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舊書店的生意很冷清,每天都是些老主顧前來光顧。
星期一的下午,來了幾個陌生人,但是只轉了一會就走了。剩下的就只有多莉太太和博朗先生兩個人。
博朗先生買了兩本關於中國瓷器方面的畫冊。多莉太太買了一本關於二戰方面的書,店主給她找零錢時,因為眼鏡忘記戴的她竟然連5美元都看不清楚。
時間到了后,舊書店的老闆就關門,進行清點,結果發現丟了一本關於紅酒鑒賞方面的畫冊。書店老闆立即叫來了亨特探長,給他說明了情況。亨特分析后覺得最後的兩位顧客最有可能拿走了這本畫冊。
探長找到博朗先生,他一聽亨特探長的來意后,立即發怒將亨特探長趕了出去。亨特就開車去了多莉太太家,多莉太太也很生氣,卻沒趕亨特走。還向亨特提供了一個線索,說在書店時,看到離她不遠的博朗先生曾翻閱過那本丟失的畫冊。
誰偷走了畫冊?
2月14日中午,一名男子被發現死在公寓里,警方趕到時,屍體已經開始腐爛,無法獲得準確的死亡時間,法醫鑒定后認為案發時間應該是1月底到2月初之間。
死者生前是某公司職員,家境平平。據調查,死者從1月28日起就請假沒來公司上班,在案發時間拜訪過他的人只有他的女友,公司經理和他的一位醫生好友。
以上三人分別在1月30日,2月1日和2月3日來過死者公寓,以下是證詞。
女友:「我是在1月30 日晚7點左右來的,但他不在於是我等了大概1個小時左右,然後就走了,沒想到發生這種事。」說著,她用右手從包里拿出手帕,擦拭眼角的淚。這時,警官發現她右手手背有一條約5厘米的血痕。
經理:「我是在2月1日早上8點左右來的,因為他的假期快到了,所以我就過來提醒一下他,但敲了半天門也沒人答應,然後我等了大概30分鐘,就走了。」這時,他用右手拿出煙盒,點了一根,抽了起來,警官發現他的右手也有血痕。
醫生:」我是在2月3日下午3點左右到他家的,因為他曾經 跟我說過他身體有些不舒服,那天我又剛好路過,就順便過來看看,但好像沒人,於是我就回去了。「當警官和他握手告辭時,發現他的左手有一道血痕。
現在讓我們回到案發現場,死者趴在地板上,頭向門口,背上又一條自左肩到右前臂的傷口,死者右手上的傷口較多,致命傷是最後插入腹中的一刀。死者家中異常的亂,書籍,紙張到處都是,所有柜子都被打開,牆上的壁紙均被撕下,連一份2月掛歷也未能逃脫。屋內所有現金,支票,均被洗劫。
你能推理出誰是兇手?
「氣死我了!退堂!退堂!」縣太爺把桌上能扔的都扔地上了,除了官印——那是吃飯的傢伙,和硯台——老丈人送的上好端硯。
那五爺還是那幾句話:「昨天我去鄉下收租子去了,今天才回來。丫鬟春紅不是我殺的,我一看見死了就來報案了。別的我什麼也不知道。」
仵作驗出春紅死於昨天午前,胸口被刺,兇器為匕首之類刀具,但屍體上無兇器。
狀王宋世傑一直在沉思,一言不發。只聽「退堂」令下,他才回過神。春紅死得不明不白,自己一定要為她討回公道。她才十七歲,這麼年輕貌美就死了,太可憐了。
眼見得衙役收拾扔的滿地的火籤、毛筆等物,宋世傑微微冷笑,悄悄解下自己的香囊,等衙役收拾完畢逐一退下,他悄悄地……
剛歇了一盞茶的工夫,衙門二爺就進來對縣太爺說:「宋世傑請大人再升堂審那五,他能幫大人審清問明!」
「咚咚咚」三聲鼓響,快狀皂三班衙役排班序列,縣太爺轉屏風入座。「來呀!升堂!傳宋世傑、帶那五!」
一干人等帶到,宋世傑立而不跪:「大人!學生的香囊不見了!」
縣太爺一聽,剛要指責宋世傑無理取鬧,宋世傑卻一指桌案大喊:「大老爺!學生的香囊不是在大人的簽筒里嗎?」
縣太爺低頭一看,怪了:果然自己桌案上的簽筒里露著一截絲絛,用手一提,一個繡花荷包,綉著一個「宋」字。
「怪了?!你的香包怎麼可能在本縣的簽筒里呢?」「大人,既然找到了,請賜還學生吧。」宋世傑接過香囊系好,轉向那五。
「五爺,春紅的事,您當真不知情?」「姓宋的,你沒完沒了啊!你真對得起你的姓啊。姓『宋』,你個十足的訟棍!!我沒工夫跟你蘑菇!我再說最後一遍,我什麼也不知道!!」
「那既然這樣,我姑且相信你沒殺人。」「哼!本來就是。」
接著,宋世傑從懷裡取出一把匕首——那是他剛才托一位神偷朋友從那五家偷來的。「那請你解釋一下在你家找到的這把匕首是怎麼回事!」
「你這分明是誣陷好人!!怎麼可能是……」
請問:那五爺有罪嗎?
