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3月4日,《光明日報》上登載了全國工業勞動模範潘長有的感言:「中國人民可以選舉自己滿意的、敬愛的人作代表和人民政府的委員,來管理國家大事。這使我們工人特別高興!解放前我們工人根本沒有政治地位,更談不到選舉權了。」這說明
A、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正式確立下來
B、憲法保障廣大工人階級民主權利
C、新中國民主政治建設有很大進展
D、中國已經進入社會主義初級階段
新浪微博 70,000+
移動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