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體操運動員伊里傑夫在做早操時被殺死在位於二樓的他家陽台上。麥克探長接到報案,直奔現場。他檢查了屍體,發現子彈是從背後射進去、從小腹穿出來的。探長挖出彈頭,發現這是專門用於射擊比賽的。探長又做了進一步的調查,得知在這幢公寓的二樓,住著一位射擊運動員,就對他進行詢問。射擊運動員生氣地說:「探長先生,你不應該懷疑我,因為我聽說子彈是從他後背進去,下腹部出來的,兇手顯然是從上面往下射擊,我在二樓是沒有辦法射中他的啊!」探長問了射擊運動員的鄰居,證明他早上確實沒有出門。誰是兇手?
這是一件兇殺案。一個外交官在機場被人刺殺了。接到報案,警方很快趕到案發現場。
根據現場取證調查,發現有3個人有作案的時間和條件,而這3個人當中,一個叫彼特的人被列為頭號犯罪嫌疑人。在審訊室里,探長親自對彼特進行了審訊。
探長:星期一上午8點鐘左右,你是不是在飛機場的咖啡廳里喝咖啡?
彼特:是的。
探長:當時,你真的沒有看見和你隔開一個通道,相距不過5米遠的那個人被刀刺死?
彼特:真的沒看見。那個時候,我正在讀當天的晨報。
探長:可咖啡廳的收銀員卻說,你當時顯得很匆忙。在買單的時候,你給了她一張大鈔,還沒等她找你錢時,你就急急忙忙地走了。
彼特:我得趕飛機。
探長:你注意了時間,卻沒有注意那個人的胸口上插了一把刀子?
彼特:噢?也許當時是看到了他,但我沒有正眼仔細瞧過。
探長:你沒聽見他要幾片麵包?
彼特:我記不得了。晨報上《周末文藝》欄上刊登了一篇非常精彩的推理小說,等我讀完的時候,發現飛機馬上就要起飛了。
探長聽到這兒,突然站了起來,他讓手下立即將另外兩個嫌疑人放了。之後,他對彼特說:「說謊是要受懲罰的。你還是老實交代吧。」
聰明的你們 你們知道探長在審訊時,是從哪看出的破綻嗎
甜八集團老總田霸死在了鑫金大廈17層,他的辦公室中。
報警人是死者的秘書,玉雪小姐。
隨後,警方以及白衣偵探迅速趕到了案發現場。
這是一間很普通,但是很齊全的辦公室。空間很大,空調、電腦、噴墨印表機、掃描儀、數碼相機等設備一應俱全。
死者的屍體伏在辦公桌上,太陽穴中彈而死。血流了一地,手垂在桌下,手上戴著手套。
離死者屍體不遠的地上,有一把手槍,彈道與子彈吻合。
槍的扳機處有一點黏黏的感覺,而且死者死亡前有服用過安眠藥。
根據調查,死者的死亡時間是半夜4點左右,而玉雪小姐是在早上8點來上班的時候發現的屍體。
死者最近幾乎天天都在公司加班,而且也有睡覺前服用安眠藥的習慣。
死者公司的員工有3個,除了玉雪小姐外,還有兩個分別是打字員王玖和推銷員李敏。
因為死者為人苛刻,而且蠻橫不講理,所以這3個人都有作案的動機。
最後,根據電梯錄像看來,從昨晚10點起直到今天早上8點前,沒有人上到過17層。
另外,消防樓梯也有裝攝像頭,同樣沒有人到過17層。
所以,鑒於死者公司最近有可能要破產了,所以警方斷定是自殺。
但是,白衣卻說是他殺,並且指出了兇手以及證據。
那麼兇手是誰?又是用什麼方法殺害死者的呢?
紐約曼哈頓唐人街的一家中餐館內發生了一樁血染的悲劇,死者是店內來自福州的廚師David Liu,現場並沒有打鬥的跡象,看來是冷不防的遭到襲擊。左腕上的手錶因撞擊而破裂,而且在死者的雙手各緊握著某些東西。不過雙手的姿勢顯得不自然,左手掌心向上握著一片青椒,右手掌心向下握著店裡的招牌菜蒙古雞(Mongolian Chicken)。
經過分析是死者留下的dying message。兇嫌有四人分別是來自內地開封的Stan Zhu; 上海的Leo Lin; 洛陽的Melot Sun ;以及台灣屏東的Jim Wang.
然而兩小時后警方讀破了這個死亡信息,並將犯人繩之於法
那麼兇手到底是誰? 死亡的信息又是什麼呢?
勞累一輩子的富翁,因勞累過度得了重病。他留了20萬美元給自己唯一的親人--他的外甥。臨死前,富翁給外甥寄了封信。信里寫得很明確,說在房間里留了20萬美元給他,叫他去房間找就可以了。外甥接到信后,立刻趕往富翁的家。然而,房內只有一張木板床、一把安樂椅和四面貼滿報紙的牆,其餘什麼東西也沒有。最後,富翁的外甥差不多把整間屋子翻遍了,仍未見20萬美元的蹤影。正當他有點兒失望的時候,突然靈光一閃,終於知道錢放在哪裡了。請問,億萬富翁把錢藏在哪裡了?
