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深夜,一家大型商店的財會室突然起火。雖經值班 會計和隨後趕來的員工奮力撲救,火終於被撲滅了,但仍有 部分賬冊被大火燒毀。
警官向渾身濕透的值班會計詢問案情。
"前幾天,我就發現室內的電線時常爆出火花。今天, 我將全部賬冊翻了出來,堆在外面,準備另換一個安全地 方,不料電線走電失火,引燃賬冊,釀成了火災。幸虧我及 時放水撲滅,才末釀成大禍。"
"你能肯定是因為走電失火的嗎?"警官追問。
"能。我們這裡沒有抽煙的,又沒有能引燃的其他物品 和電器。對了,我剛進來救火時,還聞到了電線被燒后發出 的臭味。"
"夠了!"警官呵斥道:"你是因為擔心自己的貪污問 題暴露而故意縱火吧?且不說你的供詞漏洞百出,你的救火 行為就違反了基本常識。"
值班會計違反了什麼救火基本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