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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推理 长篇推理 开放题 思维
于 2015-07-08 13:52提供
一般
(10)

这是发生在南京城的一个真实凶案。1973年6月12日,午后,几个在南京城南武定门护城河里嬉戏的小孩骇然在水里发现了一颗人头。而几乎与此同一时间,在南京城北一条小河边正在用扳网捞虾的一位老翁,脚下滑倒跌坐在岸边的泥地上时,也惊骇地发现了一只断手。公安局接到报案后,马上派人到城南和城北勘查。子夜时分,刑警大队刑事技术科长章明义正带领几位法医,忍受着夏日的闷热和尸块散发的恶臭,对打捞回来的尸块进行初步的检验。“血型相同,腐败程度相近,女性。”章明义在尸检报告上写道。很显然,这是一起恶性的杀人分尸案,第二天,南京市革委会发动数万名群众寻找死者其他的尸块。经过8天的大搜查,警方和群众几乎将南京城内、城外所有的机井、池塘、水渠、涵洞、粪坑、厕所等地方,统统搜索和打捞了一遍。先后从1个粪坑、5个水塘、5个厕所里发现被肢解的女人骨、肉组织共计49块。其中,最重的尸块有1.75千克,最轻的有0.2千克多;最长的尸块有30厘米,最短的是9厘米。法医们对这些尸块进行了X 光造影、塑模试验和切片检查,得到以下信息:女死者的年龄在17岁至25岁之间,而且未曾生育;死者上门牙咬合不齐,属龇牙,头枕部发际处有一块约两分硬币大小的陈旧性疤痕;死者在6月3日左右被害并遭凶手肢解,分尸时间应在4小时以上;从分尸技巧、截断部位、剔骨情况判断,凶手具有一定的分尸常识,但他乱刀切肉,又不像是懂得屠宰、解剖技术的内行。7月1日,上级命令王忠警官全面负责侦破这起“6·12”杀人分尸案。经过十余天的调查,案件侦破工作初步取得了一些进展。7月13日上午,王忠拿着小笔记本到市局会议室,向军代表汇报案件侦破的进展情况,并对案情做了三点分析:1.被害者头骨被敲碎,抛在南郊,而大部分尸块则抛在北郊,抛尸路线长达20公里。这说明罪犯杀人分尸,旨在灭迹。被害者系青年女性,凶犯与其应有较为密切的关系,很可能是奸情或报复凶杀。2.罪犯从容移尸、分尸、抛尸,说明罪犯有藏尸的环境和条件;罪犯抛在郊区的尸块相对集中,且靠路边,而抛在城里的尸块却很分散,多在较为偏僻的小巷厕所,说明罪犯对抛尸的几个厕所的周边环境比较熟悉。因此,罪犯应该是本地人,很可能就居住在城内。3.从发现尸块的11处现场情况来看,除人头抛在城南郊外,其他尸块均抛在鼓楼、中央门至迈皋桥一线。经过对分布在这个区间的373个厕所的情况进行调查,发现抛有尸块的5个厕所都远离公共汽车站,而且都在由南向北前进方向的右侧,北郊发现尸块的4个水塘也都在路的右侧。杀人分尸现场很可能就在抛尸路线上,北至鼓楼,南到三山街。如果胆子再大一点,范围可进一步缩小到三山街地区。军代表对王忠的分析表示了肯定,命他继续顺着掌握的线索查案。这天,王忠从市局二处副科长林选那里意外听到了一条线索:6月7日,南京高频管厂有个叫陈玉兰的青年女工失踪,其母认为被女儿的恋爱对象所害,如今正在四处寻访。王忠从林选那里拿到了些材料,里面有一张失踪者陈玉兰的照片,他注意到照片上的人也有并不十分惹人注意的龇牙。龇牙?分尸案的女死者不也是有这个特征吗?于是,王忠让章明义去调查一下陈玉兰,很快,章明义就向王忠做出了汇报:“陈玉兰,南京高频管厂女徒工,21岁,外形与死者相似,6月7日上午失踪。6月10日,厂里就向公安机关报告。据我们了解,玄武区环卫所工人周桂森最早发现尸块,时间是6月6日,而陈玉兰是6月7日上午10时左右失踪的,所以我认为陈玉兰不可能是‘6·12’案的被害者。”尽管如此,王忠还是亲自来到陈玉兰家调查。王忠表明身份后,陈玉兰的母亲就哭诉了起来:“我怀疑是我女儿之前处的那个对象周文燕害死我女儿的。周文燕是我女儿谈的第四个对象,家住秤砣巷6号,在秦淮区房管所当木工。这个周文燕为人凶狠,成天在外面跟人喝酒打架。今年5月,我女儿跟他断绝了恋爱关系,他就发狠,四处扬言说‘我就咽不下这口气。我一定要敲死她!’”