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女模特A死在了消防通道內,屍骨未寒。警方到達現場之後,詢問了女模特B死者生前的狀況
B回答:天氣很熱,電梯壞了,A在大廈外面等我,等了半個小時,她穿著呢絨裙子,大概是覺得太熱了,所以就走進了光線昏暗的消防通道里避暑,我還沒來得及到,大概就有人衝進去用刀子刺殺了她!我趕到的時候……天哪,嚇死我了
法醫聽后,在屍體面前靜靜地蹲下來,撥開了屍體的呢絨外套,屍體心臟部位插著一把匕首,鮮血淌滿了白皙的胳膊,顯得觸目驚心。法醫當機立斷地對B說:「你撒謊了?」B撒謊了嗎?依據何在?
「警察先生,這裡是珠寶公司,我們遭到了搶劫!」電話那邊的聲音不停地顫抖,顯然還心有餘悸。
「請說出詳細地址,不要破壞現場,我們馬上就到。」值班的希曼立即前往案發地點。
希曼趕到后,看見現場到處都是被砸碎的玻璃和散亂的物品,值班經理莫爾滿臉悲傷地坐在樓梯上。
希曼拿出紙筆,打開錄音機,準備記錄案情。
莫爾喃喃地說道:「5 個人……都帶著槍。他們砸開珠寶櫃檯,搶走了所有的鑽石首飾。這都是些價值幾百萬美元的首飾啊!」
希曼邊記錄邊詢問:「你看清楚他們長什麼樣子了嗎?」
莫爾痛苦地撓著腦袋,回答道:「一個大鬍子,眼睛旁邊有兩顆痣……」
「光線那麼暗,你怎麼能看清眼睛旁邊的痣呢?」希曼有點奇怪。
「是這樣的……」莫爾結結巴巴地說,「大鬍子拿著強光電筒照過來的時候,我正好從貨櫃縫隙往外看,剛好看到他的臉。」
希曼冷冷地說:「莫爾先生,如果這真的是一起搶劫案,那我要立刻逮捕你,因為你就是同夥。」
你知道莫爾哪裡露出了破綻,讓精明的希曼警官識破了嗎?
無賴雪特打聽到海濱別墅有一幢房子的主人去瑞士度假,要到月底才能回來,便起了邪念。他找到懶鬼華萊,兩人決定去碰碰運氣。
兩天後的一個夜晚,氣溫降到了攝氏零下5度,雪特和華萊潛入了別墅,撬開前門,走進屋裡。他們發現冰箱里擺滿食物,當即拿出兩隻肥鴨放在桌子上讓冰溶化。幾個小時過去了,平安無事。雪特點燃了壁爐里的乾柴,屋子裡更暖和了。他們一邊坐在桌邊,轉動著烤得焦黃、散發著誘人香味的肥鴨,一邊把電視打開,將音量調得很低,看電視里的天氣預報節目。突然,門鈴響了,兩人嚇得跳起來,面面相覷,不知所措。門外進來了兩個巡邏警察,站在他們面前,嗅嗅烤鴨的香味,晃晃兩副叮噹作響的手銬。
他們究竟在什麼地方露出了馬腳?
約翰手腳麻利地將麥卡的屍體懸挂在死者租用的小樓的頂樓上。當他想鎖門離開時,才發覺鎖門要用鑰匙,急切中找不到,現在無法鎖門了。兩小時之後,他駕著車與摩斯一道回到這幢房子。「麥卡近來因離婚心情很不好。」約翰對摩斯說:「本來我早該來看看他的,可是沒人知道他把自己藏到哪兒去了。今天上午他突然打電話給我,說他不想活了,我這才問明了他的住址,我想您跟我一起來也許能開導開導他。他在電話里說他住在德拉維爾街126號一幢白色樓房裡,我們大概已經到了。」摩斯先走下車子,見大門虛掩著,便推門而入,扭亮電燈。5分鐘之後,兩人在頂樓上發現了麥卡。正當他倆面對懸在樑上的屍體瞠目結舌時,樓下傳來「吱」一聲開門的聲響。摩斯跟著約翰趕到樓下的後門,只見一個漂亮的小姑娘站在門口。「我媽媽叫我把這瓶牛奶送給麥卡先生。」她甜甜地說。摩斯接過牛奶,等女孩離去后,立即給警察局打了個電話。警察趕到之後,摩斯立刻命令他們將謀殺嫌疑犯約翰拘捕候審。約翰從哪裡露出了破綻?
