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酷熱難耐,光天下日之下,S市發生了一起兇殺案,B警長聽完慌慌張張的掃地婆婆的敘述,馬上趕往了事發地點。
案發現場在S市小有名氣的5星級酒店的一個房間內,正午剛過,但陽光依然很大,警長一進門,便被刺眼的陽光晃了一下狗眼,「哼,這房間倒是光亮的很。」警長不滿道,「可還不是發生了這樣黑暗的事。」一旁的勘察員回道。
「初步判斷死者是一名白人,國籍不明,被一條粗繩從背後勒住,窒息死亡,死者臨死前奮力掙扎,指甲上還殘留著血跡和一些皮上組織,不知道是兇手還是自己的,血跡已經凝固,無法判斷死亡時間。」法醫說完,開始叫幾個小啰嘍把屍體往擔架上抬。
「現場除了受害者,沒有別人的腳印,真是個狡猾的傢伙。。。。」警長略微一看就得出了結論,「警長,我發現一個不對勁的地方。」勘察員指向窗邊的一個桌子,桌子上有個裝滿水的球形金魚缸,可是裡面的魚不知道去哪了,但是還能清楚看見裡面的幾棵水藻,旁邊還有個未燃盡的雪茄,「雪茄?這上面有指紋嗎?」「沒有,警長,但是我看出一點,魚這類生物受不了尼古丁,養魚的人一般是不抽煙的,所以這雪茄一定是兇手留下的!也就是說,兇手磨掉了指紋或者戴著手套!」「嗯,你分析的對,但有個重要信息你沒有看出來,這雪茄正好告訴了我們案發時間!」警長說。「對哦,警長你好厲害,那麼案發時間就在正午左右咯!」勘察員說道:「我這就去查監控錄像!」
但是,在這段時間裡,監控里並沒有任何人進入這個房間,也沒有任何人出去過,調查進入了死胡同。
「難道是掃地阿婆做的案,讓后自曝混淆視聽?不對,看她也沒有殺人的勇氣,動機。。。。」
突然,警官想起了什麼:「對!就是那個,案發時間在上午之前!」
警察憑什麼斷定案子發生在上午之前?
患有癌症的雕刻家周全曾和一樁走私案有牽連,他懷疑他的兩個弟子王一和李二是舉報者。
一天,周全突然被殺,發現者正是他的兩個弟子王一和李二。
室內很暖和,周全陳屍在雕刻室的粘土和石膏之間,傷口在胸部及左手腕。左手腕上的血已經凝固了,血泊中有揉合粘土用的竹片。被認為是兇器的刀子在工作室外被找到。精明的何警長再三思考。
「這是密室,兇手究竟是如何出去的。查過窗戶,也沒有使用線或鐵絲的痕迹。」
「這是什麼?」
新來的刑警指著屍體旁的血字-「兇手是王……」,字跡還未全乾。
「這是不是意味著兇手是王一呢?……」
「昨晚我除了外出辦事之外,一直都和李二在一起。」王一說。
根據調查,周全與王一平時關係不好,再加上走私案的敗露,周懷疑王一是舉報的主謀。
「王一肯定是兇手。」
不是。周全胸部的傷口並不是室外發現的刀子造成的。周全慣用右手,而左腕傷口的血已凝固,血字卻未乾,所以兇手不是王一。」何警長斷然加以否定。
兇手是誰,你知道嗎?
某天,一個農場有人報警,說有人死了
於是趕到現場,經過一番排查
以下為發現
1,死者為女性
2,未發現有強暴痕迹
3,室內有明顯的翻找痕迹
4,值錢均被搶走
5,死者脖子被割破(經證實為致命傷)
6,死者身上有少量血跡
7,死者衣服是人為破壞
8,門鎖是人為破壞
9,門外走廊有物體挪動痕迹
人證證詞有:
1,看見死者與他哥哥出過門
2,回來時和另外一男子回來
3,一會哥哥回來了,死者和男子又出去了
4,女子單獨回來
5,晚上屋內有電話響
6,哥哥與死者吵架聲,開關門聲
7,一會,開關門聲
第二天,發現死者死亡
報警者:女子男朋友和鄰居
口供:
1,哥哥:我與妹妹吵架后就出去了,第二天就聽見了妹妹死亡的消息
2,男子:我和死者正在親熱,哥哥回來了,和我打了一架,我就和死者出來了~後來她自己回家了,第二天來找她,就發現她死了
經過調查確定:男子就是死者男朋友,且晚上的那通電話是他打的..
