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某公司與中國企業簽訂貨物買賣合同,約定交貨期為2024年12月。後來韓國公司因工廠突發火災無法按時交貨,韓國公司主張這屬於不可抗力免責。在韓國法律中,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火災肯定屬於不可抗力,韓國公司可免責
B、韓國法律未規定不可抗力,無法判斷
C、需看火災是否符合此標準判斷是否免責
D、只要韓國公司通知中國企業,就可免責
A、甲公司主張,其本意為訂立定金條款,但因筆誤寫為訂金,因此應該按照雙方的真實意思表
B、乙公司沒有義務向甲公司雙倍返還定金
C、因雙方約定了定金條款,因此乙方應當雙倍返回定金40萬元
D、因定金超過80萬元的20%,所以超過部分無效,乙公司只應返回甲公司32萬元
新浪微博 70,000+
移動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