一個國企老總被查出偷稅,被剝奪了個人財產。但檢察官發現這個人的財產少的可憐。經過調查取證,這個老總在國外沒有任何形式的財產,國內的房產、股本也都考慮在內了,就是沒有多少財產。這太出人意料了。他們請電聯一遍這個老總所謂的私人物品,也就是被計算在個人財產之外的那部分私人用品。
顯然毫無所獲。他們找到了偵探Z.A,Z.A拆開了所有的關於他的信封,把這個老總的家信一個字一個字讀了過去,可沒什麼收穫。「唉,這個老總真是窮瘋了。看來這個人和他的親戚之間的往來信函內容還真沒有什麼貓膩。」Z.A嘀咕著。
不過下一秒,Z.A長嘆了一口氣,立馬檢察官告訴這個老總的的財富去了哪裡。
請問你們知道了么?
在柯南等人來到現場時,受害者已死亡。以下為答題者提供的線索:
線索1:現場沒有兇手的血跡。
線索2:犯罪嫌疑人有3個:李某(女),張某(男),何某(男)。
線索3:死者旁邊用血寫著:I./ 似乎是死者的血跡。
線索4:這是一個小吃店,死者是店長,經查明,店長沒有仇人。
線索5:死者死亡時間晚上8點。
線索6:犯罪嫌疑人資料與口供:
1、李某,20歲,女,在店裡打工,有點膽小,見到柯南都很害怕。她說:「我沒有殺店長, 晚上8點我在店裡工作,沒有理由殺人。我的男朋友做證。」
2、張某,23歲,男,顧客。他說:「我是買東西的!不會殺人!李某可以做證!」(買的是什麼?)「一柄刮鬍須的刀。」
3、何某,20歲,男,李某的男朋友。他說:「我是來找李某的!李某可以做證!」
突發線索:死者叫黃某,25歲,男,為人和藹,但是聽說他曾經誘惑過他的妹妹。
柯南一發麻醉針,用毛利小五郎的聲音說:「我知道誰是兇手了!」
請推理:兇手是誰?為什麼?
威廉大廈發生了一起墜樓案,死者是位於大廈五樓吉普森會計事務所的一個女會計瑪莎。現場已經拉起了警戒線,瑪莎屍體下一大片血跡。
瑪莎的死引起了大家的猜測——吉普森會計事務所正面臨著幫某公司做假賬的指控,在這個時候有人墜樓身亡,會不會是因為她畏懼法律制裁而自殺呢?
梅森探長仔細地檢查著案發現場。瑪莎衣著簡潔,顯然是上班的職業裝,腦部受到重創,這是她的致命傷。事發時間是上午十點,這也應該是一天中最忙碌的時候。緊貼大廈種植的是一排樟樹,在陽光的照射下,樟樹上的斑斑血跡特別醒目。
「立即傳喚所有人,瑪莎的死很蹊蹺,她絕對不是自殺!」探長下達了命令。
梅森探長為什麼說瑪莎不是自殺身亡呢?