請根據以上內容推理出兇手,並說明理由。
一位自某個亞洲小島旅客,跟澳大利亞的土著人秘密交換了與可可豆儲存有關的秘方,一旦這個秘方被該國企業獲得,該國巧克力製造業將無需每月定期收購可可豆,這對澳大利亞可可業來說是不可接受的。在得知這位遊客即將離開的消息后,澳大利亞的特工成功在其登機之前將他攔截,並得知秘方寫在一比巴掌略大圓形紙片上,並且因為紙片的老化必須直接帶走,並且不能觸水。遭到攔截后,這位遊客表示驚訝的說:「根據國際法,你們只能檢查非隱私信息」「抱歉,違禁檢查」特工說到,於是該遊客拿出帶有相片的護照,脫去有紅色散射條的上衣和有可可豆圖案的西褲,和口袋裡的撕去信息的礦泉水瓶,並走過X光檢查儀(可以檢查身體內有無異樣,假定檢查了身體任何一處)。遺憾的是,特工們並沒有發現任何圓形的紙片,遊客成功登機,但幾個月後,澳大利亞可可業因為機密泄露而遭受重大損失,請問這個圓形紙片是如何被帶出去的呢?
不久前,小美一家(小美,小美的姐姐,小美的父母)住進了新房。但這種房子據說是座凶宅,曾經有人弔死在客廳,經常鬧鬼,並且鬼的法力比較強大。據說每晚八點,鬼就會在客廳蘇醒,尋找獵物。不過,小美一家都是無神論者,再加上便宜的價格和精美的裝修,還是住了進來。
小美的姐姐是個老師,喜歡拿著淋浴器洗澡,洗澡時會半開著門。而小美(女生)是個全科學霸,最喜歡的事就是看書。住進來的第一天,父母就都外出了,家裡只有小美和姐姐。姐姐進入浴室洗澡,小美在緊鄰的房間里看書。
浴室的熱水器還是老式的煤氣燒水。浴室也可以上廁所。小美一邊聽著水聲一邊看書。不知道為什麼,姐姐洗澡洗了相當長的時間。感覺不對勁的小美偷偷看了一眼,發現姐姐已經倒在地上死了。於是,小美立刻報了警。
下面是小美的供詞:
20:00~20:10
這個時候我在看書,姐姐剛進浴室,很快響起了水聲。這時還沒有什麼異常。
20:10~20:20
聽到一聲清脆的物體落地聲,此外沒有異常。我覺得可能是姐姐把淋浴器弄掉了。
20:20~20:30
聽到一聲沉重的物體落地聲,我覺得可能是姐姐滑了一跤。
20:30~20:40
我感到頭暈,於是打開了窗戶,不久就好了。我覺得不對,可能是煤氣泄漏了,於是就問姐姐怎麼樣。我聽到她回答:「我很好」。
20:45
姐姐已經洗了45分鐘的澡了,我感到不對勁,於是走到浴室門口。浴室的門半開著,我偷偷看了一眼,發現姐姐靠牆坐著,已經不省人事。於是我給父母打完電話,就立刻報警了。
小美表示沒有看到任何人進出浴室。
小美還說:「浴室里的水聲從姐姐開始洗澡到我查看浴室開始沒有聽過,最後是我關的水。當時姐姐坐在牆邊,淋浴器掛在牆上,不停的噴著水。」
警察調查現場時發現,姐姐渾身赤裸,身上沒有任何痕迹,旁邊的牆上沒有痕迹,現場也沒有血跡。
如果小美不是兇手,請你推理:
(1)姐姐的死亡時間;
(2)姐姐的死因。
墨小神這天上午和他的Q師兄來到了他們老師的同學家,拜訪著名畫家Z先生。Z先生的家在一座山上是一座別墅。
到了山下,Z先生的親傳弟子來為墨小神和Q師兄帶到山上的別墅中。
等到了別墅正門的時候,突然聽到房間裡面傳來爭執的聲音「你爸是不是想要把財產都留給那個小子!!!」「你怎麼能這麼說話,我母親走的早我是他唯一的女兒他一定會財產留給我的。」
當墨小神幾人進到房間當中,見到了一男一女。弟子介紹說女的是Z先生的女兒,而男的是她的老公。那對夫婦見到來了人,也停止了爭吵各自離去了。
墨小神二人想要去拜訪Z先生,可到了Z先生的畫室前敲了好久都沒有回應。墨小神問「這個房間有窗戶嗎或者是別的入口嗎?」
弟子說「有一個窗戶,不過早已經被老師他封死了,除了這扇門沒有別的入口了。」
墨小神想了想說道「我們把門撞開吧,我有一種不好的預感。」決定后三人合力把門撞開了。撞開門後幾人都呆在了當場。此時的Z先生已經上弔死了。
「師兄快去打110.」墨小神說完便開始仔細的觀察房中的狀況。
這個房間有一扇窗戶但被用木板從內部封死了,而門用的是老式的門插銷,從外部是打不開,關不上的。
「密室嗎?」墨小神又去觀察死者,死者的手上和衣服上有著殘留的染料。而房間中除了一些用過畫筆與染料畫架,就沒有其他的東西了,當然要算上死者腳下的椅子。
這時Z先生的女兒和她老公也來到了這裡。Z先生的女兒見到自己的父親死了,便開始痛哭而她的丈夫在旁邊安慰她。
「Z先生死之前有跟你們說過什麼嗎?」墨小神問。
三人聽了都搖了搖頭,女兒說「父親他昨晚吃飯的時候還好好的,可———嗚嗚嗚嗚」其他兩人也都說並未發現什麼異常。
墨小神又問「從昨晚到現在,Z先生他一隻都在畫室嗎?」弟子點了點頭。
過了一段時間,警察來到了現場,進行了仔細的檢查,死者的死亡時間推斷為早上,而且在死者的抽屜中發現了死者的一個診斷書,上面寫著死者得了癌症,已經活不過半個月了,而距今為止還有一個星期的時間。
「這件事你們知道嗎?」墨小神問他們三人。
那對夫婦都搖了搖頭說不知道,只有弟子說「這件事我知道,因為是我陪著老師去的,但老師不許我告訴其他人。」
「沒有遺書的話,財產就會傳給最親的人。」墨小神嘀咕了一句又把目光轉向死者的身上。
「看來這是一場他殺案件。警官請逮捕他!」
你能想到誰是兇手嗎,作案的手法是什麼,為了什麼去作案?
