都有一個號碼,如剛剛說話的6號,但是你們並不知道其他人對應幾號,只知道自己。投票界面會是你們每個人的照片,點擊照片就可以投票,當然也可以選擇號碼投票,輸入1-20中的任何號碼。祝你們玩的開心!」
我看了一下時間,凌晨1:00了,再不睡覺明天會遲到的!
早上7:30
「影,早啊!」早上去學校的路上,我聽見背後有人叫我,我回頭一看,是張浩,我的死黨,或者,更準確的說法應該是:我表面上的死黨,畢竟作為一名職業殺手,是不能有好朋友的。
「早!」我沖他笑了笑,當然,這些想法都是不能讓別人知道的。
「唉,我跟你說。」張浩加快腳步追上我,「我昨天遇到殺手M了!」
嗯?我昨天有遇見你嗎?昨天好像是星期天吧?
「哦?」我說,「那你怎麼還活著?」
「瞧你說的。」張浩笑道,「警察也是真夠笨的,我一眼就看出他肯定是M,他們卻要調查半天。」
「一眼看出?怎麼看出的?」 我好奇的問?
「當然是直覺啦!」張浩說到,「我的直覺一向都很準的!」
我咋不這麼覺得呢,真正的殺手M就在你面前呢!我心裡好笑的說。
下午5:00
「終於到家了。」我拿出手機,發現生死狼人殺的群里居然有76條未讀信息。
我打開群聊,一目十行的快速掃過了信息,大多數都是「我要退出」或者是「現在怎麼辦」之類的信息。
我無趣的等了一會,在這期間我查看了所有玩家的照片,我的另一個手機上來了好幾個活,我因為被這個遊戲弄的心煩,全部拒絕了。
將近6點半的時候,我聽到外面一聲尖叫,聽上去像是女生的聲音。然後我的手機收到了法官的信息:13號已遇害,死亡地點:xxxxxxxx。這就是我家附近的地方!我當機立斷,衝出家門,果然,不遠處有個人躺在地上,有個高大的身影正在逃跑,邊跑還邊回頭看。我自知這麼遠是絕對追不上他的,所以趕緊查看13號的傷勢。
我靠近13號,果然不出我所料,是個女生。她背朝天上,有一個很深的刀口,正在流血。她的手上緊緊握住一個東西,我定睛一看,是個相機,我從她的手上拿走相機,仔細觀察了一下,還挺新的,應該是剛買的。打開一看,裡面只有一個照片,照片上模糊的展現出一個只拍了下半身的人。這個人穿著棕色牛仔褲和黑色皮靴。
正當我想繼續觀察時,我聽到遠處有腳步聲,殺手的本能讓我下意識的躲了起來,在暗處觀察者,我的手上還握著13號的相機。
第一個過來的是一個20左右的女生,穿著白色的連衣裙,她看到屍體的第一眼就吐了出來,站在遠處不敢靠近。
過了大概10分鐘又過來一個身材高大的男生,身穿西裝,看上去身份不低,經過他們的交談,我得出女生叫A00,男生叫A01,A01大膽的走向前看了看屍體,正在這時,又來了一個男生,他和他們說他叫A02,身穿棕色牛仔褲和黑色皮靴,和13號拍下的照片十分相似!
就在這個時候,我拿出手機發現已經19:00了,投票通道已經開啟。
我思索片刻,在鍵盤上打出信息
「狼人絕對是_______。」
註:不考慮外人(非遊戲中的人)作案。
附加生死狼人殺規則:(已經看過的不用看)
好人陣營:12人
平民(4人):無特殊技能
預言家:每天可以查驗一人的陣營,0:00重置。
守衛:每天可以保護一人,不能連續保護同樣的人,被保護之人在接下來的24小時免疫狼人的攻擊(屠夫除外),如被攻擊,則會瞬間傳送到自己家裡。(23:59分保護一個人,然後0:00保護另一個人可以起到同時保護倆個人的效果)
女巫:可以隨時使用毒藥和解藥,毒藥可以毒死一人,解藥可以復活一人。(如獲得天使的羽毛則倆樣都+1)
*國王:投票值+1
*騎士:知道國王是誰,國王死亡則騎士一同死亡
*天使:擁有3片純潔之羽,可以選擇至多3人,(不一定要同時選,包括自己)被選擇的人獲得以下技能:限制性技能使用次數+1(天使自己的技能除外),免疫詛咒之羽的效果,投票值+1,無法投票給天使或傷害天使(屠夫除外)。純潔之羽不可收回。
*刺客:可以殺人,但是屬於好人陣營。
*復仇者(比較複雜):擁有2枚「仇」標記和一枚「報」標記。可以給任何人貼上任意標記,一個人可以同時擁有「仇」標記和「報」標記。貼有「仇」標記的人可以被任何人合法殺死,包括其他貼有「仇」的人。貼有「報」標記的人可以隨時知道誰被貼了「仇」標記。當一位貼有「報」標記的人死亡后,復仇者獲得一枚新的「報」標記。當倆位貼有「仇」標記的人死亡后,復仇者可以獲得一枚新的「仇」標記。只要貼有標記的人沒有死亡,則可以隨時收回標記。復仇者若給自己貼上「仇」標記,則可以指定一人立刻死亡,若如此做,此「仇」不可被收回。(如獲得天使的羽毛則擁有3枚「仇」標記和2枚「報」標記)
狼人陣營:7人
狼人(3人):無特殊技能,可以殺人,每天所有狼人一共限殺一人。
*瘋狼:每隔48小時可以額外殺死一人。
*屠夫:一共只能殺死1人(除非帶有純潔之羽),無視女巫,守衛,和天使的保護效果。
*惡魔:擁有1片詛咒之羽,(除非帶有純潔之羽),被詛咒之人24小時後會死亡且不可被救活。
*暗黑預言家:不知道其他狼人是誰,其他狼人也不知道他是誰,每天可以查驗一人的陣營,0:00重置。
第三方陣營:1人
*盜賊:遊戲開始時偷取一個玩家的身份或偷取一名死亡玩家的身份,如果在一方全部死亡之前不偷身份則視為失敗,直接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