盲人哲學家艾斯最近由於新書的出版而風頭正盛,艾斯由於殘疾的關係,唯一的朋友只有他的導盲犬,幾乎對它保持著一種溺愛的態度,不會讓其受到一點委屈。 然而在8月30日,艾斯的屍體卻被發現在他新房子的倉庫中,胸口處有一個槍傷的傷口,子彈卻不翼而飛,而在他屍體旁邊的一個斜坡上,卻發現了大量血跡,奇怪的是,艾斯屍體所在的位置,血跡卻不是很多,在警察探查時,在一個箱子旁邊發現了他導盲犬的屍體,屍體上沒有任何傷痕,箱子中是滿滿一箱子的鮮肉狗糧。 屍檢報告稱,死亡時間在8月29日10~16時左右,艾斯先生身上的傷口只有胸口的槍傷而導盲犬身上沒有任何傷口。 警察傳訊了幾名嫌疑人分別是
A.埃爾先生:【職業】:訓犬師,艾斯先生的導盲犬便是出自他手。【懷疑動機】;導盲犬出自他手,且沒有任何傷口。
B.漢姆先生:【職業】:出版社老闆,艾斯的頂頭上司,艾斯的新房子便是他為慶祝艾斯的新書大賣送的。【懷疑動機】;現場出現了漢姆先生的指紋,但在8月29日整天,他都在別的城市,並且有監控作證。
C.麗兒小姐;【職業】;艾斯先生的助理。艾斯先生死後轉走了一筆不菲的財產。【懷疑動機】艾斯先生曾準備辭退她,並揭發她竊取艾斯資金的事情。
D.梅斯先生;【職業】報社經理。報道了艾斯先生的死亡事件,挽救了他瀕臨破產的公司。【懷疑理由】報到當天無任何報社人員趕到,卻在第一時間報道了該新聞。
昨天我搬家了,還換了新的手機號碼,
今天隔壁剛剛搬來了人,我也幫他搬了一會東西,但是我們之間卻沒有語言交流。
搬了一天的東西,總算好了,
到了夜裡突然又傳來了雜亂的聲音。
我非常的火大,
於是朝著隔壁大吼了一聲,
「吵死了!還讓不讓人休息了!」
之後,突然電話響了,
他在電話里十分誠懇地向我道歉,
貌似不是個壞人啊。
突然就這麼凶他一下,
總感覺有種罪惡感,等等,哪裡不對!
請問哪裡不對。
上午8點,一葡萄園主被他的僕人發現死在早餐桌上,臉色烏青,口吐白沫,警長到現場作了勘察,初步定為中毒,他殺。葡萄園主死在早餐桌上,桌上有沒有吃完的早餐:半塊麵包,半塊牛排,半杯白開水,吃剩下小半串葡萄,還一隻空艵的牛奶盒子,上面沒有指紋。邊上沒有發現任何打鬥的跡象。有四個嫌疑人:
A:僕人,最近因傭金的事情與葡萄園主鬧的不開心,但還是盡職地做著本份工作。
B:採購商,與葡萄園主在商談採購葡萄的事,因為採購合同有糾紛,發生過一些爭執,現在要對簿公堂。
C:朋友,向葡萄園主借錢,園主沒有借給他,這兩天關係不好。
D:葡萄園主的兒子,因為他兒子的女朋友,父子倆近來沒少鬧矛盾,葡萄園主還揚言要斷父子關係。
警長上午9點把這些人喊到警察局來問話。他們坐在警察局的房間裡面,各自表情複雜,也各自有自已充分的理由讓別人相信他不是兇手,沒有去過現場。
在問訊期間仆說牙痛,吃過一次葯;採購商在哪裡不停的看錶,好像很急;朋友上過三趟洗手間,還向別人借了手紙;兒子在角落中接過四個電話,神情忐忑。
看到這個情況,邊上的記錄員在警長耳邊說了一下,警長眼前一亮,一下子確定了罪犯。
請問,誰是殺人犯?