一個暗號愛好者被殺在自家房裡,屍檢表示死者死前仍有二十分鐘的掙扎。大偵探對現場進行調查,發現死者左手死抓著福爾摩斯偵探大全,右手中留有一張字條的碎片。經過鑒定,字條上的筆跡是被害人生前所寫(字條排除兇手栽贓)。
碎片有十張分別是:231、912、1911、518、42、125、112123、25、25、9。大偵探看了看碎片,有點迷惑不解。這時助手說:嫌疑人是這三個:A(律師),B(水手),C(郵遞員)。
聰明過人的大偵探一聽,再看看福爾摩斯大全上的柯南道爾畫像,恍然大悟說:原來被害人是這個意思!第二天,大偵探得出字條上的意思,立刻逮捕了嫌疑人。那麼問題來了 :字條到底是什麼意思?兇手又是誰?
卡小修少年事件簿3 不幸的迪恩大將軍(二)
考察點:現場勘查、犯罪動機
前情請看#328108 不幸的迪恩大將軍(一)
「基本確定兇手是陌生人後,經初步檢驗,死者是被鈍器擊打額頭上方的骨頭而死的,死者的後腦勺也受傷了。警長命令警察不準動案發現場的東西,警察只能仔細勘察案發現場,發現了三件物品疑似兇器:書桌上的一個空空如也的鐵制文具盒,廚房裡的一塊豎起來放的磨損嚴重的切菜板,和一桶顏色較淡的5升食用油。請看案發客廳俯視圖和血痕放大圖(下圖)。」卡修斯說道。
卡小修注意到玻璃桌的桌腿嵌入圓盤裡。
「案發時間段正下著大雨。監控錄像顯示,這段時間有兩個人進入過死者所居住的單元樓。米瑞斯(光之子),死者請來的鐘點工,容易衝動,但本性善良,做了壞事就會嚇破膽。喜歡下雨天。
庫迪拉克(精靈語中意為小偷),每次都在下大雨的時候入室搶劫,兇狠殘暴,每次作案必須確保滅口,大家都叫他雨夜屠夫。」卡修斯繼續說道。
「那麼問題2來了:兇器到底是什麼?兇手是誰?為什麼?請分析。」卡修斯終於提出問題了。
「老師,您能告訴我兩人的身高嗎?」卡小修問道。
「對不起,說了就太明顯了。」卡修斯笑著說。
卡小修卻再一次微笑著寫下了答案。
看了答案后,卡修斯滿意得遞給卡小修一張相片,那是卡修斯的親筆簽名照!
「切,我才不在乎一張簽名照呢!」卡小修突然抱住卡修斯比旗杆還細的長腿,「我要兩張!」
在眾人的鬨笑聲中,這次別開生面的偵探推理課結束了!