谈起女儿失踪当天的情况,陈玉兰的母亲说:“6月7日,玉兰一大早起来,就提着菜篮奔了市场,转眼就买回来鲜肉、活鱼、河虾。说是新处的对象小庞中午要来吃饭。她剁肉、杀鱼、剥虾仁,忙得可开心了,根本没有要离家出走或寻死自杀的迹象。”“你最后见到你女儿是什么时候?”王忠边用笔记下陈玉兰母亲说过的话,边询问。“是上午8点多。我有事要出门,当时玉兰还在忙着准备饭菜,等我11点回到家时,见炉子上煨着肉,饭桌上放着烧好的鱼和炒好的虾仁,却找不见玉兰了……”陈玉兰的母亲回答道。“那你女儿身上有没有胎记、疤痕之类明显的身体特征呢?”“有,我女儿的后脑勺下面有块两分硬币那么大的伤疤。”陈玉兰的母亲说完这一句话后,王忠心里的猜测终于得到了证实:分尸案的女死者就是失踪的陈玉兰!接下来,警方对周文燕展开了调查,周文燕家住秤砣巷6号,正处于警方划定的重点排查区域内。周文燕是在秦淮区房管所中的木工班组工作,木工班组组长杜宪民对警方说:“想起那几天的事情,周文燕还真有些反常。6月7日上午,周文燕去给用户修理门窗时,只将一个门框扛到用户院子内,并未安装,就离开不知道去做什么了,直到第二天都没来上班。6月9日,我们单位去乡下参加支农劳动,周文燕看起来非常疲劳似的,手脚乏力,没有什么精神,我们当时还跟他开玩笑,说他晚上准没干好事。”如此说来,周文燕就具备了杀人动机和杀人、分尸、抛尸的时间。但令人困惑的是,陈玉兰的失踪时间与最早发现尸块的时间有着难以解释的矛盾:陈玉兰是在6月7日上午失踪的,而某部分尸块的发现者——环卫工人周桂森说他是在6月6日发现尸块的。这是怎么回事呢?王忠决定再找周桂森确认一遍这件事。周桂森是个50多岁的老头,他再一次回忆说:“6月5日是端午节,我休息。第二天在鼓楼厕所拖第二车粪时发现了那个尸块。”“你能肯定真的是在6月6日发现尸块的吗?”王忠问。周桂森说自己很肯定。但最后,王忠还是找到证据,证明是周桂森记错了,他6月6日其实只拖了一车粪。6月9日才拖了两车粪,所以他应该是在6月9日发现尸块的。解决了这个矛盾,就完全对上号了——周文燕有重大杀人分尸嫌疑!王忠下令立刻将周文燕拘捕回来审问,并依法对其住所进行搜查。警方以为破案在即,可接下来他们又碰上了难题。周文燕在被审讯的时候,一口咬定他在跟陈玉兰分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面。而章明义去搜查了周文燕的住所后也是空手而回,他跟王忠汇报说:“周家处在一个大杂院,院内住着37户人家,男女老少200多人,住房之间又全是木板墙壁,根本不隔音。怎么可能在这样的环境里杀人、分尸、移尸呢?”案子一下陷入了僵局。这时,周文燕的母亲汤凤藻则多次跑到有关部门上访,指控警方滥捕无辜,要求警方立刻释放她的儿子。警方顶着压力,将案件拖到了11月,王忠再次派章明义对周文燕的住所进行一次地毯式的搜查。这回终于有了重大发现,搜查人员在搜索周文燕住所时,揭开了木板墙壁所糊的报纸,结果在上面发现30多处点状血迹。经化验,属于A 型人血,正与陈玉兰血型吻合。搜查人员还在周文燕住所院子里找到了一只鸭蛋形澡盆,发现盆底有许多刀、斧砍切痕迹。此外,还在地板下面搜出一团旧棉絮,在其中发现了半个缺损的紫药水瓶盖,正好与此前发现的黏附在包裹死者头颅的棉絮上的半个紫药水瓶盖整体吻合。根据这些证据显示,周文燕百分之百就是杀害陈玉兰的凶手,鉴于他不可能一个人在那样的居住环境下完成肢解尸体和抛尸,王忠判断周文燕的母亲汤凤藻、二哥周文渝很可能是帮凶,遂下令将二人拘捕。最后,在众多铁证之下,周文燕终于承认了犯罪事实,并且承认母亲汤凤藻、二哥周文渝参与了肢解尸体和抛尸。请问,周文燕和周文渝到城南、城北多处抛尸时,使用的是什么工具?王忠又是在哪里找到证据证明周桂森6月6日其实只拖了一车粪,6月9日才拖了两车粪,记错了发现尸块的时间的呢?提示:周文燕和周文渝抛尸时的大致路线是由南向北。

标签: 周文 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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