某日,刀具店老闆默克被發現橫死於店鋪中,屍體上布滿了刀痕。由於現場是在店鋪中,所以腳印和指紋非常雜亂,給破案帶來了極大的干擾,然而這並不是案子最令人頭痛的地方。第二天,當地報紙用聳人聽聞的大標題道出了這起案子的最大謎團:350把兇器。實際上,據法醫鑒定,屍體上的刀痕一共由13把不同種類的刀具造成,而且每一刀都是致命或接近致命傷,而最令人迷惑的是,這13把刀具都是默克店鋪中出售的刀具型號,而且一共足足有350把。兇手為什麼要將現場製造成這樣?負責刑偵的查理探長不由得陷入了沉思。
死者的死亡時間是當天晚上的:7:00到凌晨3:00之間。目擊者是店鋪的司機,他第二天上班時發現店門沒有關,開門時發現死者的屍體。
通過調查,嫌疑人被鎖定為三人,一是店鋪的司機,負責進貨送貨,由於待遇問題和默克有過齷齪,但他宣稱當晚8:00就回到了家中,一直到睡覺之前都沒有出過門;二是死者的妻子,因為受不了死者對刀具的酷愛,一直要離婚,但默克始終沒有同意,當晚9:00前往身為會員的按摩俱樂部做按摩和蒸桑拿,直到凌晨2:00才離開;三是死者的僕人湯姆,曾被死者用刀具划傷了臉,由於主人作息時間嚴格,但當晚卻遲遲未歸,湯姆9:00多的時候提出要去找主人,卻被死者的妻子阻止:「不用去管那個死鬼了,他一定在外面有了女人!」,等死者的妻子離開后,一直在家中看家。
查理探長看著慘不忍睹的屍體,全身幾乎沒有一塊完整的皮膚,旁邊的警員正在350把刀具中尋找著兇器,當然兇器也很可能根本不在其中,不過這項工作必須要完成。查理探長凝視著擺滿刀具的架子,靈機一動,轉身問助手:「那個東西還在嗎?」
助手找遍了店鋪,都沒有找到那個東西,查理探長微微一笑:「兇手的布局果然狡猾,不過這點恰恰證明了他就是兇手。」
請推理:兇手為何這樣布局,那個東西是什麼,當然,知道上述兩點后,兇手自然也呼之欲出了。
A與B是情侶關係,一日B誘騙A於自家地下室中,然後關上門走人。B家中地下室的門,若關上,是無法從裡面打開的,當地下室門關上后,會自動上鎖,只能從外面用鑰匙打開,鑰匙只有B有。所以A窒息於地下室內。幾日後,B報警,說A死在了自家地下室中,並澄明了情侶關係,但是說A為何出現於自家中的地下室內不得而知。B說A有自家鑰匙,離開了家一周去旅遊了,無人可以證明。
警察C查看A的屍體,發現A左手抓了一張白紙,右手抓了一隻可以寫出字的黑色水筆,但是紙上除了輕微抓痕外,無任何痕迹。C思考一會兒后,一口咬定B就是兇手。求警察C的思考過程。
警局接到一報案電話,報案人說自己出於自衛用槍打死了自己的朋友。警方調查人員到達現場看到報案人站在房間門口,房間中的桌子後面躺著一具屍體。報案人說他今天來找自己的朋友(就是死者)談些生意上的事情。沒想到死者不知道從哪裡聽說自己想設計陷害他,兩人說來說去起了爭執,死者很激動,從桌子的抽屜里拿出槍向他射擊,萬幸沒有射中,之後死者依舊很激動,於是報案人只好還擊,沒想到打死了對方。驚慌之下就報了警,在調查人員來之前,他什麼都沒動。調查員一邊聽著,一邊走到死者旁邊,看到死者手中的槍,又四處看了看,拉開桌子的第一個抽屜問報案人:「死者手中的槍原來是放在這裡的么?」報案人點頭稱是。調查員想了想說:「雖然不知道為什麼,但是你確實撒了謊,和我回警局一趟吧。」偵探們,到底是哪裡不對呢?
倫敦富商魯賓斯家失竊了一幅小而貴重的名畫。據傳,有人要攜帶這幅畫到巴黎去。這幅畫約是大型筆記本大小。有關當局特別做了嚴密的措施,徹底檢查旅客的行李。
這時,有一個女學生,在前往巴黎的火車上離奇地失蹤了。她們共有10個人,是各個學校選送出來,送往巴黎留學的優秀生。有人看見她進入火車站的洗手間,從此就不見蹤影了。既沒有跳車的跡象,也沒發現屍體。而她所戴的大帽子和一雙很重的鞋子在鐵路旁被發現了。
這列火車上,除了這些女學生外,另外還有三組乘客,他們都有私人包廂。一組是兩個到巴黎觀光的老小姐;一組是兩個中年的法國商人;最後是一對年輕夫婦最有嫌疑,妻子是化著濃妝的美人,丈夫曾有盜竊和走私的前科。因為事關重大,所以警方檢查了他們的行李,但卻沒有發現什麼。第二天,失蹤的女學生在倫敦被發現。她因頭部受到重擊而喪失記憶力。