那麼兇器是什麼?兇手是誰?請按順序回答。
難度:較難
【私家偵探Ⅱ——血色黎明】
L市出現了一個連環殺人犯。已經殺了15個人了。不知怎的,在3月1日,殺人犯便停止了殺人。Scorpio在2月28日剛到L市。據了解,殺人犯每天會殺一個人,且每次在案發現場,都會發現一本《狼王夢》。而且書名和作者都被圈了起來。第二天,Scorpio便到警察局了解情況。警方告訴Scorpio,他們已經確認了六名嫌疑人,但這六個人無論他們怎樣審問,都沒有透露半句信息。警方還給Scorpio看了六個人的信息:
A、王石溪,某公司總經理,於昨日在一家酒吧被逮捕;
B、王夢,某酒吧調酒師,於2月27日在一所工廠被逮捕;
C、沈嵐,某酒店前台服務員,於今日在一座公園被逮捕;
D、沈浪,某遊樂場工作人員,於今日在一家KTV被逮捕;
E、夢桑,某電台記者,於今日在一間洗手間被逮捕;
F、藍夢魂,某戲院演員,於今日在一座電影院被逮捕。
Scorpio坐在椅子上,兩分鐘后,他說:「來人,快把xxx給帶走。」
第二天黎明,xxx承認了全部的罪行。不過,人們卻不怎麼開心,那15個人的鮮血,彷彿染紅了天……(未完待續)
Q:你知道Scorpio口中所說的兇手是誰嗎?(選擇序號即可)
星期六上午,某13層高的辦公樓下發現一墜樓而死的男性,當時也在附近的偵探多羅克發現死者指甲里有少量皮屑和衣服纖維,確定這是他殺,及時通知警方封鎖現場,目前辦公樓沒有人員出入,也就是說兇手還在樓內。今天是休息日,但仍有少量人來辦公,化驗結果出來,皮屑是樓內辦公的陳的,衣物纖維是李的,但這件衣服在案發時間內張也穿過,樓內還有清潔工王和趙。
陳說他之前與死者發生矛盾,打了一架,死者把他的手弄傷了。
李說案發前他勸陳與死者打架,死者也拽住了他,之後到陳的辦公室找陳說話,把外套放在了自己辦公桌上。
張說案發時他準備收拾東西回家,他說他和李是一間辦公室,他錯穿了李的衣服,發現后立刻回辦公室換。
清潔工王和趙在打掃衛生,趙說休息的時候王抽煙問趙借了打火機。
今天碰巧辦公樓停水,死者被判斷是從後面被人突然襲擊,但是背上也沒有發現別人的指紋。但偵探多羅克想了想還是找出了真兇。你能推理出是哪個人或哪幾個人把死者·從樓上推下去了嗎?
【推理公交車III】
鴨舌帽男的獨白:
其實我是一名殺手,但這次不是殺人,而是和僱主實行一次綁架。我不僅不知僱主的樣子,也沒聽過他(她)的聲音,因為他(她)跟我聯絡,給我任務的。他(她)給的任務是「明天,你下午六點左右,在D站上車后,盯著照片上的富二代,我也會在車上留意他。到時,先去到C廢區,我們就執行下一步。」我上了車也緊盯著那富二代,過了一會,那B先生居然抓起了富二代的手(有人會疑問鴨舌帽男怎麼會知道他叫B先生,其實B先生是個代號而已,不是真名,我打算所有人都會這樣叫代號。),是不是有什麼突發情況。我肯定立刻拔槍啦,先劫了車去C廢區再說。這時A小姐向我提了意見,我覺得也挺有道理,就命令她收手機錢包。但B先生也站起來了,要求A小姐收手機,他收錢包。我要不要答應他呢。
結合公交車I和II,推理一下誰最有可能是僱主?
(待續未完……)
一年一度的大學籃球聯賽開賽的前一天下午,經濟學院隊的吉祥物——一個白瓷考拉不見了。球隊和啦啦隊隊員們一直尋找到晚上,仍是徒勞無功。第二天上午8點40分就會迎來跟理工學院隊的首場比賽,此時丟失吉祥物,隊員們的士氣受到了不小的影響。第二天早上6點,啦啦隊隊長瓊斯接到一直在單戀著她的同學皮特的電話,皮特說他知道白瓷考拉是被支持理工學院隊的查理偷走了。瓊斯馬上叫了啦啦隊的同學們到查理家索要白瓷考拉。查理並不否認是他偷了白瓷考拉,查理壞笑著對瓊斯說:「我就把白瓷考拉埋在院子東邊了,你們有本事就自己找吧,不過你們不能在我家的院子里亂挖,那塊草坪我爸爸昨天才種上草籽,所以我只允許你們選三處地方挖。機會只有三次,你們好好把握吧!」瓊斯等人觀察起院子的東半部分——那是一塊足有半英畝的草坪,種了草籽的土地很平整,南、北、東三面接著院牆,西面是一條石徑。草坪正中央是個噴水池,東北的牆角是棵山核桃樹,西北牆角是棵楓樹,枝葉都很茂盛。這時,查理又說話了:「你們找不到其實也沒有關係,過了上午,我會把它完好無損地送還給你們!」瓊斯笑道:「查理,你知道我選修了植物學嗎?」「這跟你們的吉祥物有什麼關係嗎?」查理詫異地問。「當然了,因為我已經知道你把我們的吉祥物埋在哪裡了。」瓊斯自信地說。那麼,白瓷考拉被埋在哪裡呢?瓊斯是如何判斷的?
