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與乙登記結婚後,發現乙在婚前隱瞞自己患有重大精神疾病,婚後病情複發且無法治癒。根據《民法典》,甲是否有權撤銷婚姻?
A、甲可在知道真相后1年內請求法院撤銷婚姻
B、甲需證明乙存在欺詐行為才能撤銷
C、婚姻已登記,不得撤銷
D、甲只能通過離婚解除婚姻關係
若男女雙方結婚前,一方患有精神分裂症,且婚後未治癒,婚姻是否有效?
人類中有一種遺傳性皮膚病---魚鱗病,為伴X染色體隱性遺傳病。一名攜帶該基因的女性個體(非患者)與一個正常男人結婚後,他們生一個患病女孩和患病男孩的概率分別是()。
老A和某人是「閃婚」,婚前老A說為了保障婚姻長久,需要簽署「婚前協議」,約定婚後無論哪一方以任何理由提出離婚,都需要向另一方賠償10萬元。可是好景不長,婚後二人由於性格不合發生了多次爭吵,某人最後選擇提出離婚,老A馬上拿出了協議,說離婚可以但是必須先給10萬元。請問這個協議有效嗎?如果不支付就不能離婚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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