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纽约,一位房东与租客签订一年期租房合同,合同明确规定租金每月2000美元。半年后,房东以物价上涨为由,要求租客下个月起租金涨至2300美元,否则就解除合同。房东的做法是否合法?( )
甲将自有房屋转卖给乙,合同约定乙先支付房款的50%,一个月内付清余款时共同办理变更登记。10天后,因不知情的丙愿出高价购买该房屋,甲又与丙订立买卖合同,丙当即付清全部房款,双方办理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甲欲退还已收房款给乙,但乙坚持要房。
对该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某物业公司与某安装公司签订合同,约定安装公司为物业公司安装、调试某特种设备,合同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应向守约方支付15%的违约金。后来,物业公司在未经安装公司的同意的情况下,自行寻找单位安装,并以定做人任意解除权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愿意按照合同金额10%赔偿安装公司损失。安装公司不同意,要求物业公司支付合同金额15%作为违约金。物业公司关于定做人任意行使单方合同解除权的说法正确吗?
张某与某客运出租公司签订车辆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1年,租金每月3000元。在租赁期内,张某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损失,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分以外的由张某承担。双方同时约定,在1年内不得终止合同,违约金5000元。合同签订后,张某缴纳了第1个月的租金,客运出租公司亦将出租经营所需行驶证、道路运输证、车辆购置税证明、计价器档案、公路运输管理费发票各一份,车钥匙三把交给了张某。合同签订后1个月,张某将车钥匙归还,客运出租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吗?
某印刷厂与某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印刷厂租赁租赁公司胶印机一台,租期3年,每月支付租金8万元。合同同时约定,如果租赁设备发生质量问题,印刷厂直接向设备供应商交涉。合同签订当日,租赁公司按照印刷厂要求,与供应商签订买卖合同,租赁公司支付给供应商购买租赁设备款300万元,供应商按约向印刷厂交付了租赁设备。但是印刷厂自第2年起,未按约支付租金。租赁公司催款未果,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吗?
某广告公司与某酒店签订屋顶租赁协议,双方约定广告公司承租酒店的屋顶并设置广告牌,年租金2万元,先付后租,每半年支付一次,租期2年。双方还约定,如承租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缴纳租金,则出租方可以解除合同,撤销屋顶广告,所有损失由承租方负责。合同签订后,广告公司支付首期租金1万元,随后投资3万元在酒店的屋顶上设置了5个广告架(依约其所有权归酒店)并设置广告牌。第二笔租金到期后,广告公司一直没有支付租金。酒店能否以合同约定的条件出现了,而要求解除合同?
某服装厂与某外贸公司签订服装购销合同,双方约定服装厂提供男式西服500套,女式西服500套,合同对产品的规格、型号和质量也作了规定,交货日期约定为2009年12月20日。合同签订后,外贸公司以服装在国外销售得不太理想为由,函告将所订购的服装数量减半,服装厂以书面形式回复表示愿意。交货时,外贸公司发现货物为男服300套,女服200套,认为合同变更内容货物数量减半是指男女服装各减半同为250套,并以此为由拒付货款。服装厂认为,服装订购数量减半,并未说是男、女各减半,当然可以理解为总订购数量减半。
请问,该合同推定为变更还是未变更?
某娱乐公司要参与制作一部电视剧,于是与某首饰加工厂签订首饰定做合同,合同约定该批首饰全为仿金。合同签订后,娱乐公司经理电话通知首饰加工厂,称该批首饰是道具,为追求真实性,将仿金改为镀金。首饰加工厂只能按镀金进行加工,于是修改了定做方案。又过了两天,娱乐公司经理再次电话通知,称将仿金改为镀金公司承担的费用太高,还是按仿金制作,首饰加工厂称一切准备就绪,已经不能变更了。娱乐公司可以任意行使其合同变更权吗?其经理对合同的第二次变更有效吗?
某贸易公司与某糖厂签订一份购销协议,协议约定由糖厂向贸易公司提供国标一级中砂白糖2000吨,单价为每吨人民币3900元。合同签订后,贸易公司通过对市场的了解,认为一级中砂白糖的销量不一定会好,而二级中砂白糖可能市场更好一些,决定将合同中砂糖的级别进行变更。在协商过程中,糖厂经理提出近年来一直是一级中砂白糖的销量不错,建议不要对级别进行变更。贸易公司经理举棋不定,最后在合同中写下“未尽事宜,再行协商”,以期看商品走势再行变更。
请问,“未尽事宜,再行协商”是对合同有效变更吗?
某木器厂和某幼儿园签订一份承揽合同,合同约定木器厂按幼儿园要求为其加工300套桌椅,幼儿园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支付加工费10万元,交货时间为2010年10月1日。合同签订后,木器厂积极组织加工,但幼儿园没有按约定期限支付加工费。9月2日,当地消防部门认为木器厂生产车间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要求其停工整顿。木器厂因此将无法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幼儿园在得知这一情形后,要求木器厂承担违约责任。幼儿园的做法合法吗?
某装修公司与某砖厂签订空心砖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装修公司交款后7日内提货。合同签订后,砖厂为保证及时交货,在装修公司款到前就准备货源、租用仓库等。但是装修公司向砖厂表示因市场行情的变化,不再需要空心砖,并称到期将不付款。砖厂及时暂停组织货源、租用仓库,并要求装修公司提供书面通知,但是装修公司没有回信。3天后,装修公司突然通知货款已经转移到砖厂的账户,要求7天后前来提货。砖厂先前停止准备货物的行为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