天升,一個有名的大偵探,有一天,周警官找上門來,拉著他去了一個餐廳。
餐廳中,一群警察在拍著照片,餐桌下,一個中年男子雙手捏住自己的脖子,嘴角還流著白沫。
「警官好,這個男子叫陸飛,根據法醫鑒定,死者死於氰化鉀中毒,並且在杯子中檢查到氰化物,我們懷疑是餐廳老闆,因為這杯咖啡時他親自沖的。只有他才有機會。」一個年輕的警察說道。
餐廳的經理帶著哭腔的說:「警官啊,不是我,真的不是我,我只是把咖啡放在他的面前,和他寒暄幾句后就回到吧台那裡了,我真的是無辜的啊。」
天升皺了皺眉頭,向老闆問道:「老闆,你在個這個男子咖啡的時候,攪拌了么?」
老闆回答說:「沒有啊,我只是把奶、咖啡和糖塊放在了杯子里,然後就放在了他的面前。」
天升看了看杯子,杯子里的飲品混合在了一起。緊接著,天升看了看餐桌,桌子上擺了一個部分發黑玻璃花瓶、沾有咖啡的金屬勺子、細微裂痕的瓷質餐碟和濕潤鬆軟的餐巾紙。
天升用手指輕輕的彈了彈花瓶,傾聽它的聲響,經過仔細的判斷,是有機玻璃的。
緊接著,他拿起了暗淡無光的勺子,依舊彈了一彈,還掰了一掰,是銅製的。還有那個碟子,上面有不自然的裂紋,仔細的觀察后是陶瓷的,餐巾紙則是正常的紙巾,只不過一碰就碎了。
天升沉思片刻,緊接著對大家說道:「好了,不要用查了,他是自殺。」
你知道為什麼天升判斷陸飛是自殺的么?
鮑勃、吉姆、皮特、維斯和艾爾蒙都是探險愛好者,這次,他們相約一起探險。
傍晚時分,他們在一條河的兩岸分別紮營休息。鮑勃不時地用無線電和其他四人聯繫,但在晚上10:30分之後,他就沒有再收到艾爾蒙的應答。他便告訴了另外三人這一情況,表示了他的擔憂。
第二天早晨,大夥發現艾爾蒙被槍殺了。種種跡象表明,兇手是由水路坐船到達艾爾蒙帳篷的。而在案發的前一晚,每名探險者都有機會使用一艘獨木舟。鮑勃是個偵探,他認為兇手就是他們中間的一個。他知道艾爾蒙的的死亡時間應該是晚上10:30之前,而吉姆的帳篷在艾爾蒙帳篷的下游,皮特的在艾爾蒙的正對岸,維斯的在上游。這三人中任何一人乘獨木舟去艾爾蒙那裡再返回自己的帳篷,都至少需要80分鐘,儘管河流流速很快。
對自己發出的無線電呼叫,各人的應答時間為:吉姆,8:15;皮特,8:20;維斯,8:25;艾爾蒙,9:15;吉姆,9:40;皮特,9:45;維斯,9:50;吉姆,10:55;皮特,11:00;維斯,11:05.
誰最有可能是兇手?
深夜。,酒吧一名酒客瞬間倒地身亡。死者名叫馮超。男,27歲,死因是心臟休克。死者為人好吃懶做,經常走歪門外道賺取金錢有販賣吸吃軟性毒品前科,但案發當晚法醫在他體內只檢驗出血酒精量含量高之外,並沒發現吸吃毒品的跡象,但在手掌中央位置發現一個細小的孔,經檢驗沒發現有毒素痕迹。
經過警察詢問發現嫌疑人四名和如下證詞:
1、酒吧店老闆(伍凱 40歲 男):死者是我店的常客 ,經常和兩個朋友都飲到昏昏沉沉,店裡打洋才會走。有時候他借醉對我店裡的女員工毛手毛腳,所以他在我店裡光顧時,好多幾個女員工都向我投訴,而且他在欠了我兩個月酒錢,他死了我也不知道叫誰還,當晚小雅由於進貨的問題和我在倉庫里商量,她可以向我作證的。
2、服務員(小雅 22歲 女):那個無賴經常占我便宜,有一次我男朋友等我下班時看到他揩我油生氣之下打了他一拳,當場他暈了。事後他朋友報警,害我和我男朋友去派出所,還要賠兩千醫藥費。之後我見到他來喝酒我都不理他了 ,案發時我在和老闆商量進貨的問題 ,老闆可以證明的。
3、死者的朋友A(魏楓 35歲 男):當時我部醉到不行了 ,那小子還拚命的灌我喝我都投降了 ,他還說我不是男人沒酒量沒膽量,於是我生氣推了他一下,他當時也醉到七七八八給我一推他就坐在椅子上,之後我去了廁所吐到娘親也不認得了,當我回來他就死了而且那小子現在失業上個月向我借了幾萬元,說是投資我有借據還打了指模的,我是開模具廠的那小子自我這兩年生意火賺了錢如果不是我同鄉我早就不借給他了 ,現在人死了那幾萬元打水漂了。
4、死者的朋友B(陸偉軍 28歲 男):三人中我酒量最差,事發當時我已經醉到癱在椅子上了看到魏楓推倒他我只勸一下就睡著了,之後就是那小子死了,我是幫魏楓打工的。雖然和那小子由小玩到大,但魏楓是我老闆,所以他們吵罵時我只勸說一下之後睡了。
現場環境是一個開放的長廊酒吧,當晚有十位客人,在死者位置的環境情況是離後山公園非常接近後面有柵欄圍繞,死者身邊有三樣可疑線索:
1.一個開酒器上邊有死者指紋,開酒器把手中間有一個小圓孔。
2.一片細小的玻璃碎片呈現錐形,但無任何指紋,推斷是酒瓶打破的玻璃碎片。
3.一小灘有粘性的液體但檢驗不明,推斷是昆蟲的體液。
兇手是誰呢?