某人被溺死於自家浴缸中,根據眼球化學法判斷她死於下午3點,浴室被膠帶密封,1點有A,B來拜訪她,他們一起吃了飯,A於1點45離開,2點時B離開,4點時全樓停電,第二天12點被人發現,室內有AB的指紋,到兩人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明 死者家門口的監控上有A的指紋,大樓電閘有B的指紋 浴缸的水沒滿,但地板上有水,但沒有水龍頭打開 屍體胃裡有安眠藥。
請詳述兇手與作案手法。
明喜歡在網上勾搭美眉。他跟一個叫小紅的網友聊了一段時間,發現對方很合自己心意,於是約她出來見面。
這天,二人第一次在現實生活中見面,雙雙認為對方就是自己喜歡的那型。儘管如此,對於是否交往這個問題,小明心中還是有些猶疑。他認為自己必當面測試測試小紅。
首先,小明先帶小紅去火鍋店。剛開始,二人都大快朵頤,可沒過多久,小紅突然說要去洗手間。當她再次入席,就吃的沒之前那麼起勁了。靠在椅背上看著小明慢悠悠地把剩下的全部吃掉。
然後,二人一起逛夜市。小明看到一個老婆婆在賣棉花糖,便買了一個送給小紅。小紅本來很開心,可還沒吃幾口就把棉花糖扔到垃圾桶里。
最後,倆人來到一家玩具店門口。小明指著一個吹泡泡玩具對小紅說:「我們買兩個來玩吧,在星空下吹泡泡可浪漫了。」小紅欣然同意。於是小明付了錢,倆人就找了個風景好、光線好的地方吹泡泡。等到他們周圍全籠罩著五彩繽紛的泡泡之中時,小紅好像意識到了什麼,突然拉下臉來說道:「我走了,以後別再見了。」
小明心想:「走就走唄。誰稀罕你,你根本就過不了我的測試。」
問:小明到底是想測試什麼?
有一天晚上,警方接到某旅館的報案:九點左右有一男子從樓頂上跳焉,當場死亡。
警方對現場進行了勘查,發現樓頂有一塊木板,木板的一邊擱在鐵塊上,另一邊向樓體的邊沿傾斜,也向外呈滑坡狀,一條接著水龍頭的塑料管仍繼續往外流著水。與此同時,警方收到法醫送來的驗屍材料,死者頭蓋骨骨折,但並非從樓上掉下來所致,有明顯的被棍棒一類的鈍器擊打的痕迹。也就是說,這是一起兇殺案。而且,被害人在摔下樓之前,已經死了。警方經過仔細嚴密的調查,逮捕了重大嫌疑犯甲,但甲那天晚上從八點到十一點,一直在他的朋友家裡下棋,並沒有離開半步。也就是說屍體從樓上掉下來的時候,甲並不在場。然而事實上,兇手就是甲。
那麼,甲究竟是如何製造不在場的證據的?
一個飄著大雪的早上,八點接到報警電話,一名女歌手瑪麗在自己的度假屋裡墜樓身亡,警察立馬趕到了案發地點房間門是反鎖的。為了不破壞證據,警員找了梯子從陽台翻進,房間里有2隻喝過酒的杯子,上面找不到另一個人的痕迹。一個關機的手機,打開裡面屏幕有上鎖,陽台正對著樓下女歌手的屍體,情況看上去女歌手是自己關上門,從窗戶跳下的。屍體上覆蓋著厚厚的雪。法醫驗證屍體其實已經死了一晚。另有探員來報女歌手的現金珠寶全部被不見了。
警察給唯一的一位傭人錄口供,也是她打的報案電話,得知案發昨日,有3名男士來找過女死者。接下來是傭人的描述當日3位的過程。探長希望你幫助,能推理出誰是兇手。
「第一位是龍先生,他是歌手的男朋友,來找她聊天」
「第二位是她的經紀人,因為女歌手最近想休息,所以對她表示不滿。兩個還爭執了。」
「第三位是女歌手的朋友,因為股票和吸毒,所以來找他借錢最後被女歌手罵走了。他們分別是在晚上九點十點十一點來的。走的時候因為自己在幹活所以沒留意,後來晚上敲歌手門,沒人應,以為是睡覺了。早上起來打掃院子,才發現瑪麗小姐自殺了。所以我報警了」
探長找到了3位男士。龍先生非常的傷心,說「昨天晚上我八點多去找瑪麗,可是瑪麗最近壓力很大,我因為有業務來電話就走了。不知道她怎麼會自殺呢。我應該多陪陪她的。肯定是他的經紀人逼死她的」
經紀人說「瑪麗最近壓力很重,但是昨晚爭吵過後我讓她休息幾天。他為什麼還要自殺呢?」
瑪麗的朋友「我昨晚向她借錢,她不肯,還罵了我一頓,我已經和她絕交了。」
想必你已經知道了誰是兇手。寫下你的推理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