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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推理 长篇推理 开放题 思维 原创
于 2015-07-31 01:00提供
(12)

倒错的交响曲

 Y市最近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凶杀案,金融企业家张振华家中的浴室被发现有大量碎尸和血迹,碎尸遍布整个空间,血液甚至将整个浴缸里的水染成红色,刺鼻的腥味让很多赶到现场的老警察都感觉不适,这究竟得有多大仇才能让凶手用如此残忍的手法杀害死者?

 现场的第一目击者系张振华妻子叶某。据称,当她打开浴室的门时她差点儿吓晕了,不过还是在第一时间报了警。

 “疯子,这件案子你怎么看?”年轻的警员邓林问道。疯子,是刑警余疯的绰号,因其在7.12特大贩毒案中孤身入毒窑,空手缠斗住两名持刀歹徒身负重伤而得名。

 余疯掐灭了手中的烟,深深的吐出一口浊气,道“嗯,虽然碎尸的头颅还没有发现,不过死者应该是张振华无疑。还有,我们走访调查了一下张振华的社会关系,发现和他有深仇大恨的的确有那么两个。一个叫周思超,职业是医生,在一年前的车祸中其妻被车撞死,肇事车主正是张振华,最后不知怎么的,这事儿就不了了之了。还有一个竟然是流浪汉,只是听张振华的邻居说起过,有一段时间经常在张家的小区外面逛,他看见张振华就傻笑,而张振华也唯恐避之不及的样子,不过最近好几个星期那个流浪汉都没来了。”

 “其实最可疑的还不是这个。”余疯从椅子上站起,走到窗户边,看着窗外蓝天白云,疑惑之色却布满脸颊。邓林没有打断,一副十分认真的样子。“流浪汉已经失踪,查无对症,所以我着重去盘问了周思超。法医鉴定死者死亡时间大约在前天晚上7点到10点左右,我就问了他在这个时间段内干了什么,结果他说他从6点钟开始就一直和朋友在KTV唱歌,唱到11点半才回家,他的6个朋友都可以证明,KTV的消费记录和监控录像也都说明他没有说谎,但他的好几个朋友都表示周思超平时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却在那天突然邀请他们去KTV,让他们感觉很诧异,不过碍于面子,他们都去了。”

 “嗯,这一点可疑的很啊。”邓林回道。“没错,我感觉这个周思超像是在故意制造不在场证明,但又说不出来哪里不对劲。”余疯抓了抓脑袋,随机沉思起来。到底哪里出了问题呢?


1.前奏

 昏黄的路灯将这个小巷子渲染的一片凄然,黑影缓缓的走在水泥路上。我面无表情,只是这样走着,像是被困在汪洋大海中的孤船。突然,我条件反射般的抬起了手腕。“8点半了,”我喃喃自语,“其实这也怪不得你,要怪只能怪你太天真,嘿嘿。”一抹狰狞在我脸上一闪即逝。


2.华尔兹

 “噗”地一声,锋利的刀刃刺入他的胸口,看着他不可置信的惊恐表情,我实在是忍不住放声狂笑,这么多年来压抑在心中的仇恨终于得以释放!那个我无时无刻不想杀死的人如今被我手刃,世上还有比这更让人兴奋的事?他虚弱的挣扎着,想要摆脱。“张振华!如果这世间谁最该下地狱,那个人一定是你!”我大吼,双眼布满血丝,疯狂的刺出了一刀又一刀。许久,我才恢复一丝理智。“剩下的按照计划,就都交给你了!”我冷笑一声。


3.终响

 看着眼前的这具尸体,想着自己背负的仇恨,我已经不能再忍了!血债还要血来偿!你本来就是个该死的人!没什么好犹豫的,我麻利的用手中的刀,将尸体切成了碎片。


 半晌后,余疯突然一拍脑袋,“我靠,原来是这么回事儿!走,赶快!”“去哪儿?”邓林问道。“去找周医生!不快点就来不及了!”说完,他冲了出去。

 试分析整个事件(周思超在机缘巧合下认识了流浪汉,两人一拍即合,决定杀死张振华)


标签: 振华 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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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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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推理 长篇推理 选择题 思维 原创
感谢 匿名网友 于 2012-07-03 13:00:00 提供
(361)

  ”这些天可不太平啊“一位男士唯唯诺诺的对一位女士说道,因这个月已经遭遇了几次连续重大盗窃案,据说是同一人所为,警方还没抓到犯罪者,已经人心惶惶了,可亚历山大博物馆内依然热闹。

  这一天正是周末,亚历山大博物馆里人山人海,突然一声枪响,人群开始慌乱,在一阵混乱之后约过15分钟警察赶到了,博物馆已寂寥无人,这时博物馆的管理员发现博物馆之宝—海洋之心不见了(这是一枚重达80克拉的的宝石),警方随即封锁了现场,可是在角落里面发现了蹲着一位中年已婚男子,像是一位绅士,头戴礼帽,手持拐杖,但是脸上的面容极为恐惧,腿不时发抖,卡特探长很奇怪地问他为何不逃走而留在这里,先生匆忙回答道:“我有心脏病,受不了刺激,刚枪击发生时快把我给吓晕了。”“噢先生您真不幸”探长回答道,跟着探长就帮这位先生叫了救护车。

  警方在地上发现了强化玻璃留下的碎片,上面各种脚印,口香糖中间断开粘着玻璃,还有地上来来回回的脚印,看来场面相当混乱,可是这并不足以说明什么。旁边还发现一个钉锤,可以博物馆管理员却说这种玻璃枪也打不破,不可能钉锤就敲破,可以现场并没有找到其他的作案工具,警方陷入困境中。此时,“探长,在外面发现了一名可疑的人,故将他带来了。”这是一位和前面先生截然相反的形象,衣衫褴褛,背有些驼,看来像个流浪汉,可披着一件略微华丽的大衣。探长询问道:“你在附近鬼鬼祟祟的干嘛?”流浪汉吞吞吐吐地回答道:”我...我...并不是什么可疑的人,我才这里拿烟的,刚刚到10分钟。“又一位警察来了,说在刚才流浪汉呆的地方旁边垃圾桶里发现了枪,上面发现有磨擦过的痕迹,探长仔细勘察了附近,上面是一个通风口,垃圾桶旁边有几只烟嘴,可是全是不同牌子的,没一个相同,于是警察认定了流浪汉就是凶手。

  遂带回了警局审问,没想到流浪汉拒不承认,并说你们没有证据。在流浪汉的家中垃圾桶里搜到了两封奇怪的信,是用打字机打印出来的,上面提到的这次和上一次被盗案件的事发地点,并且回报还很高,于是警方再次审问,流浪汉承认了信中所说,的确每次偷盗案发生都在那个地方出现过,可是并没有偷盗。警察怀疑这是一个集团团伙犯罪作案,毫无疑问警察将此事呈报检察官,要正式控告他,并说有人证物证,那位绅士先生愿意出庭作证,还有前几次在场的人都看见了流浪汉,并对他说你有什么话和法官去说吧,流浪汉此时开始胡言乱语,手舞足蹈,警察见此情形不妙找来了医生,医生却说此人已疯了。

  此后也没有这种盗窃案了。

  请试着推理一下事实的真相,犯罪者是谁,赃物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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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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