1、案發
「不好啦,殺人啦。。。」一陣急促的叫喊聲劃破了北流市寧靜的夜空,只見一個中年男子在空無一人的大街上向前奔跑著。大街兩旁的樓房的燈光紛紛打開,並從窗口陸陸續續探出幾個好奇的頭。
2、現場
城市公園的草坪被警戒線圍得嚴嚴實實,照明現場的高壓汞燈與警燈將整個夜空照得有如白晝。死者為一中年女子,她臉朝上躺在公園中心的長椅上,她穿著白色的運動套裝,衣服整齊沒有任何明顯打鬥過的痕迹,死者的死因是頸動脈被劃破出血過多而死,根據勒痕判斷兇器是刀片一類的利器。由於公園處在野外,自然現場會聚集著許多不速之客,死者的傷口上還爬著幾隻吃血的螞蟻,長椅下的那灘血上也殘留了不少嚙齒類動物和野貓的足跡。在離血泊1米遠的地方警方還發現了一灘小的血跡,血跡的中間曾經被什麼東西給蓋住了,所以沒有血跡,看樣子因該是兇器掉落的地方。在座椅下還倒著一個空空的保溫杯和一個白色又沾有血跡的鴨舌帽。但是在現場一直沒有發現兇器的痕迹。
3、調查
根據公園各個大門口的攝像頭顯示死者是在晚上1:40的時候一個人走到公園的,可以清晰看到那個保溫杯是死者本人的。大概過了5分鐘一個戴著墨鏡的男人一手拄著一根探路用的拐杖,一手拿著一把二胡慢慢地挪了進去,最後2點的時候那個發現兇案的中年男子,他頭上頂著個白色鴨舌帽。沒過2分鐘攝像頭上便顯示了那個男子驚慌失措地衝出公園奔命的畫面。而且從攝像頭可以看出,這兩個人出公園的時候均沒有攜帶兇器的可能。
經過調查,包括死者在內的三個人的身份信息分別為:
胡云:男 49歲 職業無,是一個盲人,平時喜歡深夜在公園練二胡,巧的是他正住在死者家的隔壁,平時經常因為些小事有口角爭執。
魏叔衡:男 40歲 職業建築公司包工頭,更巧的是他一直被死者拖欠著工資,那天晚上他打聽到死者獨自一人去了公園便向公園趕去找她理論,討要工錢。
姜離黎:女 39歲 職業建築公司老總,由於經營不善建築公司一直沒有現金流來支付建築工人們的工資。
問題:兇手是誰?(回復序號即可)
「所以是幫派之間的摩擦嗎?」銀色子彈君戴上白色手套,走近了留有幾具屍體的案發現場。
「還不能確定,這裡是黑虎幫的聚集地,死的三個人都是黑虎幫的,不能排除幫派摩擦的嫌疑。」警長拿出了三個人的身份信息。,看來他們出自同一個城市,沒讀過書。
這是一間三百多平方米的遊戲場,裡面擁有大量的賭博工具還有違禁物品。
三具屍體都受到了兩處以上的槍傷,前兩具屍體沒有打鬥的痕迹,但是第三具屍體比較特別。看來是兇手一心要置於三人於死地。第三個屍體手裡拽著一把彈簧刀,而比前兩位死者更突出的是,第三個人身上的手部有嚴重的鈍器擊打的痕迹,而且在遊戲場的內部盡頭。手法極其專業。附近找不到鈍器的兇器。
案發現場在一個隱僻的角落,一直延伸到名叫蒼天大道那一條路才有攝像頭,而有四條路都通往那個蒼天大道且四條路前面是互相平行,最後會漸漸縮短距離相交,最後四條路變成一條路,所以攝像頭會錄下來自四條路所有的人,而不能知道這些人分別來自哪條路。
案發的時候,接近晚上10點,由於最近這片地方盜賊猖狂,上頭派了很多巡警在晚上10點后大量頻繁的巡邏。「嗯,有四個人,一個是穿粉色西裝的男子,手裡拿著一個公文包,挺時尚的,第二個是一位老奶奶,推著手推車,緩緩的路過,第三個是一個光頭,叼著根煙,雙手插在口袋,第四位是一位女人,似乎在趕著什麼,不斷的看錶,有什麼緊急的約會似得。」
銀色子彈君注意到,幾十台遊戲機旁邊有一塊淡淡的痰。殘留著白色的物質,銀色子彈君低頭看了一看。「小蘇打。」 這是泡騰片。 銀色子彈君皺著眉頭,隨後發現遊戲廳櫃檯上面有一部手機,打開一開,是撥號界面,上面的號碼是「120」。「大概是死亡訊息吧,我覺得。」警長說道。「不。」銀色子彈君微微一笑,嘴角上揚。「我已經知道真相了。」
請問誰是兇手, 敵對幫派人員還是內部叛徒?