動物飼養員被人很殘忍地殺死了。
屍檢證明,飼養員是被亂刀砍死的,後背也多處受傷,應是一個人乾的。兇器的刀把上布滿了指紋,但令人驚訝的是,無論如何都查不出這些指紋的來源,但絕不是被害人的。
據調查,飼養員是在喂一隻猩猩的時候死的,令人奇怪的是,從飼養員進去籠子到被害,沒有一個人出入過籠子。每天人們都會檢查籠子,不可能提前藏進去。刀把上的指紋一定是兇手留下的。但連電腦指紋庫也無法調出刀上的指紋的所屬對象。
究竟是誰殺了飼養員呢?
【中國古代推理故事】
雍正六年,浙江發生了一起案子。
兩個達官顯貴為了一塊十公頃的肥土,爭了起來,都說這塊地歸自己所有。
事情鬧到浙江總督李衛那裡。李衛詳細地詢問他們。一個人得意地說:「我手上有康熙爺時期的地契,這就是我的地。」說完,他將地契給李衛看,上面寫著:「茲證明該地為李xx所有,旁人不可剝奪......」落款是「清聖祖五十三年九月八日」。地契上有官印,有畫押,滿漢和文。李衛看完后,就將一人索拿問罪了。誰被抓了?
【物理性詭計推理題】
【縱火犯】
畫家安妮和她的小貓一直生活在樹林深處的一所房子里,已經有20年之久了。
一次,想到外地旅行的安妮將這所房屋投了高額保險金后,就將貓留在了家裡。結果他剛外出了15天,就接到電話說他家發生了火災,幸虧下了一場大雨,樹林的樹木潮濕,火勢未能蔓延開,否則整個樹林都要遭殃。
從著火現場看,小貓被關閉在密封的房間里,因為沒有貓洞逃脫而被活活燒死。現場勘察結果表明,起火點是一樓6張席子大小的和式房間。可是,房間里沒有任何火源,也沒有漏電的痕迹。煤氣開關緊閉,又無定時引火裝置。
細心的火跡專家在清理書架的地面時發現了一個破碎的魚缸,在燒焦了的席子上發現有熟石灰,於是火跡專家斷定,這是一起故意縱火案。
那麼是誰縱的火?
上午,托馬斯松正在家做午餐,當他從冰箱中取出食物準備做菜時,忽聞隔壁傳來打架聲,他趕緊出門看,是隔壁夫妻倆又在吵架,他勸了幾句后回了自己家。
不一會,隔壁又傳來激烈的廝打聲,托馬斯松剛走出門,就聽見「梆」的一記沉悶聲,接著是人體倒地的聲音,他趕緊衝進隔壁廚房間,只見女主人雙手空垂著,驚恐地瞪著已倒在地上咽了氣的男主人。
作為刑警,托馬斯松得管這閑事。他未離現場,叫來妻子去打電話報案。片刻,刑警隊的法醫們到了現場,檢驗結果是男主人後腦勺被棍棒類的硬物擊中,造成顱底骨折死亡。可法醫驚訝的是現場竟找不到棍棒類的硬物,廚房間里灶台上只有砧板、菜刀和一條大青魚。
訊問女主人,女主人沉默不語。托馬斯松和到場的刑警們都納悶了,女人沒離開現場,不可能藏匿兇器,那麼兇器究竟是什麼呢?托馬斯松送走刑警隊的同事們,回到自己家后才突然想起了什麼,急忙跑下樓,告訴了同事,兇器是什麼。
請問,你知道是什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