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某在某公司工作3年,因一次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500元損失,公司當即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為由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支付經濟補償。張某認為處罰過重,要求公司賠償。請問,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
A、合法,員工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公司有權解除合同
B、合法,公司可根據規章制度自主決定處罰
C、不合法,「嚴重違反規章制度」需達到嚴重程度
D、不合法,即使解除合同也需支付經濟補償
元旦前公司組織了去外地旅遊,我的好朋友阿麗和阿明都很高興,希望我們能一起去,而不幸的是,我不能去,因為我經濟的需要我接了私單在公司里做。在為了爭取在他們四號回來之前把我的單子完子,這幾天我都反鎖著大門在公司里加班到很晚。三號那天晚上,我正在自己的辦公室里做著快完成的單子,這時阿麗突然進了我的辦公室,我沒想到她會提前回來,被她嚇的快說不出話了,生怕被她發現我做私活的事情。而阿麗似乎根本不在意我在做些什麼,坐在我對面哭著對我說她們在回來的路上出了車禍一同去的同事都死了,阿明也死了,只有她受了傷被送了回來。 我正想好好安慰她,在我難過不以的時候手機簡訊響了,我看到了簡訊的發送者,我真的快嚇暈死過去,我拿著顫抖手機,看了裡面的簡訊內容寫到:我們在回來的路上遇到了車禍,阿麗死了!—阿明。 我到底應該相信誰呢? 你敢試著推理嗎?
某天某地理教師被發現死在家中,。後來調查發現與死者有密切關係的人中,4人有作案嫌疑。並且死者右手邊有如下痕迹。
A 張小白。某不出名地方台的新聞記者。
B 劉子建。某電器公司工程師。
C 李勝。某理髮店老闆。
D 趙宏傑。某啤酒廠公司經銷商。
情根據死亡留言推理出兇手。
張某是某公司會計,某一天他將裝有公司重要證件和支票本的皮包丟失,無奈之下在當地的報紙上發布了一則懸賞廣告,聲稱:若好心人將皮包還回,本公司願意支付酬金2000元。第二天,劉某拿著張某丟失的皮包和懸賞廣告來到公司,要求張某支付2000元報酬。張某認為覺得2000元太高,不願意支付。張某的懸賞廣告是否是要約?劉某能否要求張某按廣告上約定的支付?
某公司在未經作家張某許可的情況下,將其小說改編成劇本拍攝成電影並在網路平台播放。該公司的行為侵犯了張某的?( )
張某是某服裝公司的法人代表,與擔任出納職務的妹夫合謀將100萬元公司資金挪用到股市炒股,並將盈利的20萬元平分。張某的行為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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