一天早上,探長接到格里先生的報警電話,稱自己發現了一具屍體,死者叫傑克,死在自家附近的一條小道上,法醫鑒定是被人用刀刺進下腹部因流血過多而亡,兇器就扔在屍體旁。警探再仔細觀察,發現死者衣著整齊,身上的物品也沒有丟失,雙手和屍體周圍均沒有發現血跡,只是臉部沾有一些。報警的格里先生說:「我昨晚在家聽到有爭吵的聲音,但沒聽清內容。不過我知道傑克前幾天晚上一直在和妻子分割財產,鬧得不可開交。」探長和助手們再經過調查得知:傑克只跟幾個人有來往,他們是約翰、斯伯、萊恩。案發時,約翰與斯伯都有不在現場的證明,而傑克與萊恩關係惡劣,萊恩先生比傑克高大約7英寸,他們生前有過過節。警探仔細地研究著案情,過了不久之後便抬起頭說:「我知道兇手是誰了。」請問,兇手到底是誰呢?
一個跨省公司要給員工發年薪及結算材料價款,需資金500W元,因跨行轉賬手續費用太高,因此決定派人去公司本部地區去取錢,人工運回;A、B、C、D四人,帶三個行李包,一路輾轉將錢運回,吃、住均在一起互相監督,運回后打開包發現其中一箱放的是和160W現金等重的瓷磚和塑料泡沫,160W現金不翼而飛,四人一致說明,行李包從未離開過視線範圍,問A、B、C、D四人誰拿的錢?
已知:A、公司保安人員,第三次負責運款,為人勤懇、老實,本次出行船票、火車票、住宿賓館由其負責,不知取款金額(本次負責押送紅色行李箱);
B、公司技術人員,第一次負責運款,老員工,深得領導信任,不知取款金額(本次負責押送黑色行李箱);
C、公司高管,曾經多次負責運款,四人中職務最高,唯一一個知道取款銀行的人,知取款金額;
D、公司會計,曾經多次負責運款,行李包在其手中丟失,知道取款金額(本次負責押送棕色行李箱;
一陣悠揚的鋼琴聲飄然而至,彈奏的是貝多芬的《月光奏嗚曲》。弗郎西絲小姐下意識地抬腕看手錶:15點正。每天這個時候,對面窗戶里傳來的琴聲總令她遇想聯翩:皎潔月光下,貝多芬譜出戀歌,似對月沉思,如傾訴內心憂傷..
「砰!砰!」突然兩聲清脆的槍響打斷了琴聲。弗郎西絲小姐嚇得看了看錶:15 點零6分。同時,她抬眼望見對面窗戶中跳出了一個男人,混進了大街上的人流。
正在彈鋼琴的黛曼小姐被槍殺了。
經過2個月調查,警方查明A、B、C 三名球隊的教練有作案的嫌疑。他們為黛曼小姐爭風吃醋,其中一個竟殺了她。
隨著調查,情況越來越糊塗:出事那天下午1點,三名教練所在球隊都有一場比賽。A教練的足球隊當時在離發案現場10分鐘路程的體育館比賽;B 教練的橄欖球隊在離發案現場1 小時路程的運動場比賽;而C 教練的足球隊則在離發案現場20分鐘路程的體育場上進行冠亞軍決賽。在裁判員吹哨結束比賽前,三名教練都在比賽場上指導。比賽自始至終進行得極順利。比賽的結果分別是:A 教練的球隊穹對方以3 比3踢成平局;B 教練的球隊以9比15 敗北;而C 教練的球隊則以7 比2 獲勝,奪得冠軍。
請你推理:ABC誰最有可能是兇手?
一日,工藤.新一來到C的家裡,C17歲未婚沒有女友。C死在房間里,死因是心臟中刀,位置與書櫃前面一刀斃命,刀上只有死者指紋房間亂七八糟,書櫃也倒了全部東西都被弄在地上。房門反鎖(鐵門沒有門縫)唯一能連接到外面的便是在死者左面的窗戶,但是也是緊閉,從裡面反鎖(是用鑰匙鎖的窗戶)。唯一的窗戶和房間鑰匙都在死者口袋裡,(死者被書本埋了)。新一看了看門,說:「這門好像沒有什麼特別的線索。」死者房間倒著一瓶玫瑰花,花都枯萎了,但有幾朵沒有枯萎,原因是長期沒有澆水。 鑒定科警察:「報告偵探,死者房間有A的指紋B的指紋和死者的指紋,死者死亡時間在3個小時前,奇怪的是死者胃裡沒有任何食物」 工藤.新一:「把他們叫來!」
新一:「C死了,但是他家裡有你的指紋,你有何解釋?」A:「什麼,C死了?真是悲哀啊!他家裡有我的指紋是理所當然的,因為我3個半小時前還去過他家,本來我想找他還錢的,但是看他不想還的樣子,而且他還最近手頭有點緊,所以我便走了。」
新一:「C死了,但是他家裡有你的指紋,請問你有何解釋?」 B:「什麼?他死了?不可能在昨天我看見到他咧!他家有我指紋?我想是昨天我去他家裡送玫瑰的時候留下的吧,C以前經常來和我買玫瑰,已經有3年了,但最近卻沒有買,我給他送的是他3個月前訂的,最近都找不到他。(B是個玫瑰的小販)。」工藤.新一:「好了,好了,警官結案吧!」 請你推理:事情的真相?