後來,魯賓斯的畫在巴黎火車站這個女學生的書包中被發現。
請推理: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最近,小A在網上愛上一個叫小欣的女孩。終於,小欣約小A在明天上午9點見個面。
小A看看地址,發現離自己家很遠,自己需要很早就去等車。
第二天,天還未亮,天上掛著幾顆星星。小A來到車站。整個街道上都沒有人,只有3個人與小A一起等車。
小A左邊是小B,右邊是小C,小C右邊是小D。
過了一會,從右邊來了一輛麵包車。然後小A就被車撞死了。
以下是警察詢問小B,小C,小D以及麵包車司機時他們的回答。
小B:我與小A是好朋友,怎麼可能殺他?當時我在與小A聊天,可他一直看右邊找車,唉,來了一輛車,可不知怎麼,他一下沖了上去,我也來不及阻攔,他死了。
小C:我不認識死者和其他那兩人,當時,我與小D(警方告訴他的名字)聊天,出於禮貌,我一直在看著他聊天。這時那輛車來了,然後我聽見死者的慘叫,我一回頭,被嚇了一跳。
小D:我認識小A和小B。當時我正與小C聊天,來了一輛車,然後我就看見小A沖向車前面,接下來的畫面很令人害怕。
司機:我不認識街邊那四個人。我只是正常開車,當小A與小B(警方告訴他的名字)剛好進入我的視覺盲區時,我突然發現小A沖了過來,我急忙踩剎車,可是,已經來不及了。責任真不在我。
經警方調查,發現小欣跟本不存在,看來,有人編造了小欣,死者不是自殺,而是謀殺,而且兇手是……
一盜竊犯突然在一個雨天死在一座破倉庫前的泥地上,衣服上沾滿了泥漿,腳上皮鞋底的花紋清晰可辨,他仰面朝天,手心朝上,手指搭在一根因失修而垂下的斷電線上,頭部有一處傷痕,旁邊的石頭上還有血跡。警方認為,該罪犯是因為道路泥濘滑倒后,頭部撞在石頭上,手指觸電致死的。名探波羅卻認為:死者是被同夥弄死後拖到這裡來的,而且故意弄髒了衣服,製造了假現場。留下的兩處明顯的破綻就是證據。你能找出這兩處破綻嗎?
我是上海磁懸浮列車車長。這天剛到終點站,車廂後部就有騷動的聲音逐漸變大,最後一股腦湧進了駕駛室。
「怎麼回事?」我走出了駕駛室,卻看到一個一身土豪打扮的男士和一個一身土氣的小夥子扭打在一起。
「他趁俺給手錶擦灰塵的時候搶了俺的表!」小夥子喘著粗氣囔道。
「別胡說了!」土豪瞪著小夥子,又掏出絲巾擦拭著被小夥子弄髒的表盒子,「明明是我的表,你一把搶走就變你的了?」
「你們說說表有啥特徵?」我一把擼下了帽子問道。
小夥子搶先開了腔,「表是俺爹留給俺的,機械錶,金屬錶帶!」
土豪鄙夷地望了他一眼,「我是看著表一步步走到12點才拔出表旋鈕停住了表的。表的牌子是埃爾金,1910年美國產,表旋鈕上應該還能找得到我的指紋吧。」
我仔細觀察了下這隻表,指針的確如土豪所說停在了12處。我知道這表是誰的了......
隨著一聲慘叫,一個滑雪愛好者從纜車上掉了下來。他後面坐著的正是大名鼎鼎的羅林警探,但是因為天刮著大風,夾雜著雪,他也沒看清楚是怎麼回事。
到達目的地后,羅林警探又滑著雪返回了案發地,屍體還倒在地上,胸部有被利器刺傷的傷口,但兇器沒有找到。
羅林警探來到纜車管理員那裡了解情況,管理員介紹:「當時死者前面還坐著一個人,因為天氣狀況不佳,我也沒看清楚他的臉。纜車上的座位和座位之間相隔四米左右。」
聽完管理員介紹的情況后,羅林警探已經知道兇手是誰了,臉上露出笑容。
羅林警探是如何識破兇手的作案計劃的?兇器是什麼?
曾任美國聯邦調查局局長的胡佛,為人心計頗多,很少有人能瞞騙過他。但是有一回他手下的一個特工卻和他開了一個不大不小的玩笑。
聯幫局的所有特工都要嚴格地控制體重,那些過於肥胖的人知道,一旦胡佛局長發現他們大腹便便,就肯定輕饒不了他們。
有一次,一位特工將被提拔為邁阿密地區特警隊負責人,胡佛安排好了要接見他,但是這位仁兄發福的厲害,一旦見了面,胡佛不罷免他才怪呢!
