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里昂警官在一次步行去巴黎郊外執行搜查任務的途中, 看到從一所住宅的後門,鬼鬼祟祟地走出來一個男子。
"喂,你站住!"梅里昂警官喊了一聲。那人愣了一下, 停下了腳步。 "你是不是趁這家裡沒人,想偷東西呀?" "你這是哪兒的話,我就是這家的呀。"那人隨口答道。 正說著,一條毛茸茸的狗從後門里跑了出來,站在那個人身旁。
"它叫梅麗,是我們家的看家狗。這下您知道我不是可疑 的人了吧?"他一邊摸著狗的腦袋一邊解釋道。那條狗充滿敵 意地沖著梅里昂警官叫了幾聲,快步跑到電線杆旁邊,翹起后 腿撤起尿來。
梅里昂警官感到彷彿受了愚弄,拔腿向前走去。可他剛走幾步,好像突然想起了什麼,又急轉回身不由分說地將那個 男子逮捕了,嘴裡還嘟囔著:"鬧了半天,你還是個賊 啊。"
請推理,梅里昂警官到底根據什麼識破了小偷的詭計呢?
著名女演員千希死在自己的房間內,巡警趕到時,發現門反鎖了,把門給撞開了。發現死者的脖子被繩子勒死了,同時死者的桌子上放著一瓶紅酒和兩個玻璃杯,玻璃杯里有一些紅酒,檢測出死者所喝的紅酒里有安眠藥,警方推斷,兇手把有安眠藥的紅酒給死者喝了,死者昏睡之後,兇手把死者勒死。也發現這個房間的窗完全反鎖,而且也沒有躲的地方,唯獨能逃出這個房間的只有一個小窗,這個小窗成年人無法逃出去。而,最不能讓警方理解的是這房間的鑰匙卻好端端的放在桌子上,並且,地上散落著大大小小的海報。與此同時,證人也到了,分別是甲(她好朋友)乙(她經紀人)警方分別詢問他們。
死亡時間:下午3:00~4;00
甲:不是我殺千希的,我在這段時間裡在便利店裡,有員工幫我作證。
乙:這段時間,我曾去過她家,因為工作原因我有她家鑰匙,我敲了她房門,看他不在我就走了,我沒有不在場證明。
在詢問的過程中,警方發現乙的衣服上有灰塵,警方斷定,乙是兇手。
請問:警方為什麼會知道乙是兇手,並且用什麼方法逃離這個密室。
補充:她家沒有保姆,傭人
警方是憑什麼斷定的?
據報,一名走私販帶著大量現金搭上了特快車,這班車中途都沒有停靠站,一路直達目的地,警方隨即派人埋伏在車上,等火車出發后,來個瓮中捉鱉。沒想到,警方才剛開始搜查,就聽到有人跳車的消息,原來是犯人為了躲避搜查,情急之下居然跳車了,更不幸的是,犯人頭部著地,一跳車后就倒地不起。警方緊急停下列車,下車調查,犯人倒卧在車尾後方100公尺處,滿地是血,已經回天乏術了,而從掉落在尾節車廂鐵軌旁的大旅行包中,搜出了大量現金。現場的警員們嘆了一口氣說:「沒想到這個案子會這樣結了。」旁邊的金探長搖搖頭,說:「案子還沒有結,走私販還在車上,封鎖整列火車,我們要一個個搜查。」請問,金探長是怎麼判斷走私販還在車上的呢?
Kim和她的丈夫在警察局相會,Kim說她的丈夫殺了自己的兒子,但丈夫卻死不不承認。
Kim稱:「我昨天傍晚一進屋就看到兒子在地上躺著,旁邊流了一大堆血,兒子還穿著深褐色毛衣。我丈夫看我回來了,就從窗戶逃跑了。」
同Kim丈夫一起來的偵探Hz請求去Kim家,Kim答應了。可到了她家,觀察了一下,便指認Kim是兇手,她自己殺了自己的兒子。
請問Hz是怎麼知道Kim是兇手的?{此題較簡單}
【消失的X君】
「您好,歐陸先生,X君失蹤3天了,據說最後一次是來找你的,鄰居也說在當天10點看到了他進入你的家」安未來表明了來訪的目的。
「哦,我想起來了他確實來過,是來找我要錢的,不過我當時回絕了他,他就走了,然後我同事是在10點20來找我的,接下來我們出差了三天,您瞧,我也是剛回來。」歐陸說。
「我可以進去看看嗎?」
「哦,可以,進來吧,不用換鞋了,在地毯上擦擦就行了」
「那多不好意思,這地毯看樣子是新的吧,還是算了」
安未來換了鞋,才發現屋裡的格局很不錯,老式的地板,古樸的裝飾,真漂亮。
屋子不是很大,但是很溫馨。可見歐陸先生是一個很會布局的人啊!
「既然如此,我也不多打擾了,不過接下來,可能還是要麻煩您配合我們」
「沒關係,應該做的」
安未來走出房間,打了一個電話「派刑偵科三分鐘內過來搜查」
你能推測一下大概的過程,將整個事件補全嗎?
尚小阮從同學丁倩家出來的時候已經是半夜。**仍在裡面忙碌。今晚丁倩的父親在家裡舉辦生日宴會。宴會上展出的那顆價值連城的鑽石讓在場的人都驚嘆不已。但僅僅五分鐘之後,它就在一片黑暗中消失了。現場只留下了一枚黑色的五角星,這是最近十分活躍的某個大盜的標誌。尚小阮對這個大盜十分崇拜,似乎沒有人可以抓住他。**剛才照例對所有的人進行了搜身,但卻毫無發現。尚小阮輕輕地撫摸著懷中沉睡的小狗,已經快到家了。「小阮…」身後傳來了丁倩幽怨的聲音:「為什麼…小狗脖子上的鈴鐺沒有響?」
※※丁倩的父親送走**後走進書房。當他看到書桌上的紙條時,臉上的微笑瞬間凝固。「真的鑽石我拿走了~」紙條右下角畫著一枚黑色的五角星。
走進藍山咖啡,現在的時間段年輕人不多,也有正在這裡忙於工作的。
咖啡店的店長和我很熟。
我接過一杯藍山咖啡,和老闆攀談起來。
過了一會,約有四十分鐘。
抬頭看了一眼掛表,嗯,時間差不多了。
我將咖啡放下,微笑著和老闆道謝后,十分自信地坐在了一位裝扮幹練的小姐對面。
女子面對門口,她見我坐下,收回視線打量著我,同時,我也在打量著她。
她的風衣款式十分低調,這種款式應該是梵風衣,威嚴且高雅,拒人於千里之外,早不流行。
隨身帶著公文包,略有凸起,裡面如果沒有文件的話,應該是筆記本電腦,不排除兩者皆是,公文包的拉鏈處,有一個美樂蒂掛在上面。
嗯?有這麼喜歡粉色嗎?
"您遠比我想象的要普通,這位小姐。"我率先打破了這份沉默。"但您的容顏確實楚楚動人。"
"你在說什麼?"她見我靠近,單手抱胸,令一隻手中端著剩下的半杯拿鐵咖啡,雙腿疊放。這可真是個壞消息,看來第一印象不是很好啊,或者說是把我當成冒犯她的粗魯傢伙了?
"嗯?"我將手機晃了晃,幅度不大,剛好讓她看清屏幕上的字,"我可是赴約來的喔?"
她怔住。
"那既然這樣,我們也就不要賣關子了,但我還是很好奇,你怎麼知道是我約你出來的,而不是這咖啡廳里的其他人?"
是啊,我是怎麼知道的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