托馬斯是一個經驗豐富的間諜。他十分謹慎,能注意到躲在暗處的人和線索。
近日他發現自己被敵國間諜盯上了。他最近盜取了這個國家的機密文件,但貌似留下了線索,遭到追蹤。對方想要殺了他。
托馬斯的家有兩層,大門向里開,門後足夠躲藏。正對著門的地方擺著一面可以隨意移動的鏡子,用於整理衣冠。鏡子左邊是樓梯,可以上到二樓。一樓其他地方很空曠,只有一面鎖上的窗戶。機密文件藏在二樓。
一天,執行完任務的托馬斯回到住所,發現門鎖被破壞了。他拿出手槍,小心翼翼的進了門。還沒開燈,托馬斯就反手摸到門上有一些坑坑窪窪的凹陷,並且鏡子好像在微微發光。開燈后,他發現從大門到鏡子有腳印,因此他認為闖入的人一定會去二樓拿文件了。他輕輕走向樓梯。就在此時,暗處的兇手開槍了。一顆子彈擊中了托馬斯的頭,使他當場死亡。
後來,警方勘察現場時發現,大門和鏡子上分別有一個彈孔。加上托馬斯頭上的彈孔,一共三個彈孔。大門上除了彈孔外,雖然有坑坑窪窪,卻並沒有小洞。托馬斯倒在門和鏡子之間,槍落在鏡子邊,與鏡子上的槍正好接觸到一起。令警方疑惑的是,兇手如果從門后射擊,探出頭會被托馬斯在鏡子上看到,如果不的話,又很難精確擊中頭部。躲在鏡子后也一樣。另外,樓梯上沒有腳印,窗戶上也沒有痕迹,鎖還是好好的。
請你推理:(1)兇手躲藏的位置;
(2)兇手開了幾槍。
(注:托馬斯從頭到尾都沒看到兇手,且他進門時,鏡子和窗戶都是完好的,大門上沒有貓眼。)
馬祥瑞說:珍珍,這次叫你來還有一件事,就是美國大使史密斯夫婦明天要來我市,省公安廳接到確切情報,胡健派了一個叫巴松的人準備襲擊史密斯夫婦,省公安廳要求我們務必保證史密斯夫婦的安全。冀珍說:巴松?應該是同名同姓吧…單明說:這個人自稱是潘坤的私生子,你認識他嗎?冀珍說:他應該在五年前就死了呀。他還沒死,那你叫史什麼過幾天再來。馬祥瑞說:史密斯夫婦的行程已經無法更改了,是明天。冀珍說:把你們能叫上都叫上,一共多少人?馬祥瑞說:一共五十來人吧。冀珍打了個電話后說:包琪有事來不了,也無法派兵過來。這邊只能靠我們自己了,我從老頭公司叫些保安過來。你叫史什麼的保鏢當替身,史什麼化妝後跟在後面。巴松恐怕會用槍狙擊或者用炸彈。(以上廢話只是連接關於名偵探冀珍的故事,只看這個故事,可以忽視以上廢話。)
第二天,冀珍、蘇曉東化妝成警察跟著馬祥瑞、單明去迎接史密斯夫婦。潘玉龍也帶了五十個保安過來。到了機場,冀珍說:留下六個警察和六個保安看守警車,巴松很可能往車下面放炸彈。道上站兩排,一排站警察,一排站保安。巴松會易容,混到我們裡面來了也是有可能的。他也可能混到機場工作人員裡面。等那個史什麼來了,我們從員工通道直接過來,不在機場停留。馬祥瑞說:這條員工通道我檢查了三遍,沒有發現炸彈,應該不會有問題的。
馬祥瑞等人接到史密斯夫婦,往回走的時候,突然衝過來一個婦女,扔了兩顆手榴彈,然後掏出兩把手槍,開始亂打。馬祥瑞說:快卧倒!說著,把冀珍按在地下。眾警察開始開槍還擊。婦女急忙逃跑了。馬祥瑞說:大家給我追!冀珍說:大家都別追!保護那個人!馬祥瑞說:史密斯夫婦沒有受傷吧?保鏢說:我是保鏢,我的傷沒事。史密斯夫婦沒有受傷。蘇曉東說:珍珍受傷了!珍珍,你沒事吧!珍珍,你說話啊!冀珍心想:不對呀,這不像是巴松的辦事風格啊。那個美國佬暴露了,以後可要更加小心了。不對,巴松肯定還有別的陰謀。冀珍急忙說:巴松沒有逃跑,他還有別的陰謀!
問:巴松最有可能用什麼辦法襲擊史密斯夫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