怎麼才能過這一關呢?好在這位特工智商不低,他琢磨著如何想辦法讓未曾見過面的胡佛感覺到他在減肥。辦法終於被他想出來了,結果他把胡佛糊弄了一番,胡佛還直誇他減肥有效。
你知道他用的是什麼方法嗎?
這天,A市的一家便利店遭到了匪徒的搶劫並且有一位店員丁被匪徒持刀砍死,由於匪徒作案經驗豐富所以事前通過特殊手段干擾了攝像頭,無法通過監控了解罪犯信息。A市警局接到報警電話后立刻趕到現場,發現死者是由於被刀具割破左頸動脈流血過多而死。現場有三位自稱目擊證人的市民,分別是報案人店員甲,路人乙,和學生丙,警員分別對他們三人錄了口供:
店員甲:「我是這個便利店的員工,今天晚上輪到丁值晚班,當時是晚上23點40分,換班后我剛去員工休息室換好衣服準備回家,卻在休息室里看見丁被一個身著黑衣的蒙面男子用刀砍死,我害怕極了不敢動彈,等那個 黑衣人走了以後才報的警」,店員甲告訴警員員工休息室與商品區隔著一塊魔術鏡,可以在休息室看見營業區而營業區看不見休息室裡面,經過考察的確有一塊魔術鏡
路人乙:「我是回家路過這裡的,聽見便利店裡面有動靜所以過來,看見一大面鏡子,鏡子里的男人背對著鏡子我沒看見他的前面,但是這個死掉的人不是鏡子里這個男人刻意殺死的,而是與男人搏鬥的時候男人失手誤殺的,鏡子裡面的時鐘顯示的剛好是23點40分」
學生丙:「我正打算到店裡買一包泡麵回去做宵夜,隔老遠就看見一個黑衣人朝店裡一個正打算按報警器的員工的脖子砍了過去,我正打算拿出手機拍照,那人就跑了,手機顯示的時間正好是23點40分,另外我的視力是非常好的,兩隻眼睛都是2.0」
李警官聽了口供后氣憤的指著其中一個人說:「你再胡說八道我就以妨礙公務拘捕你!」
誰在說謊?
鐘聲敲響了十二下,
聆聽雨聲嘀嗒,
感受大雨的洗禮,
陽光的熏陶。
我躁動的心平靜了不少。是的,我殺人了。在今天下午三點的時候,走進jack的家中,從背後用準備好的尖刀刺入他的心臟。之後沒發現什麼便空著雙手逃了出來。我在雨中沿著水泥路快步走著,雨水打濕了我的襯衫。前面不就是jack的家么。門開著,好多警察在。"死的真慘,被人從背後割斷了喉嚨。"
我叫林,是一名法醫。現場的情況來看。死者手指里有一些皮屑,經驗證是死者弟弟peter的。現場沒有發現兇器,所有柜子都被翻亂了。地上還有很多泥濘的腳印。peter身上似乎有些扭打的痕迹。
根據peter的證詞,他今天是來借錢的,結果哥哥不肯,兩人因為這個發生了矛盾。我注意到現場還有一個嫌疑人,是一名園丁,穿著牛仔褲和白色體恤。在街邊有一個奇怪的路人正看著這兒,路人手裡拿的竟然是一把亮閃閃的尖刀。
「呵,一個沒有主角登場的演出謝幕了么。」
問:兇手是誰以及理由。
一天傍晚,下班后的公安局長馮某路過一家精品店,聽到店裡正在爭吵,馮某走進去發現,原來是店主和一個女營業員吵了起來,店主生氣地對女營業員說:「說,店裡丟的東西到底是怎麼回事?」女營業員委屈地說:「怎麼能怪我呢,怪就怪那個系領帶的小偷。下午的時候,我看見他在店裡徘徊好久就覺得可疑,誰知道他是小偷啊」店主又問:「你說說,這個系領帶的小偷長什麼模樣?」女營業員想了想,說:「我只看到他的背面,沒和他打照面,從背面看,這個人挺高大的。」馮某聽后,走到女營業員跟前,厲聲說:「小姐,收起你那一套吧,你在說謊!」女營業員聽后大呼冤枉,馮某馬上說了番道理,女營業員乖乖認罪。試問,馮某是如何破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